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我都可以的,哥。”林向黎逢迎他的质问,“你想让我是什么,我就是什么。”
简铭听他说完这段毫无感情的谄媚之言,胃口也没了。
后悔了,林向黎想要收回那句“金主爸爸没什么缺陷”的彩虹狗屁话,这厮说翻脸就不认人,搁下碗筷转身走了出去。林向黎只能一个人默默地扒饭,思考着自己到底哪句话惹他不快了。他问“不能是真的?”,自己答“什么都可以”,这不就是百依百顺的百分百完美答案么?
哦shit,男人心,海底针。
收拾完碗筷,林向黎终于想起了自己的手机,他掏出来一看,母亲给自己发了微信语音。
“向黎啊,你怎么还没回家?”
“你还在学生家里啊?”
“不忙了给妈回个消息,知道吗?”
“向黎,都中午了,你饭吃了吗?”
林向黎一时间眼热,他哑着嗓子回了一条:“妈,我吃过了,晚上我就回去了。”他不能说走就走,人家是付了钱的,这点职业操守,就算是做鸭子也得有啊。
想着简铭可能又去猪棚了,林向黎只能在他的里屋徘徊,于是又不免晃荡到那排大书柜前,他想抽一本书来打发时间,又想起简铭怒然的眼神,怕也是个爱书爱到骨子里的人,不肯叫别人轻易碰他的书。目光一转,他瞥见其中一层书架上,搁着一支竖笛,通身白玉色,看起来很精致。
林向黎拿起来端详,他想起自己小学时,学校里还专门有竖笛课,他学会曲子后回家吹给父母听,他父亲十分高兴,夸他聪明,带他去买了很多好吃的……呵,想远了,林向黎回神,因着一些大人的夸奖,他成了班中吹竖笛最厉害的人,能吹很多高难度的曲子,甚至还在班级晚会上表演过。
有些曲子,他至今还记得,为了测试自己的记忆,他举起竖笛吹了起来,他吹的是《梁祝》,悠扬的笛声飘荡在天花板上,余音绕着电风扇转呀转的。林向黎惊讶于自己身体残留的记忆,全身的细胞正活跃起来,他一扭头,竟看见简铭抱臂站在门口,好像观察他很久了。
“呃,我只是想……想借来……”林向黎抓耳挠腮,想挤出一个解释来。
简铭却朝他走来,一把夺走了他手中的竖笛,评判道:“没我吹得好。”
第二十七章
这话不啻于挑衅,难得的,吹竖笛也是林向黎为数不多的拿得出手的才艺,这比门门一百都让他感到骄傲。谁曾想简铭一上来就断言自己吹得更好,说实在的,林向黎有点不服气,但碍于钞票的面子,只能懦弱地询问了一句:“真的吗,那……能吹给我听吗?”
简铭将竖笛捏在掌心抚摸片刻,沉吟道:“吹,是没问题,不过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情,你跟我一起来吧。”
于是林向黎被他带上了坎坷小路,这句不是比喻,是真实情况。奔驰轿车有着良好的防震性能,但也无法抵抗乡间小路坑洼不平的惨烈路况。江津镇政府的人八成每天上班都是来打游戏的,镇区的基建设施老化陈旧,下辖村落的道路更是十几年如一日的狭窄,以前因贫穷,村路上一日见不了几辆车,如今经济迅速发展了,运输车辆猛增,把细窄的一条柏油路开得千疮百孔,一下雨,积水的洼坑被车轮碾过就像个水雷炸弹,能把路人浇个透湿。
林向黎坐在副驾上,手里紧攥着那支竖笛,庆幸自己保险带拴得紧没从座位上弹起来顶到车篷。简铭反倒是一派轻松,娴熟地打着方向盘,避开一辆辆擦肩而过的对面来车。林向黎不禁问:“这条路,你开得好像很熟……”
简铭目视前方,点点头:“嗯,一个月起码开三四趟。”
他们渐渐地深入到了偏远的村落,路边是一望无际的水田,上头点缀着零星的民居。那些颜色各异的二层小楼就像是一位隐居的贤者,坐拥着无边的自然风光。林向黎很久没看见这么宜人的乡村景色了,靠近镇区的南平村早已抛弃了稻田耕作,进入了养殖业、织造业的大潮。而他多年来的活动范围,就不过南北几公里。
车子驶入了一条水泥岔路,路边盖了一长排红砖厂房,简铭将车停在路边,叫林向黎随他进去。
一位五十来岁的中年男子迎了出来:“啊呀,简博士您可来了!等你好一会儿了!”
简铭和他握握手,直奔主题:“姚伯,病猪情况怎么样?带我去看一下。”
姚伯眉开眼笑地连声道:“好的,好的,来来来,这边。”林向黎很是看不懂,家里猪病了他怎么反倒是情绪高昂?姚伯此刻也注意到了林向黎,顿了顿,简铭主动介绍:“这是我弟弟,小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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