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枝 作者:吴沉水【完结】(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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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你们俩处朋友的时候,我去找过他啊。”
  “你找过他?”王铮猛地站起来,问,“于萱,你到底有多少事瞒着我?”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开始v,请大家过两天后再来看文,某水要存稿,v文当天三更,老规矩了。
  在这里再一次跟大家说一遍,这个文真的不是讲究情节的文,它的进展会很慢,会有很多心理剖析,会有很多让你觉得沉重的东西,也许主角还性格墨迹,作者行文也从来不喜欢所谓简洁的文风,这些都是在写这个文的时候就设定好的,我真的不希望,在明知道这一切的情况下您跳坑了,却反过来指责我,为什么不写轻快的情节文,为什么让主角墨迹,为什么总有大段心理分析,然后将之称为我骗v文钱。如果这样,我真的奉劝您早点弃坑,不要为这点冰棍钱闹不愉快。
  我从第一章就说过,这个文可能会不讨好读者,现在更加坚定这个想法,我想写一个给自己看的文,我写文快两年了,也是觉得该寻求一种自己的表达了。如果您能跟我一块走下去,那是有缘分,我会很感激,并且保证会认真用心去写;但如果您中途觉得不好看了,点一下叉叉,咱们好聚好散就行。以往某水文下总是或多或少闹得不愉快,其实跳出来看真没必要,我表达我的,您能接受当然最好,不能也没人强求啊,一切随缘吧。

  ☆、第 21 章
  这个过年期间,李天阳都呆在G市,私心里想再见王铮一面。
  虽然他没想好,再见到王铮要如何。
  他不只一次地想,要自己再年轻十岁,不五岁,该多好。
  如果再年轻一点,他想自己还真干得出堵在王铮家门口这种事。
  堵在王铮面前,死缠烂打,说尽所有肉麻的话,或者什么也不说,就把人抱紧了,不撒手,他要打要骂随便,如果哭了更好,那么事情就有转机有希望。
  年轻时候李天阳从不屑做这些,差不多二十出头的时候,他冷眼旁观周围一干直男为了泡妹妹丑态百出,尽干什么女生宿舍楼下点蜡烛抱鲜花,跟傻冒喊口号似的高喊我爱你,他觉得这种行为很愚蠢,把个人生活公众化,犹若戴了高帽踩高跷,以为弄上这身行头,就真比别人高,以为当着众人的面把自己那点小情绪喊出来,那点爱就比别人的真诚。
  卸了妆,还不如别人的呢。
  李天阳只要看到这种夸张似的示爱,都会在心里嗤笑一声,无聊。
  但直到现在,他才忽然觉得,那些死缠烂打的招数,有时候并不全是因为无聊,而是人在一时之间想不到更好的办法了,又被心里火烧火燎的欲望催着逼着,恨不得立刻见到那个人,得到那个人,明知道有些招数用了适得其反,可能会惹得对方厌烦,但还是用了,迫切地希望用最直接的办法来达到目的,如此而已。
  比如对王铮。
  他实在受不了,要疏远客气地跟王铮说话。
  记忆中,在王铮跟前,从来就是想说什么说什么,就连当初那么决绝的话语,也是遵循本心意愿。
  可现在,再也不行了。
  其实王铮那句“天阳,你从来不是纠缠不清的人”,已经令他分外难堪,只觉得脊梁骨一阵冷汗窜出来,自己都觉得自己不地道。是的,他李天阳从来拿得起放得下,讲究好聚好散,知道进退得度,他是一个做事干脆利落的大老爷们。但此时对上王铮,他却宁愿自己能性格再无赖点,年纪再轻点,最好能年轻到做再蠢的事都有青春年少做掩护,做再肉麻的举动,都有激情打底,显得堂而皇之。
  如果可以,他想对王铮做很多以前从来没为他做过的事,比如听他说话,陪他看他想看的电影,带他去吃他爱吃的食物,送给他一些不值钱的小东西,在他做饭的时候在一旁打下手,在他看书的时候给他沏杯茶,在他回家的时候赶在他之前到家,先开玄关的灯,再亲手给他递双拖鞋。
  最重要的,想好好陪他,跟他过日子。
  但这些,在拥有他的时候,李天阳都不曾为他做过。
  因为他总是很忙。
  可那时候到底在忙什么?就真忙到这个程度?
  诚然有很多表面上的理由:当时他的小公司成立才几年,应酬很多,业务很繁琐,遇到阻力很大,他也不过出身一般家庭,白手起家,总是有料想不到的意外。
  但怎么解释说,他有一回出差,两个人半个月都没见着,好不容易回家了,可屁股还没坐稳,朋友哥们一个电话过来,可能转身就出了门,喝酒唱k照样不含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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