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亦晚蹲下来看仔细了,发觉还真是小日记。
2030年12月14日,小晚喜欢吃板栗糕。
2030年1月3日,今天和他一起去喂了孔雀和鸽子。
2030年1月10日,小晚似乎不开心。
越亦晚怔在那许久,忽然听见后头有脚步声。
“你——别过来。”他扭头一看巷口是过来递披风的霍御侍,下意识地喝止道:“我过来穿就行!”
“太子已经吩咐过了,这条长街除了您和他,其他随从不会随便进出的。”
什么?
他已经把这条路都给占了吗?
霍御侍知道他的顾虑,只立在那里失笑道:“这条路原本就只是夜里用于急行的小径,现在年久失修,其他随侍用的也不多,索性就彻底封了。”
前后都有木门与银锁,其他人不会看见这些话语。
越亦晚过去穿了那件银袍,旋身之际袖摆上的紫蝶翩翩欲飞,更衬得他清秀又俊朗。
“好,你退下吧。”
待霍御侍走了之后,越亦晚又举着伞走过去,开始找新的留言。
他渐渐明白这事儿的乐子在哪了。
把路封了,这一条小巷就是他们两人独享的私密空间。
字句被写在青石砖上,还有好多记忆也会被封存在这里。
这是电子网络所不具有的浪漫。
越亦晚走的深了一些,隐约发觉宫墙的某一处上写着长句。
墙里秋千墙外道。
墙外行人,墙里佳人笑。
他哑然失笑,想起了从前的些小事,知道花慕之在暗指些什么。
这些话其实都细碎而简单,也没有特别煽情的言语。
可是花慕之会不声不响地记下自己的喜好,记下和自己有关的小事,独自徘徊时用笔留一些琐碎的念想。
被人喜欢的感觉,是不是就是这样——
被他记挂着,思念着,放在心里,甚至想把所有相关的事情都记下来,说给无数人听。
哪怕只是喜欢吃板栗糕,偶尔会闷闷地,在旁人眼里不是什么新鲜事,可对他而言,也其实很重要很重要。
这样的郑重,又这样的温柔。
越亦晚想了半天,忽然从兜里掏出那记号笔来,用蜡笔小新般歪歪扭扭的字体,在墙上写了一行字。
——你便吃了我半盏儿残酒罢。
这么污的一句话,也不知道那一脸正经的家伙看不看得懂。
梨花深巷月斜辉,此情惟我与君知。
他静默地又回忆了一遍这句话,忽然掏出了手机来。
电话很快就接通了。
“亦晚?”对方的声音温暖而又沉静:“我刚开完会,明天就回来了。”
“我……”越亦晚只感觉心里也滚烫着,只斟酌着开口道:“我很想你。”
对面静默了几秒钟,传来轻笑声。
“我也很想你。”
“想早一点见到你,和你聊聊天,好好抱抱你。”
“我……我今天去暗道了。”越亦晚握着电话,一个人举着伞立在深巷里:“我看到你写的那些话了。”
“嗯?”花慕之在另一头举着电话,看着往来的宾客,忽然心里也有些羞赧。
他很少会那样表达情感,此刻也有些不好意思。
“……我好喜欢你。”
这句话一传到耳边,竟让他心里有些乱了分寸。
“真的吗?”
“很喜欢……很喜欢的那种喜欢。”越亦晚握紧电话,仿佛想要去隔着屏幕拥抱他:“能和你在一起,其实已经很幸运了。”
“不过话说回来,”他轻咳一声道:“我在墙上也写了一句。”
怕你看见,又怕你看不见。
“写的什么?”
“不如,吃了我半盏残酒吧。”
花慕之噗嗤一笑,心想这家伙真是古灵精怪的没个正行。
“好,嫂嫂。”
“明儿就把你捉去倒挂葡萄架。”
越亦晚脸上一红,手一滑竟把电话挂了。
臭流氓!
第二天太子回来的时候,越亦晚就真跟个小媳妇似的,举着伞在门口等着。
他从前都是被花慕之等着,今儿自己的等得时候,才感觉这滋味有多妙不可言。
《小王子》里有一句话,他以前一直都没放在心上。
“假如你下午四点要来,那从三点起,我便觉得幸福而又快乐。”
他听着马车的声音从远处响起,听见车辙在石阶上嘎吱作响,听见那马夫摇起示意避退的铃铛声,然后就看见太子穿着初见时的那一身西装,在窗口抬眸望向自己。
花慕之一下车,越亦晚就扑到他怀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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