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横涛立着眉毛:“我没钱哪!”
陆雪征在他屁股上狠狠掐了一把:“老子劫的是色,谁要你那两个造孽钱?!”
“嗨呀!我的钱都是我用双手挣回来的,哪里造孽了?”
陆雪征伸手一指他的鼻尖:“兽医!”
易横涛听闻此言,当即张口结舌起来:“我、我、我是兽医,那你是什么?”
陆雪征笑了,用轻快的语气说道:“我是吃兔子的狼呀。”
易横涛闭了嘴,犹犹豫豫的不知自己是怒好,还是笑好。
金小丰不在家,陆雪征让易横涛开车载自己出去兜风。易横涛答应了,站在一边旁观陆雪征更衣打扮。及至陆雪征戴上了那顶麂皮猎帽,拄着手杖要往外走了,他福至心灵,忽然想到了回击词语:“瘸子!”
陆雪征走到门口,听闻此言回头对他一笑:“我瘸,那让我来骑你,好不好?”
易横涛没听明白,以为陆雪征在骂自己是动物。后来发动汽车开出老远了,他才忽然反应过来:“你要骑我?”
陆雪征坐在副驾驶座上,斜过目光向他微笑:“同意吗?”
易横涛单手扶着方向盘,转头向他竖起一根手指,用警告的语气严肃说道:“你太下流了!”
陆雪征笑出声音,觉得易横涛真可爱;如果他老子不是易崇德,那就更可爱了。
第111章 回家
陆雪征早就吵着要回天津,金小丰听在耳中,虽然是一百二十个不愿意,但是嘴上一直没有明确的表示过反对。及至到了三月天,他发现陆雪征这回是当真要筹备着动身了,这才心中悚然,忍无可忍的柔和了语气,走到陆雪征身边弯下腰说道:“干爹,现在回天津,会不会在安全上……有问题呢?”
陆雪征坐在沙发上,正在低头用手指给小猫顺毛:“一朝天子一朝臣,我都走了两年多了,那边的形势也有了大变化,未必还会有人对我关注。”
金小丰垂下眼帘,盯住了他眼角处的泪痣:“毕竟是上海更安全,干爹不如把腿养好后再走,那时也不迟。”
陆雪征扭过脸来望向了他:“我可以一个人走。你想留下,就留下。”
金小丰连忙摇了头:“干爹,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就给我滚!”
金小丰没有滚,他一言不发的直起腰来,默默站在了陆雪征身后。
陆雪征抱着小猫,良久之后才背对着金小丰说道:“我是在这里住不惯。这里再好,不是我的地方!我十三岁那年到了天津卫——你懂不懂什么叫做故土难离?”
金小丰不懂,他七岁就到了天津,但也没觉出天津有什么特别的好处来;也许是因为初来乍到时经受了太多的苦楚,所以感情上有些麻木。
但是他装成懂的样子,把双手放在了陆雪征的肩膀上,又深深的俯下身去,低低的答道:“是,干爹,我不拦您了,我们一起回去。”
陆雪征抬手握住了他的一只手,送到嘴边亲了一下:“干爹知道让你这样单身离开上海,是受大损失了。你是好孩子,干爹会补偿你。”
金小丰轻声说道:“我心甘情愿,不要您的补偿。我爱您。”
陆雪征已经接受、并且习惯了金小丰那句“我爱您”。“我爱您”总比“我恨您”要好一万倍,况且听得多了,也觉得理所当然,不再心惊。
易横涛听说陆雪征当真是要出发了,兴奋异常,当即就开着汽车跑过来,随车带了一皮箱的行李。然而陆雪征拒绝带他同行。
“你不要跟着我一起走,否则你家老爷子会以为是我拐带了你。”他告诉易横涛:“你自己走,到了天津再去找我。”
易横涛失望的冷笑:“懦夫!”
陆雪征不是懦夫,他喜欢易横涛,可是觉得那也仅仅只是“喜欢”而已。单凭两人之间那点打情骂俏的小感情,易横涛还不值得让他去冒险得罪易崇德。
于是他毫无诚意的狡辩道:“我这是谨慎。”
易横涛生气了,他生气也不大发雷霆,单是沉着一张脸不言不语;及至气到了一定程度,便会毫无预兆的拔腿跑开,一鼓作气不知道会跑到什么地方去。
陆雪征拄着手杖站起身来,快步赶上去揪住了他。金小丰站在楼梯上冷眼旁观,知道易横涛逃不出干爹的手掌心;还知道干爹现在能对易横涛甜言蜜语、千依百顺,等到将来得了手,就不一定又是怎样的态度了。
金小丰向来不在感情上用心,故而现在虽然看出了陆雪征的几分特质,却又不知应该采取何种手段来制服他——当然,也是不忍心下手。
金小丰时而甜蜜时而痛苦,但是世上能有一个让他“不忍心下手”的人,他自己想着,也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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