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少爷抢着笑道:“他跟我赌气呢,前几天我俩又……又闹别扭了。”
程廷礼听闻此言,哭笑不得:“孩子啊,你俩过完年一个十六,一个二十,这么大了,还闹别扭?再闹的话,你俩给我分开,一个留北京,一个跟我去保定!”
大少爷听了这话,立刻抓住了小鹿的手:“别,我俩再也不闹了。”
小鹿任他握着自己的手,自己不肯说话。及至他们离了程廷礼的屋子,小鹿一言不发的,硬把手抽了出来。
大少爷转而抬手揽住了他的肩膀:“还记恨我?”
小鹿望着满地的残雪,开口问道:“以后,咱俩怎么办?”
大少爷笑出了一团白色雾气——以后他俩怎么办,他也不知道。小鹿死活不肯同他相好,而他对待小鹿,又不肯霸王硬上弓。
他心里清楚,对待小鹿,他打了骂了都没事,唯独有一道界线,不能破。他可以欺负小鹿,但是不能蹂躏小鹿。欺负和蹂躏,不是一回事。
他和小鹿之间,他自己想着,是只可以有洞房花烛、不可以有月黑风高的。小鹿小,不懂事,他可以等,没关系。十六岁不懂,十七岁总要懂了;十七岁还不懂,十八岁一定能懂了。
大少爷在等,小鹿也在等。大少爷目标明确,在等着小鹿长大;小鹿则是茫茫然的,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什么都不知道,只是感觉事情没完,大戏一定还在后头,只不知那戏是悲是喜。
两个人一起等,一等就是两年。
这两年里,虽然没有锁链束缚着小鹿,但小鹿无需看管,很少出门。偶尔出去逛了几次之后,他发现自己的行踪全被大少爷掌握着,就干脆哪儿也不去了。
至于余翰文,他也没有去联系,当然是因为无颜相见。况且若是见了面,余翰文问起他上一年的情形,他也不好回答。程家毕竟还是他的家,尽管那一年的禁锢几乎逼疯了他,但他还是感觉家丑不能外扬。
余翰文不要了,学业也不提了。小鹿沉默的活,后来回首往昔,也不知道这两年是怎么过来的——一点正事也没有做,就单是活着。
同时,也要提防着大少爷。大少爷没对他用过强,但是动手动脚的,也不老实。两人本是一张床从小睡到大的,小鹿一直把大少爷的手臂当成枕头,两个人亲得宛如一个人,可是现在,小鹿忽然感觉大少爷的一切都不可忍受了。大少爷时常会隔着衣服抚摸他,摸得他周身僵硬,因为自认是个男子,不该受另一个男子的狎弄。
他想黄花大姑娘也不会比自己活得更紧张胆怯。而且黄花大姑娘本来就该是矜持的、怕人说怕人瞧的;可自己一个十八岁的小伙子,怎么也活成了个大姑娘?天气热的时候他也不敢打赤膊,不是他的肉多金贵,是他一旦敢露肉,大少爷就敢看画似的盯着他长看。
于是小鹿就希望自己快点长,长成个虎背熊腰的彪形大汉。他虽然不出门没见识,可据他所知,当兔子的小子们都是婀娜清秀、不辨男女的品种,而大少爷生得高大,差一点就也是个虎背熊腰。一个虎背熊腰,应该不会再爱上另一个虎背熊腰。
小鹿想长,也的确是真在长。前几年他长得慢,怎么拔节也还是少年的面貌和身量,到了他十八岁这一年的春天,他那一身骨架子忽然结实了起来,上嘴唇也生出了一层淡淡的青色茸毛。
小鹿找来一把剃刀,每隔几天就涂上一脸肥皂泡沫,虚张声势的刮胡子。大少爷也刮胡子,刀锋掠过下巴,会刮出嚓嚓的声响。他的茸毛还细软着,刮不出声音来,但是总比没有强。刮完胡子洗完脸,小鹿照镜子,看不出自己到底有多丑,单是心里暗暗的快乐。
小鹿快乐了,大少爷也很快乐,因为他老子终于还阳回春,又掌权了。
二十二岁的大少爷,已经很明白了事理,甚至成了程廷礼的驻平总代表。军务他不管,他只管交际。他生得英俊,性情也开朗活泼,又是吃喝玩乐的行家,因为是程廷礼的亲儿子,所以替他老子出面应酬之时,也比一般的人更有分量。
第三十一章
在这一年的四月份,程家迎来了喜讯。
前几年的兵荒马乱改朝换代,成全了个在夹缝中求生存的程廷礼。程廷礼手下的兵马有限——也不只是兵马,他带了半辈子兵,一直是处处都有限,开疆辟土的功绩丝毫没有,好在他这“有限”也是有限的,没功绩,也没大纰漏,一路拆了东墙补西墙的过下来,他不但没把他的队伍带散,而且大大的聚拢了一笔财富,既可以供着他自己挥金如土花天酒地,也能把北平城里的独生儿子养成花花阔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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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门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