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父子连心,程廷礼在保定焦头烂额,大少爷在北京城里,也很自觉的严肃了起来,甚至听从了春兰的建议,命令厨房大师傅出去采办了几马车的粮食回来,仿佛战火马上就会烧进城里。
然而天气一天比一天热,城里很太平,城外的程廷礼也始终是有惊无险。
小鹿在两间屋子里躺躺坐坐,把一辈子的心事都想完了。抱着膝盖蹲在屋子正中央,他的伙伴是屋角蚂蚁洞中的一队蚂蚁。盯着那一队忙忙碌碌出出入入的蚂蚁,他经常能够一看一上午。
后来他感觉自己总是对着蚂蚁使劲,恐怕对于身心不会有利,故而把那几本翻烂了的杂志摊开来,他一个字一个字的念。嗓子里总是不痛快,也许是那一阵子每天狂呼乱叫,把嗓子硬生生的喊坏了。大少爷当年变声的时候,春兰是严禁他大呼小叫的。
念过几页书之后,他站在窗前,又开始回忆自己学过的英文诗歌,想要背诵几段。然而经过了长久的思索之后,他惊恐的发现自己竟然一段都想不起来了。学了六年多的东西,居然会在几个月内忘成七零八落。
秋天,程太太死了。
程太太要是不死,程宅里几乎不会有人意识到她的活。非得她死了,众人,包括她唯一的儿子,才想起来这宅子里先前还活着个正房太太。她是为什么死的,也不好说,仿佛是因为生吞了鸦片,这样论起来,就属于自杀。不过程廷礼不希望家里有自杀的人,所以程太太身边的人就改了口风,一致认定她是吸鸦片烟吸得伤了脑子,是被鸦片烟毒死的。
死了的人,总得发送出去。程廷礼在百忙之中抽身回来了一趟,表明死的这人的确是自己太太。丧事办得盛大而又潦草,因为没人对程太太抱有真情实意,纯粹只是为了热闹而热闹。程廷礼在家住了两天,忙得晕头转向,没有看到小鹿,也没想起来问一问。程太太刚一入土,他慌里慌张的就又回了保定。
于是小鹿继续活在牢狱里,直到这一年的冬天,程廷礼又回了家。
在一个寒冷的冬日清晨,大少爷让人开了小鹿那间牢房的房门。
小鹿当时还在床上睡觉,滚得满枕满脸都是头发。那头发又厚又细又密,黑鸦鸦的披成了一片云,小鹿只从被窝里露出了一张脸,乍一看几乎像个姑娘。
大少爷记得自己十三四岁的时候,对待小姑娘也挺有兴趣的,可这几年不知是怎么了,越来越爱对着带把儿的漂亮小子使劲。这变化的原因,他自己讲不清楚,所以全归结到了他父亲的身上——有其父必有其子,好的不学,坏的学。
站在床边低头看着小鹿,大少爷想小鹿无论是男是女,自己都会是一样的喜欢。在他的眼中,小鹿似乎已经脱离了男女的界限,不能归类,就单是这么一个独一无二的小鹿。
这个时候,小鹿睁了眼睛。神情呆滞的望着大少爷,他轻轻的一张嘴,但是没有真正发出声音。
大少爷俯下身,用冰冷的手背蹭他脸蛋:“小鹿,我投降来了。”
小鹿缓缓的眨了一下眼睛,显然是没听明白。
大少爷对着他张开双臂,要把他连人带被一起抱起来:“我不和你讲条件了,咱们回家等着过年吧!”
小鹿糊里糊涂的坐起了身,棉被落下去,露出了他赤裸裸的上半身。抬起头盯着大少爷,他低声问道:“你要放我出去了?”
大少爷对着他苦笑:“对,我犟不过你,你赢了。”
一年之前,小鹿不明所以的成了囚徒,一年之后,他又毫无准备的得了自由。
他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只知道自己的命运是被攥在了大少爷的手中。伸腿下床趿拉了一双拖鞋,他愣怔怔的站起了身。拖鞋被他踩了半年多,胶皮底子已经有了四分五裂的趋势。
一年多不见天日,小鹿的皮肤白得如雪。抬手拨开遮眼的长发,他露出了两道斜飞入鬓的眉毛,眉毛是乌浓的,和睫毛配了套。外间开了房门,他抽了抽鼻子,峻整的鼻翼翕动了,他嗅到了风与雪的气味。
下意识的伸出舌尖舔了一圈嘴唇,他睡得身体麻木,踉跄着迈步要往外走。大少爷一眼没看住,他已经赤条条的扑到了外间门前。扶着门框探出头,他瞪着眼睛张着嘴,愣眉愣眼的往外看。
没等他看清楚眼前风景,大少爷已经扯起棉被追了上来——小鹿浑身上下,就只穿了一条遮羞的小裤衩。
小鹿长大了,裤衩却还保留着先前的尺寸,薄薄的细白棉布紧绷在他圆滚滚的屁股蛋上,他那腰身依然细得只有一捻,于是这裤衩穿了还不如不穿,穿了,反倒像是欲盖弥彰,更要让人联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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