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上前去蹲下来,林子森为他解开鞋带:“在家就光着吧,皮肉伤最怕天热发炎。”
叶雪山挺和气的答道:“是,我在船上就不大穿。下船要见人,所以才打扮上了。”
林子森抬起他一只脚,为他把翻毛皮鞋脱了下来,不由自主的抽抽鼻子,林子森感觉自己有好些年没闻过这么臭的鞋了。顺手把厚袜子也扒了下来,他发现叶雪山连脚都是黑的。好好的一个少爷,在船上晒成了黑鬼子。
程武见叶雪山没有吩咐,便告辞回家,自去休息。而叶雪山打着赤脚上了楼,进入卧室一看,见床上铺着平平整整的凉席,便很满意。慢慢的爬上床去趴下来,他很惬意的伸展手脚,从鼻子里向外“嗯……”了一声。
林子森关上房门,拧了一把毛巾为他轻轻擦身:“少爷,这伤都是怎么来的?你告诉我。”
叶雪山平静的闭了眼睛:“唉,出发的时候还挺太平,一过上海就变了气氛。都知道船上有钱,水手们就像狼似的,天天滋事,天天打架。船长和大副倒是好样的,可也双拳难敌四手。船在海里,四面不靠,谁厉害谁就说了算,亏得我们带了枪。”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回想起那些炎热不眠的恐怖夜晚。杀戮随时可能发生,逃生用的小舢板也被水手霸占住了,他握着手枪时刻准备着还击。和大洋中的水手们相比,城市里的混混们简直成了文明人。他的雇主身份并不能给他带来任何优势,水手们翻了脸,一样可以把他扔到海里去。
他从来没有经历过那样绝望恐惧的时刻,从早到晚没有一秒是轻松的,他甚至怀疑哈代找来的不是水手,而是经过伪装的海盗。然而日复一日的过得久了,他的精神变得麻木,开始不怕。
“到印度之前,船上打了一场狠的,一共死了十几个人。”他回忆着继续讲到:“有人用刀追着我砍,砍在了后背上。”
林子森已经在他的后背上发现了旧伤——说是旧,其实还留着黑色的血痂。
“到了印度,就和哈代会合了,重新又雇了人手继续上路。接下去走的倒是顺利,波斯的烟土也真是便宜。没想到在返程路上,水手们成箱的偷烟土,轮船一旦进港,他们就要扛了箱子下船去卖。哈代拦不住,我也拦不住,结果过了西贡之后,就又打起来了。这回打的凶,他们要杀了我和哈代。哈代跑到底舱去了,我站在甲板上抽烟,冷不防的被人劈了一刀。”
说到这里,他扭头对着林子森微微一笑:“我立刻往后面跑,程武就赶出来了。程武这两年总算是没有白和土匪打仗,谋略没有,枪法可是真好。”
林子森静静听着,仿佛在听一个噩梦。而叶雪山语气平淡,最后说道:“甲板上都是血,冲也冲不干净,乱哄哄的招来许多苍蝇,过了香港才彻底太平。”
林子森蹲在床边,凝视了叶雪山的侧影:“少爷,以后换我去。”
叶雪山又闭了眼睛,因为瘦,所以显得面目轮廓分外清晰:“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反正这回的钱是赚到手了,不虚此行。”
林子森抬手去摸了他的头发,他的头发本来就有些凌乱泛黄,如今彻底被海风和烈日改造成了干涩的荒草,而且不知是怎么剪的,薄一块厚一块,后脑勺上的伤疤微微凸出,摸起来是很分明的长长一道。
林子森前去药房买了刀伤药回来,细细的撒上叶雪山的伤口。他等着叶雪山喊疼,不喊疼,呻吟两声也好;然而叶雪山一声不吭,仿佛已经不知了疼。
他心里有些难过,因为觉得叶雪山是在一点一点的变化,初见面时还是个活泼的少爷,慢慢的生意做久了,活泼就变成了精明世故;如今在海上漂泊了小半年,精明世故中又添加了麻木冷漠。而叶雪山侧脸枕着他的大枕头,不愿再去回想海上往事——斗殴,私刑,偷窃引起的全船大搜查,尸体堕入海中的扑通水声,为了震慑叛徒而在甲板上施行的虐杀……天高皇帝远,他算是开了眼界。
羽绒枕头非常松软,显然是提前被暴晒过,还带着干燥的太阳气味。叶雪山抬手抓住枕头两角,半晌没言语。林子森起身为他擦净双腿和脚丫,放下毛巾又给他端了一杯冰镇汽水回来,可在床头停住脚步,他只见叶雪山双目紧闭,微微张嘴,竟是已经睡着了。
波斯烟土是便宜货,买时不过几毛钱一两,因为所购极多,所以将长途运输的费用均摊开来,依旧还是便宜;饶是如此,零售之时还要往里掺假。便宜货好出手,叶雪山、金鹤亭以及哈代三人合作成立了一家洋行,不出几天的工夫,竟把烟土一卖而光。三人按照股份分了利润,各自获得一笔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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