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哇?”眭鑫在车里拍着手说:“我要吃零食,你就去看看那些商店里面有没有卖零食的,蔬菜圈,拐棍糖,日本豆,小果冻……”眭鑫掰着手指说了一大串,陆悠悯笑着摇摇头,有些无奈地看着眭鑫。
厉中信心里有些反感,这样可爱又漂亮的女孩子应该是年轻男人最喜欢的类型,应该捧在手心里面哄着的,可是厉中信就是腻味这样的性格。他想不通为什么陆悠悯或者说很多人见到眭鑫就笑,他使劲咧都咧不出一个笑容来。
陆悠悯下了车,顺着缝隙走了出去。他只比厉中信矮一点点,再加上身形挺直,衣服体面,在人群里很容易辨别出来。眭鑫的眼睛就顺着他的身影一直转来转去,不停地咽吐沫,闹了一天,也说了一天,中午吃的那点儿东西早就被她折腾光了,现在吃的在她的心里就是老大。
“你看看人家小陆同志,就是比你厚道,你什么都不愿意帮我做……”眭鑫偷偷看了看厉中信,发现他的表情没有什么变化,才敢继续往下说:“你就不能宠我一回么?就一回都没有过,爸爸说你是喜欢我的,说你很痛快就答应和我在一起了,可是我就没有看出来你心里有我,你对我还不如对那个程世好,程世要什么你都给他……”
正说着,眭鑫发现厉中信的目光定住了,直直地望着外面。眭鑫用手在他面前晃了晃,问道:“谁啊?”
厉中信转过脸,一把把她抱在怀里说道:“没谁。”
恩赐 暴风骤雨 第三十四章
眭鑫被厉中信的这一动作给弄得面红耳赤的,但却一点儿挣扎都没有,整个人老老实实地待在厉中信的怀里,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厉中信又往外看了一眼,那人也在外面朝里面看。
程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这样站在这里不动了,他直直地朝里面看,看到厉中信的哪一刻程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样的一种感觉。难受?窝心?倒霉……应该都不是,程世只觉得自己见到了亲人,这个亲人不带任何血缘关系,可是让你第一眼见到他就感觉无比亲切。
细细算起来,也有两年多了,程世每天和厉中信同吃同住,生活在一个屋檐下,虽然每天都伴随着大大小小的战争,但是现在回想起来那种生活还是有滋有味的。厉中信算不上一个坏人,现在程世明白了,最起码他对程世不错,起初程世以为他是在利用自己,可是两年过去了程世发现自己也没有什么利用价值。而且在生活上厉中信还是比较照顾他的,那个地方很久都没有去,程世反倒觉得那里才是自己的家。
毕竟不用担心自己该和谁一起睡,也不用害怕晚上会踢着谁或者压着谁;说话,折腾,砸东西,什么都不用考虑会有谁在看;厉中信对自己的一切都是包容和无视,就从这一点,程世不得不承认他更喜欢和厉中信生活在一起。
两年若和一个小动物整天形影不离,有一天失去了也会痛心疾首,更不要说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程世清醒地意识到自己对厉中信已经开始有了感情,这份感情是革命的友谊也好,是难兄难弟也罢,程世确定自己再次见到他绝对不会脑子里面只想着报仇了。
从程世把受伤的厉中信一个人扔在一个垃圾堆的旁边开始,程世的心里就没有任何恨了。
远远看去,厉中信在车里和眭鑫聊得正开心,脸上的笑容是程世很久没有见到的了。程世现在觉得他不过是一个普通人,他不是什么黑道头子,也不是什么老总,只是一个和他一样每天在寻找生活追求的人。他总说到了这一步人与人交往已经无所谓什么感情不感情的,其实他心里肯定也会对一个东西或者一个人爱不释手,以至于无法去割舍。
厉中信只是看了程世一眼就没有再看他,程世放弃了很大一段的时间站在那里就等着厉中信会下来和他说一句话,然而厉中信的目光只是围着眭鑫转。程世有一种无法言说的失落在里面,这个人以前每天只是和自己生活在一起,对别人永远只有利益上的交集,然而现在他的身边又换了新的人选,代替了原来他所占有的位置。
“我这是生气了?还真够矫情的……”程世抱怨了自己一声,抬起脚朝远处走去,他要在天黑之前赶去火车站,他要是南京寻找那个让他痛不欲生的人。厉中信,迟早有一天,我想我还会和你见面的。
眭鑫整个晚上都比较兴奋,红着脸到处走来走去,一改她平时的风格,几乎是没说一句话。但是她的那个表情出卖了她的所有想法。以至于陆悠悯都有些纳闷地去问厉中信是不是真的和眭鑫处到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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