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回家,更不能联系亲人朋友。
一年前,任务需要,他其实回过一次杉城,但除了市局缉毒大队的几名领导,谁都不知道。
远在边境的时候,他和所有队友一样,将为人的情感尽量封闭起来。可回到生活过半年的城市,看着城市里的万家灯火,长期掩埋的孤单一下子就涌了起来。
他想给林浩成打电话,报一声平安,但纪律不可违背,他只能将冲动堪堪压下。
在杉城待的最后一个夜晚,他招了辆出租车,让司机开去“开心家园”。
以前住过的那一户还亮着灯,但住在里面的人,已经不是他与严啸。
他很想严啸。
当年想不通的事,在闯过那么多枪林弹雨后,似乎已经慢慢想清楚也许不能说真的想清楚了,只是眼界开阔之后,想法也变得豁达。
他明白,自己是喜欢严啸的,不同于兄弟,不同于亲人,是严啸想要的那种喜欢。
但另一方面,他还是接受不了身体上的亲密接触。
不过和当年不同的是,他觉得如果还有机会,自己可以试着为严啸改变。
只是不知道,严啸现在过得怎么样,还有没有等着他。
新一批缉毒警三个月后就要来了,到时候,他们这一批将被换回去。
他再一次埋入水中,像婴孩一般抱膝蜷缩起来。
“洗完了?东西我给你整理好了。”余科晃了晃手中的小物,“你上哪儿搞来这玩意儿?”
那是一枚小小的玉观音,只有孩童半个巴掌大。
“买的呗。”昭凡拿过来,收进盒子里。
“你自己戴?”
“送朋友。”
“男带观音女带佛,你送男的啊?”
昭凡愣了愣,点头。
“我操,那我得去买个玉佛。”余科美滋滋地说:“送我老伴儿。”
“首先,你得有个伴儿。”昭凡觉得自己绝不是头一次说这话。
余科哼哼,“我肯定会有伴儿!”
岁末,新房已经装好,通风也通得差不多,可以住人了。
严啸开车去花市,搬回二十来盆绿植,放在各个房间里。
沈寻问:“你要搬家吗?我今年年底难得不忙,过来帮你乔迁新居。”
“不搬。”严啸说:“我还住原来那地方。”
“那新房就空着?”
“我偶尔过去住一两天。”
“你这……”沈寻叹气,“算了,不说这个。你什么时候给我寄几张你签过名的明信片?”
严啸笑:“你要?”
“我哥们儿,一法医。”沈寻说:“没事就追你那小说,特喜欢主角。”
“行,过几天给你寄去。”
沈寻顿了顿,“啸哥,你这次写的,又是昭凡吧?”
严啸没说话,拿着浇水壶的手微微一顿。
现在连载着的小说,已经是他在“蜂归”开的第三本,前面两本都是大爆,最初他向小松提交第三本的大纲与人设时,小松慎重地建议他换一个题材,因为在男频军事分频,现实向的缉毒题材早已被写滥,而他又是如今炙手可热的人气作者,无数读者、无数竞争对手都盯着他,他的第三本小说必须惊艳,堵住所有质疑的嘴,一旦有半点差池,就必然遭遇冷嘲热讽、落井下石。
“你现在这个题材,文案一放出去,别人就会说你‘江郎才尽’。”小松道。
“我会用内容让这些人闭嘴。”他说。
自从签约“蜂归”,他一直很看重编辑的意见,这是唯一一次不假思索地坚持自我。
最终,小松妥协,但也警告他,这次要做好“扑街”的心理准备。
出乎小松意料的是,这篇缉毒题材的小说不仅没有“扑街”,连载至今,已是“颜笑”笔下人气最高的作品。
文案里有一句让所有人云里雾里的话以你的名义,披荆斩棘。
“我那哥们儿还想托我问你一下。”沈寻说:“你这小说一个高潮接着一个高潮,主角跟开挂似的,那到底什么时候打BOSS?什么时候完结?”
“不知道。”严啸说。
沈寻一听就明白了,“……你是想,写到昭凡回来为止?”
“我希望明天,不,今天就完结。”严啸语气轻松地开着玩笑,目光柔和。
他不知道昭凡在边境、在国外经历过多少危险,只能用文字开辟另一片战场,昭凡所向披靡,始终能够化险为夷。
这是他给自己的安慰,亦是给昭凡的祝福。
“那就不叫完结,叫烂尾了。”沈寻说:“昭凡回来了你也得好好写,你忘记他也是你的粉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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