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至谈笑得够了,马从戎去了一趟厨房,张罗了一顿很精致的晚饭。霍相贞白天不知去了哪里,晚上一回家,先有毛巾香茶等着他,等他歇过一口气,好饭好菜也上了桌。
家里有了马从戎,他的热水澡是天天都能洗了,贴身的衣物也统一变得柔软洁净。这天傍晚吃饱喝足了,霍相贞和安德烈坐在上房门口的台阶上乘凉——也不知是怎么了,今天骤然升了温度,简直热成了初夏,霍相贞上身只穿了一层衬衫,衬衫袖口还高高的挽过了肘际。
马从戎换了一身短打扮,也摇着一把折扇不请自来。在霍相贞身边挤着坐下了,他脱了权充拖鞋的布鞋,赤脚踩在了缎子鞋面上。霍相贞偶然一斜眼睛,见他脚上结了好几块血痂,便开口问道:“脚怎么了?”
马从戎笑答道:“来的时候穿了一双新皮鞋,路上多走了几步,结果磨出了我两脚的伤。”
霍相贞随口答道:“废物。”
马从戎知道他对自己是一贯的没好气,所以满不在乎,不把他的话往心里放。自顾自的低头扇了扇脚丫子,他打了个轻飘飘的小哈欠,感觉十分惬意。
惬意的日子过了五天,第六天,霍相贞接到了上头的一纸军令,随即很坚决的把马从戎撵走了。
马从戎来的时候,打扮得一丝不苟;走的时候,兴许是心神安定的缘故,倒是形象潇洒,趿拉着布鞋就上了路,身后跟着他那个力大无穷的随从,以及一小队卫兵。
安德烈认定了马从戎是霍相贞的“爱人”,所以等马从戎出了院门之后,便小声问霍相贞:“真的让喵长走?”
霍相贞坐在窗台上,垂下了两条长长的腿:“不能留他。他这个人,无风还要生出三尺浪,留在这里,必定不会老实。今时不同往日,我就这么点儿兵这么点儿饷,哪还禁得住他明里暗里的祸害?他那拉大旗作虎皮的本事也是一等一,万一打着我的名义又去丢人现眼,我还防不住他!”
从窗台上溜下来,霍相贞站住了,继续说道:“况且他是个兔儿胆子,一听枪炮响就筛糠。万一真开了战,我还得特地派一队卫士专门保护他?不够费事的!所以他还是滚蛋为好,他安全,我也清净!”
安德烈被他说了个哑口无言,也就不再问了。
如此又过了几日,霍相贞接二连三的接到新军令。原来他这第四军隶属于讨逆军中的第五路军。第五路军的贺总指挥,乃是北伐中的一名勇将。如今受了政府的命令,贺总指挥在平津一带好生运动了一番,将能拉拢能收编的队伍尽数纳入麾下,组成了个声势浩大的第五路军。霍相贞对于贺总指挥毫无感情,当初之所以归附于他,无非是看上了那一百五十万元军饷。如今接了南下的军令,他那几万士兵如同一起裹了小脚一般,走一步停三停,遮遮掩掩的只是磨洋工。
与此同时,马从戎则是回到北平,直奔了霍府。临离平县之前,他让霍相贞写了一张字条,说是想要回家看看情况。而霍府如今只剩了两名警察在守正门,如今看了他的条子,立刻放了行。
马从戎许久不曾回来,如今带着随从一进院子,只见满目荒凉,那花草树木无人修剪,全都长得披头散发。快步走去了储藏老东西的库房,他一进门,只见装皮货的大柜子全被人砸开了,登时就是一拍巴掌,痛苦的“哎呀”了一声。
待到走到成排的大柜子前,他伸着脖子进去细看了看,一边看一边“哎呀”,一颗心痛惜得直哆嗦。末了在角落里又找到了一口蒙尘的大箱子,他眼睛一亮,慌忙用钥匙打开了暗锁。掀开箱盖一瞧,他半闭着眼睛仰起头,长长的吁出了一口气——幸亏大爷眼神不好,留下了这么一箱子好东西!
箱子太沉重了,马从戎命人找床单当了包袱皮,从箱中一样一样的往外掏存货。存货是一张很大的金丝猴皮褥子,一张没形没状的大黑熊皮,以及两件貂仁皮统子,全是霍老爷子当初从关外弄来的,现在有钱都没处找去。
马从戎很珍重的将其包裹好了,然后想起大爷将这么贵重的皮货论堆卖,不禁又是一阵死去活来的心痛。幸好古董之类还没有动,不过马从戎心里也犯嘀咕,不知道那些古董是真是假。老爷和大爷有异曲同工之妙,脑子里全缺了几根不甚要紧的筋。想起霍老爷子的音容笑貌,马从戎不由得生了感慨——霍老爷子兴许是怕自己把老来子惯坏了,对霍相贞素来不假辞色,然而内心又时常洋溢了一点父爱,无可奈何之下,只好隔三差五的逗一逗马从戎,还亲自抱着他出去逛过大街。马从戎一直觉得霍老爷子比自己的亲爹可爱,当然也可能是因为自己小时候的确是讨人喜欢,不像大爷,仿佛生下来就是倔头倔脑,活了三十年,还是驴意盎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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