袁海提了些红彤彤的东西过来,直接交给了保姆,我问他是什么,他说是郑野狐他妈送来的马来西亚血燕窝,李祝融送一半去李家大宅给李老爷子,剩下的都提到了这里,让保姆每天给我炖一盅。
我对这些寡淡无味的补品向来没什么好感,在C城,刚出院的时候,李祝融弄了奇奇怪怪的东西逼着我吃,也没见身体好到哪里去。
趁着李祝融还没回来,我把袁海叫到了书房。
“我想出门一趟。”我直截了当地和他说:“三月十五我要回C城,我只要两天就行。”
那时候李祝融应该在李家大宅给李老爷子做寿,以前郑野狐的爷爷做大寿就是连做三天,很是热闹,他们这些退休了的人不用忌讳什么。
“不行。”袁海脸上表情纹丝不动:“他不让你离开北京。”
“就一天也行。”我恳求他:“你不说,保姆不说,没人会发现。”
“保姆不可能不说。她是李家出来的人,威逼利诱都没用。”袁海淡然地陈述完了理由,说:“我不想冒这个险。”
我张了张嘴,想要再说点什么,但却已经无话可说。
呆在李祝融身边的人,一般有两个结果,一个是学会并顺从了他的价值观,另一个结果就是圆润地从他身边滚开。
袁海显然是前者。
对这个结果我并不是很意外,但是,当我站起来,准备走的时候,袁海在我背后问:“你为什么不直接和他说?有些事本来没有这么复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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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袁海错了。
吃晚饭的时候,我和李祝融说这件事,我说:“我想回一趟C城。”
他转过脸来看着我。
他是真正的凤眼,眼尾上挑,墨蓝色眼睛,一般的情况,他只要这样安静地看着一个人,就足以让那个人乱了阵脚。
我抿着唇,垂着眼睛看桌上的纹路,等着他说话。
他没有回答我,而是把那盅炖燕窝往我面前一推:“你先把这个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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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咬着牙吃那盅燕窝,他已经吃完了饭,双手十指交叉,支着下巴,眯着眼睛看我。
“很难吃?”
“……还好。”
他忽然伸出手来,我本能地闪躲,没躲开,他没想到我会躲,眼神暗了一下。
“这里……”他在我眉心按了一下,我疑问地看着他,他翘起了唇角,解释道:“你皱着眉头。”
我都没察觉到,原来我一直是皱着眉头的。
我对这样的他并不陌生。
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甚至直到我从R大退学之前,他对我,其实都很好。
要不然,像郑野狐那种外表具有疯癫般热情内心却比谁都凉薄的人,也不会对我这样上心。
我其实很明白,我在他心里的分量。
只是,人总是不容易满足的。有了这样,还想要那样,有了喜欢,就想要爱。
我总是想不明白,为什么我可以不顾一切地站出来,而你不可以?
为什么我自己枯木死灰地过了十年,你却可以结婚生子?你和那个女人结婚生子的时候,在你心里,我又被放置在什么地方呢?我们曾经有那么大把大把的时间,我等着你,一直等着你,一直等到我自己都不敢再等下去了……
而那个时候,你在哪里?
然而此时一切都过去了。
当年那两个小心翼翼地在一起的少年,他们脆弱得像一折就断的芦苇,但是他们相爱。他们不知道明天还能不能在一起,但是他们相爱。
他们在一起的每分每秒都是满足的,他周末R大补课,只放半天假,却也要坐半个小时的车赶过去见他,哪怕坐在一起吃一顿饭,哪怕是说几句话,都是好的。因为他,连去那里的公交车都比从那里回来的公交车显得可爱。
那时候的许煦,大概不会想到,有一天,他们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却只能相对无言。
现在的许煦和李祝融,坐在光明灿烂的房间里,没有路人的侧目,没有风言风语,没有那个像乌云一样横亘在我们头上的李老爷子,我们都不再是任凭别人摆布、除了爱情一无所有的少年。
当年阻挡我们的那些事,都不存在了。
这是最好的季节,最好的房子,最好的夜晚。
然而我们却不能在一起了。
世界上最可笑的事,莫过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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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他坐在漂亮的欧式沙发里,身上藏青色西装越发衬得他皮肤像瓷一样白。
早就料到的答案。
“我三月十五必须回去。”我垂着眼睛,看着地毯上漂亮的花纹:“那天是我爸的生日,他六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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