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鹿巡视了整间卧室,然后又去浴室放了一缸热水。这三年来,因为不愿意袒露身体,所以每次洗澡都是一场折磨。今天好了,小鹿侧身坐在缸沿,弯腰搅动蒸汽袅袅的热水,心中几乎有些快乐。
正当此时,房门被人敲响了。小鹿走过去一问,来者乃是程廷礼。
程廷礼裹着一袭睡袍,双手插兜走了进来:“在放水?”
小鹿连忙转身去关水龙头,与此同时,程廷礼也跟着溜达进了浴室。洗脸池上方的墙壁上贴了一面大圆镜子,镜面蒙了薄薄一层水雾。程廷礼用毛巾擦亮了镜子,然后把小鹿拽到了身前。
两个人一起照着镜子,程廷礼忽然笑了一下:“干爹是不是这几年见老了?”
小鹿的文明礼貌像是全喂了狗,听了这话,他略一犹豫,最后竟然点了头。
程廷礼抬起一只手,抚摸了小鹿的腰:“越是老,越羡慕你们这帮年轻的。”
然后他又问:“小鹿,你接下来想干什么?闲有闲的活法儿,忙有忙的活法儿,反正干爹总是依着你。”
小鹿笔直的站着,望着镜中的程廷礼答道:“我既然学了几年军事,如今回来了,就还是想从军。”
程廷礼微微偏脸,嗅了嗅小鹿的头皮:“没问题,干爹手下几十万的兵,只要你有本事,干爹就提拔你。”
小鹿知道自己这位干爹是个什么货色,不过干爹和程世腾又不一样。干爹没害过他,而他除了干爹之外,也真的是再无亲人了。
“我没别的念想了。”他对着镜子开了口:“只要干爹信得过我,我就一定好好干。”
程廷礼侧脸对着他一笑:“什么叫‘没别的念想’?”
小鹿扭头正视了他的眼睛:“我光棍一个,没牵挂。”
程廷礼盯着小鹿的大眼睛,世上竟真能有人长出这么美的一双眼睛,让程廷礼几乎感觉不可思议。总而言之,这是老天厚待他,让他的鹿副官重生又还了魂。
他三十多岁的时候,分外混蛋,活活逼死了鹿副官;现在他已经年过半百,脾气秉性柔和了许多,自信不会再把小鹿也逼上绝路。
“城外有个新兵营。”他和声说道:“我先给你放个连长,若是你能把那百八十人管好了,我再升你的官。”
小鹿听闻此言,登时喜悦得想笑,然而太久没有笑过了,他脸发僵,一时竟是没笑出来。
一夜过后,小鹿启程出城了。
大少爷大大的埋怨了父亲,认为父亲不该把小鹿放到那种野蛮地方去。程廷礼不动声色,看儿子也是自己的竞争对手,若不是当初儿子一脚踢废了小鹿,自己还真是占不到上风来。
程廷礼好色,为了“色”,他可以暂时忘记自己的年龄和身份。
第一卷完
【第二卷 所遇何人 】
第四十二章
程廷礼所说的“天津城外”,是个界限模糊的范围,因为在他看来,只要出了天津不离河北,那么除了北平之外,其余全算是天津城外。
于是小鹿抱着出城的心启了程,一路北上又北上,差点进了察哈尔。
在察哈尔与河北交界处的一座小县城里,小鹿以着连长的身份,给自己安了一份家。
他这家是一座不甚地道的四合院,正房三间,东西各有一间厢房,正房后方就是后院,坐落着厨房和柴房。房子是如假包换的青砖大瓦房,放在这县城里,就算很不赖了,只比营长那一套借来的两进大院子略逊一筹,不过连长逊于营长,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虽然这连长乃是省主席的干儿子。
在这一座清清静静的新居里,小鹿过得很快乐,是暗暗的快乐,表面还是很严肃,仿佛怕自己笑大了会引人注目一般。三间正房,中央一间做客厅,只摆了一套桌椅;东西两间,一间充当书房,另一间则是卧室。书房永远是窗明几净的,靠窗的木案子上,一边摆着整整齐齐的一摞书籍稿纸,另一侧放置了个圆滚滚的土陶罐子,罐子里面蓄着清水插着野花。两只小书架靠墙立着,不多的几本书,全是他从日本带回来的,按照书脊的颜色分类摆放。书架上房的墙壁上,挂着一把武士刀,此刀长度有限,钢口也不好,堪称是华而不实,不过因为刀鞘实在是“华”得可爱,所以也被小鹿当成了装饰品使用。
书房是这样素净了,卧室也是同样的风格,只有床和两口衣箱,以及一副衣帽架。衣箱盖子上摆着一面镜子,此镜面积甚大,带着活动的镜脚,照理来讲是可以立着照看的,然而因为头重脚轻,立足不稳,所以大部分时间里,小鹿都让它保持着平躺的姿态。
三间屋子,都是他的,外无敌人,内无友人。小鹿终于清净了,清净得简直恨不能关起房门狂笑一番。夜里他让人给自己预备一浴桶的热水,自己坐在水里想怎么洗就怎么洗,有时候洗得太得意了,他情不自禁,会扯着嗓子唱日本演歌。他是哑嗓子,调门很低,并且是想提高也提不起来。哼着演歌那哭唧唧的调子,他一边摇头晃脑的给自己打拍子,一边往自己身上撩那已经不大热的洗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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