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多了一道气息,是个人就能感受出来,于是那人慢慢地抬起头来,他从镜子里探看,简铭也截取了他的神情。
满脸水迹,额头的刘海并在了鬓角,垂在了眉梢,下巴尖上还在不住地滴水,神情的狼狈和空洞像是两匹野性厮杀的恶狼在搏斗,将他的失魂落魄撕碎成肉沫,丝毫不剩地摊在面上供人嘲笑。
简铭的喉结滚了滚,他想说些什么,因为他看见还有一袋日用品虚弱地躺在洗手台上。
“我是不是,”那人慢慢地转过头来,钝钝地看着简铭,问道,“是不是,很蠢?”
简铭知道他听见了莫晓玮的话,一句过于真切的玩笑话,令他成为了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天大笑话,天字一号蠢人,傻瓜中的中流砥柱,笨蛋里的佼佼者。
林向黎可能洗了无数把脸,想洗掉一些残酷的经历,在他走投无路的时候,他选择相信他以为有一些血亲关系的人,没想到这一切只不过是他人好玩心过重的戏言,而他却如获至宝,将其当成人生中最后一条生路。
他真的好蠢。
简铭慢慢地靠近他,伸手替他擦去不住滴落的水珠,喉结又是一滚,艰难地发出声音来:“……你不蠢。”
林向黎的眼睛里滑落出一颗液体珠子,他忙背过身去。
最后,莫晓玮在病床上等了又等,他等到快要脱水了,不得已按下呼叫铃。凶巴巴的护士大姐冲了进来:“什么事?”莫晓玮瑟缩一下:“姐姐,麻烦问一下,有看见两个跟我一起来的男人吗?”
“那两个?走了啊,留了一包东西……哦,那包东西是给你的,我都忘了。你给我等等。”护士大姐雷厉风行地出去了。莫晓玮仰天大哭,天要亡我!
此刻已是午夜十二点半,一顿夜宵引发的血案,使得简铭和林向黎二人度过了一个不平之夜。医院在镇南,简铭的车停在镇北,两人只能步行走回去。一路上,谁也没开口。林向黎追着路灯下自己瘦长的影子,回想了这几个月来的日子,他经常提醒自己不要多想,无论曾经多荒唐的开端,他都坚持下来了,既成事实,就莫言后悔。他不是个爱后悔的人,每一个人生转折点,他都不后悔自己的选择。比如他毅然放弃学业,比如他选择执教育人,只要天平的另一端坐着母亲,他都能硬气地说一句:值得!
走到弄堂口时,他停下来,低头说:“就到这里吧,你回去吧,我进去了,晚安。”他刚跨出一步,就被人拉住。
“为什么不看我?”
林向黎一颤,吸了下鼻子,闷声道:“我没脸看。”随即他听见一声重重的叹息声,整个人不设防地被扯进了弄堂的阴影中。高悬的路灯照不进狭窄的弄堂,林向黎被结结实实地压在长满青苔的砖墙上,他只得抬头,却看不清简铭的神情。
“觉得自己卖淫丢人了?”简铭反问他,“早前我看你卖得挺起劲的。”
林向黎张张嘴,似乎想反驳,但忍住了:“不是,不是的。”
“不是什么?”
双方进入了对峙的屏息时刻,僵持半分钟,还是林向黎败下阵来。
“我说了……你别气,好吗?”他打了一剂预防针,等简铭点点头,他才继续说,“这条路是我选的,虽然晓玮是玩笑话,但我确实认真地考虑过。我想挣这笔钱,但我不想丢了原来的饭碗,更不想……丢了我妈的脸。但现在,我和你……我们是老乡,还都有互相认识的人,这个世界太小了,这件事完全违背了我最初的意愿,我不该的,不该——”
简铭的呼吸渐渐紧促了,他似乎在隐忍怒意,但接着却又听林向黎说道:“不该和你继续这种关系,太危险了,没有纸包得住火,不是吗?可是我没有说终止,我是不是很蠢?我就是在刀尖上走路,时时刻刻怕自己掉下去,可我又离不开你的钱,你对我的好,我没脸见你,又不想回绝你……”
林向黎把头磕在简铭的胸口,瓮声瓮气道:“对不起。”
简铭抱着他,慢慢地仰起头,看着墨黑的夜幕上点缀着颗颗星子,恍惚道:“你要我的钱,我要你的人,各取所需,不必说对不起。”
林向黎试探着把手环抱住简铭的腰,这份奢侈的温暖令他流连,这段赤裸裸的钱色交易应该是冰冷的,不近人情的,不知何时,竟演变成了如今动容的模样。
第三十四章
都说人有三样东西藏不住,咳嗽、贫穷和爱情,换到林向黎这边来,变成了咳嗽、露富和气色。
他大约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成为镇上大妈们相亲库里的采集对象,追溯源头,要怪罪到简铭给他买的那身耐克套装上。某日,他如常出门上班,一街坊大妈瞧见他衣着时尚、容光焕发,忙问一旁的老姐妹这是谁家的孩子,答曰,北面弄堂里林家的儿子。就是那户男人噶姘头最后把自己搞死的那个?是叻,他家老鬼头死透后,穷得嗒嗒滴啊。不对,他身上穿的是耐克,我孙子老吵着要买这个牌子,老巨(贵)叻,明明还是挺有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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