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生活的悖论。
久而久之,我就成了这样一个人,满口谎言,虚伪至极。后来我也经常会遇见同类,却假作清高不屑与他们为伍。
海清的代理事件果然不出在左宁身上,而是祸起萧墙:张爱民搜集了我一大叠吃代理官司回扣的证据报给左志强,据说左志强气得半天说不出话,回过神来第一句就是:贾臣真他妈不是东西。
这事是何茜透露给我的,我并不怀疑它的真实性,不过这小贱人并非向着我才前来告密,她现在是张爱民养在我身边的奸细,他俩一个红脸一个黑脸,估计想搞死我。
这事我能理解,只不过感情上不能接受:张爱民这厮与我素无恩怨,何故布这么个局撬我墙角?
不过再往深了想想,又觉得无可厚非。一个数据足以说明问题:中国律师80%以上的收入来源于非诉讼业务,其中,企业法律顾问业务是龙头。
龙头什么概念?不用我多说。
何茜求我千万别找张爱民摊牌,否则她就死定了,说得情真意切,差点没当场飙泪,我不得不感慨行业内人才辈出,专业水平不咋地,但演技一流,出几个金马奖应该不成问题,又深深地觉得祖国要想冲顶奥斯卡,只有靠我们司法界努力了。
不过我本来就没打算把这事捅破,便假装上当,大骂一通张爱民,又做欣慰状,说多亏了你茜茜,否则我得活活被这厮玩死。
这事就假装平定下去,见到张爱民的时候我该笑还是笑,没有一点生分,他大概觉得我这人够种,知道了真相还能这么镇定,可能是在下一盘很大的棋。
但他这次确凿是猜错了,我并没有在布什么局,而是把目光投远了一点,石城的法律顾问,并非海清一家可做。
程语的案子二审告捷,姓丁的狗急跳墙,法院判他没有主体资格,于是他便申请解除与姓李的之间的转让债权,转而让姓李的来请求债务偿还。
(因为章节隔得太久,来案情回顾一下:一年前程语跟人签了份委托经营合同,对方给他两百万,他定期还款付息,过了没多久对方把这两百万的债权转让给了一个姓李的,后来这姓李的又把债权转让给了一个姓丁的,现在这个姓丁的上门来找他要钱,他推称手上没有现钱,请求对方再缓一阵子,结果这姓丁的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把他告上了法庭。)
这事换汤不换药,你姓丁的没有资格,姓李的就有了?你就是姓胡姓温也不行啊……还得继续解除,把最上面一层的搬出来才有用。
张爱民也是利用这一点进行抗辩,妥妥的拿下二审维持原判。
过了几周我让何茜去智联发布招聘信息,再召一名助理,她大惊,以为我要解雇她,梨花带雨又要洒泪,我只好解释说海清的代理一丢,业务少了一大半,再招个助理帮我多接些碎活。她雷雨转晴,说老板你放心,我会帮你在张爱民那做好卧底的。
我对着她的背影一阵冷笑,幻想自己是个什么诅咒剑派的大长老,耍的一手好剑,上去就给她一剑封喉,血溅公安分局门口。
信息发布出去之后,陆陆续续来了几十个应聘的,但大多獐头鼠目,难以信任,简历是何茜筛的,总觉得这贱人动过手脚,否则怎么都放进来这些货色?
这里面还不乏拿着名校文凭的半法盲,其中有一个简直绝了:我问了他一个案例,我说甲某和乙某为了争一个女人大打出手,甲卡着乙脖子,乙为了自保无奈咬了甲一口,后经鉴定构成轻伤,乙以正当防卫替自己辩护,请问该怎么判?
这案子其实简单,甲乙双方都有伤害故意,所以不存在正当防卫。
但这厮想了半天,竟然说,女人应该判给甲吧,他都被咬伤了。
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面了一个星期,完全没有收获,倒也不是完全没有中意的,只可惜看上的全是女人,细细想来,万一留下来,不过又成几滩祸水,还是作罢。
这天是个周五,一早又遇见农民吴胜财守在大门口,他这回更虔诚了:跪在地上磕头,一声比一声响,嘴里边还不停的嘟囔,完全不明其意。我突然觉得他更像是个圣僧,这扇门的里面就是他朝拜的天堂。
我悄悄地绕过他进了门,袁城正坐在大厅沙发里喝茶。我便提了一句,我说袁老师,外面都快把头磕破了,你这心可真够硬的。
他摆摆手:你懂什么?这不是普通的行政案,惹了市委书记了,我也捞不出来。
我表示怀疑:捞不出来?中国行政辩护第一人,啧啧,这位子还是趁早让贤吧。
袁城报纸一合,哗啦一声带着怒气直奔我来:你以为我是真捞不出来?我告诉你吧,就算胜诉,他刚从劳教所出来,门口一辆救护车直接拖走,去哪?精神病院。正常人进去,精神病出来,而且你越精神就越是出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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