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哪里脏哪里乱了?石磊搔着头百思也不得其解。
至少比起他那票「兄弟们」的猪圈、狗窝来讲,他觉得自己的屋子已经算很干净、很干净的了。不过,眼前这个长得漂亮、吃面漂亮、做什么事都漂亮得一塌糊涂的青年可就大大不敢苟同,只是像个太上皇一样坐在一旁对着男人颐指气使,活像多了一个可以随时使唤、忠心耿耿的仆人。
而男人竟然也乐呵呵地接受他像骡马一样的驱使,一个指令一个动作这两个家伙,该说他们是迟钝还是怎的,不是天生的一对,也是地上的一双!
「我渴了,想喝水。」
秦阳毫不客气地指使着男人帮他做这做那,简直可以说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了,比待在自己家中还自在!才一、两天的工夫,这个男人就把他宠得无法无天,恐怕再过不了几天,他的老爸老妈都要退居二线了。
「等等啊。」男人一听,立马扔掉手中的破布,手急脚快地端来一杯温开水,递到青年葱白修长的指头上。
青年连喝水的动作都优雅非常、好看无比,那微微仰起的白晰脖颈,线条优美的锁骨微露,花瓣似的嘴唇一张一合地,看得男人是双眼发直,只能傻愣在一旁看着他一口一口地将手中的水喝完。
「你傻愣在这里干嘛!?还不干活去!」看见男人像座山似地杵在自己的面前,骄纵任性的青年不悦地皱起秀丽的柳眉。
真是的,这头「熊」怎么老像个大木桩?一个口令一个动作,笨手笨脚地令人讨厌!
而青年没有想到的是,他在生活中比男人更加地白痴!更何况男人又不是他的什么人,根本没有必要听他的命令行事。
只是,这两个人似乎都忘了这一点,主子和奴才互动得不亦乐乎。
「哦。」男人傻呵呵地应着,然后转身,继续他的擦桌子拖地刷马桶的苦命活计。
平时很少做这种事的大男人笨拙的要命,做起事来自然特别地费劲。
大半天下来,笨手笨脚的男人被本身什么也不会做,偏偏又吹毛求疵的青年折腾得汗流浃背,穿在身上的T恤都湿得能滴下水来,就连厚重的牛仔裤也都汗湿了一大片。上下覆在他的身上,整个地突显出他傲人的六块肌和健硕的体格。
发达的肌肉、厚实的肩背,健壮有力的大腿……只能用「强壮」来形容的男人,明明强悍的可以将人一拳打死,偏偏在秦阳面前乖巧听话的活像只超大型的牧羊犬。
「唔……」秦阳懒懒地躺在宽大柔软的沙发上舒服地喟叹了声,脑子里胡思乱想。
心想,什么事都有一个男人,不,有一头「熊」包办的生活还真不错。
不用工作,什么也不用想,每天只要坐着躺着就有人把吃的喝的送到自己嘴边这不是猪的生活是什么?
不过公子哥儿秦阳可一点都没有意识到这种想法对一个男人而言是多么的可耻,反正他在自己家中本就好吃懒做惯了除了自己整理房间外,洗衣、做饭、打扫环境他是一样也没有做过,老妈都会弄得妥妥贴贴的。
出了社会呢?又和学长同租了一套公寓刚开始的时候是他一个人住,可想而知,那段时间他的状况有多么的狼狈凄惨。
衣服脏了要自己洗,一洗就成了抹布加酱菜;肚子饿要自己煮,煮来煮去煮成了火灾现场;卫生就更不用说了,刷马桶的时候把马桶堵了,浴室变成了水池;拖地的时候把地拖了,却把地板拖成了水淋淋的泥油路,五彩斑烂,比不拖时还脏;洗碗的时候则把洗洁剂当成免费的泡泡大餐,不仅把碗筷全砸了个稀巴烂不说,还把自己搞得上下皆白……所谓的「娇生惯养」,指的就是秦阳这种人。
除了学习成绩单年年满堂红之外,日常生活等同于一个白痴。如果出了社会之后又讨厌工作外带No Money,就只能用「废物一个」、「米虫一条」来形容了。
只可惜,秦阳从小到大都过惯了公子哥儿的生活,就算自己其实是个生活中的「米虫」兼「笨蛋」,恐怕他也毋自不觉。如此说来,这两个人,日常琐事中真可谓是一个半斤一个八两,白痴加白痴,笨蛋加笨蛋,是不是等于更加的白痴兼笨蛋!?
「秦阳,你肚子饿不饿?」虽然适才才下了两碗鸡蛋面让两人裹腹石磊的厨艺也仅限于此,可秦阳才吃了几口就放下了筷子,他比女孩子还优雅秀气的吃相,差点让男人看得下巴脱臼。而余下的大半面条,也让男人稀里呼噜地三两下就解决了,害得他老担心青年没吃饱,肚子饿。
「你以为谁都像你吗?大胃王!吃那么多也不怕把自己给撑死。」秦阳懒洋洋地躺在沙发上,斜睨了男人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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