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昭时真心觉得,自己老婆在这个时候居然都还能想到这种问题,实在是……
晚晚亲眼目睹爸爸生孩子疼成这样,吓都吓死了,心想自己以後怎麽可能去给别人生孩子!让别人给他生孩子还差不多!於是含著泪拼命拼命地点头。
“唔……我不生孩子,我才不生孩子……我让别人给我生……我只让别人给我生。”
林烟一听,满意而欣慰地笑了,揉揉晚晚的小脸蛋,赞赏道:“嗯,乖儿子,这样才对。”
夏昭时见状真是各种挠墙撞墙,真他妈想狼嚎一句:行了!晚晚现在才多大你管他以後呢!先把肚子里这个生出来再说吧!……内牛满面。
终於,又过了一个小时,夏家的小公主,林烟期盼了大半辈子的乖女儿,呱呱坠地了。
这一次生产确实折磨了林烟太久,从头一天的上午,一直生到第二天的早上。两个小宝宝的名字依旧是林烟取的,所以也同样很有林烟的……简单干脆的风格──哥哥叫夏晨,妹妹叫夏朝(呵,呵呵,呵呵呵……这确实……是够简单干脆的)。
於是,林烟和夏昭时的故事,写到这里也差不多可以跟各位说个拜拜了,接下来的,就是儿孙自有儿孙福的事情了。
比如晚晚说到做到,就算以後也是和男人搞到了一起,但坚决地压倒了对方,让对方给他生孩子。(友情透露一下,多年以後,黎唯哲目瞪口呆地看著容颜豔丽倾城,性格高傲骄纵,分明就和林烟一样一样,一看就应该是“妖孽小受君”一枚的夏晚小童鞋,竟然满脸春风得意地搂著挺著大肚子,神情尴尬至极的林玉哲来他们家“下聘”的时候,气得一脚踢翻了椅子,难以置信地吼道,我靠!养个小子居然是给夏昭时他们家养的!哇哈哈~这实在是让林烟笑开了花啊有木有!怎麽样黎唯哲,当初不要我,现在报应来了,得到教训了吧~哼哼~都说了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哦~~况且,黎大少你忘了,这世上有一种攻,叫做妖孽美攻……这世上还有一种CP,叫做风流孔雀攻X清冷禁欲受……哇,好虐心的故事啊!)
夏晨是一个好孩子,尽得夏昭时真传,笑里藏刀阴险狡诈大腹黑一枚(你确定……这叫做……“好”孩子……!?)不过在性取向上却是让林烟非常欣慰,终於啊……没有再跟男人纠缠鬼混虐来虐去,而是找了一个小美女当老婆。小美女笨笨的,属性小白,非常可爱(嗯,没错,这是一个典型的萌萌小言情故事)。
而最让人惊掉眼球的,却是集万千宠爱於一身的小公主,夏家的掌上明珠,夏朝。林烟真是爱死这个宝贝女儿了,从小宠到大,心里一直不爽这麽一个心肝宝贝儿以後居然要嫁给一个男人,为他生孩子!结果……事实证明他真的小瞧了朝朝,更小瞧了夏家的基因……
二十年後,夏朝干脆搂著一个挺著大肚子的超级大美女回家来,扔下的第一句话就是:“她是我女人。肚子里的是我儿子。”
“……”
(大家还记得番外开头我说,这是一个同性生子,而并非只是男男生子的时代吗……好了,顶锅盖遁逃,雷到不负责哈……)
他们的故事到此为止,小初最後还是文艺一把吧。也许有人觉得夏昭时林烟这样,因为是同类所以彼此取暖相濡以沫的感情并非爱情,但如果这世上只有这独一无二的唯一一个人,能够让你感到温暖,能够救你的命,那这凭什麽,不是爱情。
那除了爱情,还是一种不能割舍的相依为命。
他们这辈子都没对彼此说过一句我爱你,但他们确确实实,在爱里走完了一生。
──完──
後记
其实每次打出标题这两个字都觉得挺窘的,因为觉得这两个字很正式,但小初不过一个写网络小说的小透明而已,总觉得有点用不起。不过这一次的後记不止是《往夏如烟》的後记,也是小初写了三年文的後记吧。
前面先说说对於写文的一些感受和心得吧。小初一直在“作者有话有说”里跟大家承认小初写文的毛病,第一就是什麽描写过多啦,罗嗦啦,重复啦,拖沓啦,之类,硬性伤很多,小初自己都知道,也很无语,但就像以前说的那样,可能真的是因为从小接受的作文教育是那种辞藻浮夸,为了凑到字数而不遗余力的类型,因此积淀久了成习惯了,所以只要一写东西,就不由自主成了这种了,我到现在还在努力地改。第二就是永无止境的文艺。这个我估计是改不了的了,小初到死都是文艺青年一枚,估计是当年的什麽萌芽啊,新概念啊,当然还有不可或缺的四娘,造的孽吧⊙﹏⊙b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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