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母精神气还不错,一定要露一手给侄子看,一时间没有抽油烟机的客厅烟得呛人,她把两个孩子赶去卧室,等开饭再叫他们。
莫晓玮第一次走进林向黎的卧室,大为吃惊:“哥啊,你这面墙都霉成这样了,角落里那是什么品种的小蘑菇呀?我的妈呀,叫简铭哥给你翻修一下!”
林向黎摁住他的肩头,低声道:“嘘,晓玮,在我家就别乱开玩笑了,好吗?”
莫晓玮肆无忌惮惯了,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哥,你这样,大姨怕是不知道吧?你要怎么交代啊?”
林向黎尴尬地一笑,摇摇头,似乎不太想回答。莫晓玮肚子里的虫子蠢蠢欲动地扭动起来,似乎有人逼着他把一些秘辛张嘴吐出来似的。
“哥,你和简铭哥这样,我真挺意外的,真的。你是清清白白的人民教师,这点我不怀疑,是吧?但是——”他拖长了调子,故弄玄虚,冲林向黎眨眨眼,“我作为知情人,有些事儿啊,我不得不跟你透个底,你自己掂量着办吧,别说弟弟没帮着你。”
林向黎不解地看着他:“你要说什么?”
莫晓玮凑到他耳边,鬼鬼祟祟地说:“简铭哥他——嫖过鸭子。虽然吧,那是我,我,呃,是我介绍的,可我不知道之后有你啊……”
林向黎无动于衷,毫无惊喜感,毕竟他就是那只鸭子。
“你别怪他,都是单身人士,谁还没个解决生理需求的时候呀,你就原谅他吧。”
“嗯。”
莫晓玮说完舒坦多了,也不在乎林向黎到底怎么想的,反正他哥经常情绪淡淡,看不出喜怒。自认为极其仗义地站在了自家人这边泄密,他还颇有种“敌营十八年”的刺激感,只不过他突然脑海中白光一闪,想到了什么要紧的事情,脸色有点不好看了。
“哥,我差点忘记了一件事。”
林向黎不动如山地应对:“什么?”
“我想起来了,简铭哥他有个初恋,那啥,刻骨铭心的那种你懂吗,他值班室里有排书,都是他初恋留下的好像,他都不给人碰的。我就在想,他是不是还忘不掉他初恋呢这是?”莫晓玮顿时为这段同性之恋贴上bad标签,“不行啊哥,这件事真的越想越不对……你知道吗,简铭哥之前跟我说,他叫过的那只鸭子,和他初恋长得那叫一个像,他都魔怔了,还问我,世界上会不会有两个长得特别像的人,我说有啊,整过容就行啊……”
莫晓玮宛如江津镇名侦探,嘀嘀咕咕地分析着丝毫无关他自身的谜团,全然没察觉一旁的林向黎,脸上血色褪尽。
第四十一章
一切如常。
如常起床,如常挤公交,如常上课,如常下课,如常和来接送自己的人吻别,如常鬼鬼祟祟地下车回家。
莫晓玮的话宛如一颗细小的石子,扔进了平静无波的湖里,只微微荡漾开一丝涟漪,复又寻不见丁点异样的情态。集训班的课排得满满当当,林向黎堪堪应付下来,他时常入睡前还要浏览默背一遍笔记,企图把当天讲师梳理教授的知识囫囵地全塞进脑子里,将一些不恰当的胡思乱想挤出去。
床尾的破风扇吱呀直叫,风力极小,脾气极大。用了十来年的蚊帐不知哪儿破了个洞,有只蚊子钻了进来,一直在林向黎耳边嗡嗡嗡,烦得他半宿没睡好。早上醒来后,发现脖子上的蚊子块被他挠得血肉模糊,当然这形容有些夸张了,但破开的皮肉十分殷红,像是抓了一把朱砂涂在了上面。
简铭一直没有发现他的伤口,因为他俩总在夜色的掩护下见面,也在黑暗的庇佑下极其克制地调/情,简铭甚至将一位博士的绅士风度发挥到淋漓尽致,手都没抬过一次。都是林向黎抬起双臂勾住他的脖颈,将自己挂在对方胸前,尽可能长久地接吻。直到缺氧,意犹未尽地分开,恋恋不舍地下车,贼头贼脑地潜回家。
但这夜出了些意外,林向黎的手挂累了,就想垂下来歇会儿,不幸的,他触碰到了简铭的裆部,才发现对方硬得离谱,整个裤裆都是隆起的,龟/头顶起西裤的形状过分明显。他终于明白简铭为什么老是接完吻就把他摁到座位上叫他平静平静。其实他自己也需要好好地恢复一下,可能,很久都恢复不了。
林向黎滋味百般,想都没多想,就把手心盖在简铭的裤裆上:“我,我帮你舔出来。”简铭立马摘开他的手:“不用了,你回去休息吧。”林向黎自己也有些难耐,两条腿合在一处磨蹭了一下:“我,我忍不住了……好吗?”
他的恳求就像一根易燃的导火线,瞬间引爆了本在燃烧的简铭。两人霎时抱作一团,互相啃咬,交缠,舔舐。简铭捧着他的脸上上下下落满吻的痕迹,又一路向下,林向黎伸长脖颈像濒临高/潮的天鹅。
52书库推荐浏览: 萧九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