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雪山接过匕首,随即笑了一下:“你当我下不了手?”
林子森望着他的眼睛,微微皱了一点眉头,是极度认真的神情。看到最后,他轻声说道:“往后没我伺候少爷了,少爷自己多保重。”
叶雪山点了点头,平淡的答道:“林子森,你是好话说尽、坏事做绝。”
话说到此,他一刀戳向了对方的手臂!
刀尖扎到臂骨,刀锋割开皮肉,鲜血立刻由内向外浸透了层层衣裳。林子森咬紧牙关忍耐疼痛,任凭叶雪山拔出匕首,把第二刀钉入了肩膀。
抬手一指心口,他的声音微有些颤:“少爷,你往这儿捅,一下就完事。”
叶雪山默然无语,东一刀西一刀的乱戳。他知道林子森疼,但是他想林子森再怎么疼,也没有自己疼。他从来没有如此虚弱过,出疹子的时候都没有;甚至不敢闭眼睛,因为一闭眼睛就要陷入黑暗不能自拔。
他想不通,有许多话要问林子森,可是不敢问,也不愿问。他的手已经抖得快要握不住刀,鲜血溅在手指上,雪白血红的,一点一点,像是又出了一遍疹子。忽然把匕首掼到地上,他抬眼望去,发现林子森依旧站着,可是已经成了血人。
“我不杀你。”他开口说道:“从此你我一刀两断。你走吧,再别见我。”
然后他提起一口气,强撑着绕过林子森,向楼上走去。
叶雪山进入卧室之后,外面衣裳也没有脱,直接扑到了大床上。毫无过渡的,他瞬间就入睡了。
再醒来时,已是日上三竿。他朦朦胧胧的抬手要揉眼睛,却是发现了手背手指上的干涸血点。短暂的愣怔过后,他想起了昨夜事情。
无精打采的翻了个身,他拉过烟盘子,慢吞吞的给自己烧烟,心里是非常的平静,几乎平静到了空白的地步。呼噜呼噜的吸了一阵鸦片烟,他半睁着眼睛坐起来了,摇摇晃晃的推门下楼。
楼下蹲着个仆人,正在吭哧吭哧的擦地;忽然见他来了,就满面惊惶的站了起来。叶雪山也停了脚步:“干什么呢?”
仆人期期艾艾的向下一指:“地上……有血。”
叶雪山靠着楼梯扶手,撕心裂肺的打了个大哈欠,抻得嘴角都疼:“林子森呢?”
仆人战战兢兢的答道:“夜里走了。”
叶雪山依旧半闭着眼睛,梦游似的继续下楼往餐厅里走。对着空空荡荡的餐桌坐下来,他开口就骂:“他妈的,怎么没人预备早饭啊?”
仆人们过惯了太平日子,经过了昨夜一场,如今就集体发了傻。林子森在的时候,顿顿都是亲自烹饪饭菜;林子森像个血葫芦似的自己走了,仆人们光顾着害怕,早忘了往昔的鸡汤馄饨和糖烧饼。
一个小仆人腿脚最勤快,穿上棉袄往外跑,急三火四的把早餐买了回来。叶雪山一手抄着筷子,一手捏着烧饼,左一口右一口吃了个满头大汗。及至吃饱喝足了,他又召集仆人进行大清洁,该洗的洗该擦的擦,尤其是床单被褥,整套的全换了新的。林子森的气味渐渐淡化了,他心里还是挺安然,仿佛天生没有感情。
楼内收拾的窗明几净了,院子里的积雪也全清出去了,仆人们无活可干,终于得以聚到厨房里嘁嘁喳喳嚼舌头。
叶雪山独自走来走去,楼上楼下的四处巡视。叶公馆是处挺招人喜欢的好房子——小洋楼,小院落,在叶太太的规划下不像住家,更像一处不生人间烟火的小桃源。其实叶雪山是愿意有家的,愿意听见厨房里响起煎炒烹炸的声音,愿意听见有人高一声低一声的说话,可是家不成家的日子过久了,也很自在,也很习惯。
漫无目的的走了一阵子,他坐进客厅,随手打开烟盒,把里面香烟的头尾全摆整齐。程武已经进了医院,身边陪着一名保镖。应该去瞧瞧他,不过懒得去,算了,不去了。
他对香烟兴趣不大,摆好之后合拢烟盒,然后派仆人出门卖了一大叠报纸杂志回来。洗漱更衣回到客厅,他长条条的躺在沙发上,有一搭无一搭的翻翻看看,心里什么心事都没有。年前电影院上映了几部新片子,名字全都恶俗不堪。他从中选了一个相对不太恶俗的片名记住了,预备晚上出门去看。
没事做,真是没事做。他的事业就是买鸦片卖鸦片。现在手里一无所有,没的买也没的卖,自然只能清闲下来;不过新年快到了,得赶在年前发下红包。今年倒是能省不少,因为少了六七个伙计的份额;另有一份最大的,本来属于林子森,也不用给了。
自家的伙计沉了自家的船,丢人啊,没法说。年后还得再招几名伙计补缺,幸好外人不知内情。叶雪山随手翻开一本杂志,不知怎的会特别有耐性,一个字一个字的阅读,兴趣还挺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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