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逼也装够了,可以回去了。”林楚终于舍得回后台去,不经意间看了一眼时间,方才所营造出的音乐人气质,瞬间消失无踪。
“草!这就十一点了?这鬼地方,要赶不上最后一班车,怕是连的士都打不到”林楚这么想,放下琴直往车站冲。
能去学校的末班车,是23:00发车,到这一站差不多要十分钟。从酒吧往车站,正好有一段要走的十分距离的路。这条路,如果现在加紧冲刺过去,能赶上。
林楚这么想,更是心急火燎地往车站冲。这还没走几步,只觉得帽子给什么东西扯了住。
晚风透过凉意,路灯隐去光亮。
林楚悻悻然止住了步子,他不敢回头看,更不敢往前跑。
“要真是个什么东西出来,我被追着半天了,能跑过它么?指不准前边还有一个在那儿等着我……”
林楚以为,如果都是死——要死得,有点尊严。
所以他尽力调整好自己的呼吸,想着自己待会儿,是否能一本正经地和这个东西——好好聊那么个几句——“所以,您能不能开口先说句话!别一直等着我说行不?要怎么的给个痛快话行不!”
林楚几乎是扯着嗓子吼出来的,只感觉他肩上搭了一只手上来,又顺着他脖颈那一块,环过一圈使足了劲勒着,几乎是让他喘不过气来。
从他头顶传来一声音说道:“那行,我给你个痛快话——你今天,完了。”
☆、第 4 章
渐近深夜,这条街上的人也多了起来。
这里算是他们这些商户自发地形成的产业,多是各种不同主题风格的酒吧的集合。
临近郊区,租金也不算多贵。不过,这倒成了他们的卖点——在网上炒了一个文艺风的酒吧一条街的形象。
“这种地方,再怎么个文艺,只是层皮而已,还是要看是什么样的人来。”林储默每次看到车站的宣传标语,下意识地要去吐槽个几句。
因而当他看着这个穿衣风格和小学生一样的人进来的时候,他有些苦恼——到底该怎么,以合适且正当的方式,劝他回家?虽说林储默自己也还差那么一个多月正好满十八岁,别说了在这儿打工,连往这里迈一步进来,都该是不合理的。
不过吧,这个来酒吧还穿着一身橘黄色卫衣的人,看着也不想心智成熟的未成年,更不可能是吴须那种不知道在这儿混了多久了经历少年。虽然这个地方,说乱,也不乱。可说它够干净,也不见得那么干净——总而言之,就不该是个小孩来玩的地方。
碍于面子,林储默也只是下意识地注意着他那边,想着今晚要真是有什么人要来拐他,自己兴许还能帮个忙。毕竟以前勒索小学生的事儿干多了,这再怎么样——迷途知返的道理,他还是懂的。所以他现在,分外关注这个祖国的花朵。
可是,当这个小孩能窜上台上拉出这样的曲子来的时候,他又不由得开始怀疑自己:“难道,人家只是个想要返老还童的小提琴手……”
不过他倒也算是有点好奇:“这些会些乐器还使得挺好的人,都是怎么给他们挖来的?”他一边听着这首听起来就挺有水平的小提琴曲,按照吴须的指示,给他送了一杯调制饮料上去。
吴须自是注意着那台上的动静,还不忘让林储默也坐下好好欣赏一番他挖来的人:“仅此一次,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他如此说,林储默也不推脱:“老板让员工偷懒,为什么不呢?”
他从早上就给店里里里外外打扫了一边,眼下终于得了机会坐下,倒是也没了什么舒服的感觉——累都累习惯了,其实也不差这一会儿。
这倒也是他第一次能够在最佳视角欣赏这些乐手的表演:平时他没什么机会分心去听曲子,因为要注意客人的各种需求。这想来——不仅是第一次从头听着这曲子,还能看,也是头一次。
那乐手的手型长得挺好,他正好还把袖子翻了一半上去,露出半截手腕——“挺好看。估计是骨相走得好的那一类。”
看人先看手,这是林储默的原则。这更主要的是——这乐手,还是个男的,更能提起他不少兴趣。
这首曲子,走的估计是舒缓风——从头到尾,没见他手又什么怎么激烈地动过,台风倒是很不错……
哪儿知林储默刚这么想,那人的右手就开始有了动作——相较于之前而言,倒算是不小的动作了。
林储默在楼上看着,看着这乐手往台子边缘走了走了几步,有些紧张他会不会因为太投入,摔了下去——所幸,他还是及时地缩回了步子,没有再往前走。
52书库推荐浏览: 词穷的我想不出笔名
欢喜冤家
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