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莫迟看着他的脸,认真同他握手:“我都相信。”
舒锐“扑哧”笑了,瞧了陆汀一眼:“他是我认识的人里最单纯的一位,所以有时候显得像个笨蛋,并且冥顽不化选择性耳聋,你可不能嫌他烦啊。”
邓莫迟道:“我不觉得他是笨蛋。”
陆汀脸红了,舒锐也看在眼里,松开手,他又细细瞅了瞅邓莫迟的眉眼:“对了,刚才就想问,我们之前是不是见过?”
陆汀心中蓦地一紧,他又想起那次催眠,这让他每次面对舒锐都会或多或少地心存愧意,邓莫迟却淡定得很,道:“是见过,街机对面,我看到你和何振声。”
也许是因为态度的波澜不惊,什么话从他口中说出,总是很有说服力。而这三个字对舒锐显然也是效果显著,可谓闻名变色,一时间他好像接不上话,只有眼睫频繁眨动。陆汀赶紧补充:“何振声和……和我男朋友认识,关系很熟,上次我们三个还一块吃了顿饭。”
“哦,这样啊,”舒锐这才把自己调整正常,嘴角又有了笑意,“真是太巧了,既然这样下次有空就聚一聚,不带振声,就聊他的事,好多我都好奇死了。”
“你的振声肯定也想去——”陆汀拖长尾音。
“反正不带老何!”舒锐立刻就改了口,率先出门去了,走两步就进了更衣室,沉重的橡木门“砰”地一声关上,把两个客人搁在外面。倒也没有大问题,他一向是这种阴晴不定的脾气,这套大房子虽然设计得曲径通幽,但陆汀相当熟悉,也不需要电子女佣上来带路,直接往停着飞船的顶层走去,途径一只在走廊踱步的电子孟加拉虎,他挽上邓莫迟的手臂:“老大,你猜舒锐刚才说什么,他说他支持我们。”
“听到了。”邓莫迟看着前路。
“对哦,你听力那么厉害……”想了想,陆汀又道,“等过段时间,我再跟我姐说实话,她肯定也支持。”
“你和姐姐感情很好。”
“啊?嗯,我很喜欢她,以前在家,不能上桌吃饭,我姐嫌保姆做的不好就每天给我挑好吃的送进屋里,然后自己再回去吃。”陆汀的声音低了下来,他不想提太多以前的事,好像要显得自己多可怜似的,但是,他竟感觉到手腕上握紧的力度,这不是错觉。
他垂下眼,珍惜地看着搭在自己腕部的那几节指骨,不停地看,他想自己以前提的身体接触,邓莫迟确实记住了。
又道:“那你也听出来舒锐跟何振声的关系了。”
“何振声有很多人。”
“就是,那种关系的人?”
“嗯。”
陆汀大大地震惊:“不行我得告诉舒锐,不能现在说,得挑个合适时机,他最近已经比较崩溃了,”他又忽地发了愁,“但他又坚持说自己不是在谈恋爱,说不定本来就知道,但他又那么心甘情愿的……我是不是管太多了?”
邓莫迟似乎也觉得这题很难,琢磨了一会儿才说:“你可以先试探一下。直说你的朋友和你可能都会尴尬。”
陆汀一愣,爬上飞船埋头启动系统,待到光屏一块块亮起来,停机棚的顶盖也徐徐打开,他就转过头看着副驾驶上的邓莫迟,笑了。
头顶天色很好,一轮朦胧的太阳挂在霾尘触及不到的地方,把陆汀亚麻的发丝和深棕的瞳仁都镀上一圈明亮的光,他的表情就像发现了无名宝藏:“老大,我觉得你最近变了好多,变温柔了。”
邓莫迟静静望着他,不知第多少次在心底思索,意图打磨出一个对“温柔”的定义。
它固然很难具体。
但的确存在,并且越来越清晰了。
接着度过忙碌的几十个小时,三天之后,他们又驾着这艘飞船在特区上方低空航行,最终降落在一座名为“普索佩”的酒店。在特区数不胜数的豪华酒店中,可以说它籍籍无名,但究其原因却是由于——普索佩根本就不对外开放。
占据都城最高的一座大厦,周围相对较为空旷,它只取顶部的三层,下方还有两层镂空的停机区,门柱都设计成拜占庭风格,用了珍贵石料,不能说是低调。但它又时常不开业,并且一次只能承办一场宴会,摆明了是不想把生意做大。
事实上这就是个仅供权贵聚会的密巢,一个普通人赚到大笔的钱,当然够他买上一车又一车的新鲜蔬果,抑或是一批又一批的珍稀动物,去那些靠蛋白块糊口饲养电子宠物的人们面前炫耀财力和生活水准,但或许只有受邀前来普索佩用上一顿餐,他才能使人信服,他真的进入了这座冰火两重的大都会的核心阶层。
陆汀不喜欢用阶层这个词来讨论人类,也对出身这种事不感兴趣,但无可否认,他来这家酒店的次数一点也不少,见过的所谓“上层人”也确实是多。他们谈吐高雅,风光无限,都对他亲切,然而也仅此而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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