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纪肇渊。”他低下头对着自己咕噜乱叫的肚子说,“你也喜欢他,对不对?”
想通了的楚九歌突然又开心起来,他手脚并用爬到床头,拿过手机给纪肇渊拨了个电话。
“晚上一起吃饭吧?”楚九歌语气轻快,朗朗笑意几乎要突破距离的束缚贴上纪肇渊的脸颊。
信号干扰到了电脑对珍妮的定位,林昱扭过来看了纪肇渊一眼。纪肇渊冲他做了一个抱歉的手势,然后捂着话筒走远了一些。他压低声音:“我在忙,你自己解决。”
“那好吧,”楚九歌有些不情愿,“要帮你带点什么不?”
纪肇渊摇摇头:“不用了,我先挂了。”
纪肇渊说完便直接挂了电话。楚九歌挑挑眉,竟然对着被挂断好久的电话,傻兮兮地笑了。
纪肇渊不在,他不想一个人去富丽堂皇的大厅里吃晚饭,太孤单了。楚九歌不是怕孤单的人,即使没有人和他说话,他内心戏也丰富到可以在脑内玩一场狼人杀。但在今天这么独特的日子里,他收获了一份心动,他才不要和他的心动坐于长桌两岸,拿着冰冷的刀叉文质彬彬地交谈。
他想带着他不期而遇的爱情出去转转,迎着风啃热狗喝可乐,然后酒足饭饱之际再在昏暗的月光下走一走。
楚九歌欢天喜地地翻着行李,试了一套又一套衣服。他对着镜子前后左右看了又看,有些懊恼自己为什么没有把那顶最帅的棒球帽带来。
他捧着脸凑近一点,贴着镜面露出一个开心到爆炸的笑容。
太开心了,想尖叫,想去跑圈,想在全宇宙放一场玫瑰色的烟花。
楚九歌几乎是一路飘出了酒店,用他蹩脚的英语手舞足蹈地跟卖热狗的大叔比划了半天,才顺利搞定晚饭。
这时天已经完全暗了下来,月亮时隐时现,整个世界都罩在一层温情里。楚九歌站在莫哈维沙漠边缘,端着他的可乐,啃着他加了双倍芝士的热狗,信步走了进去。
他在莽莽荒野上不知走了有多远,忽然撞见一株森茂大树,遗世独立于沙冬青丛中。这种心情和他与纪肇渊之间的缘分不谋而合,让他有些喜悦又有些感动。
这二十年来,他像是一座桥,有数不清的人带着数不清的想法从他身上经过,除了短暂的脚步声外,什么都没留下。只有纪肇渊,他仿佛一颗顽固不化的石头,跌跌撞撞地滚进楚九歌的心,然后外面的伪装的壳剥落,露出里面柔软的种子。在不经意间生根发芽,长成了贫瘠荒原上唯一的一棵胡杨树。
他迎着风走,走了几步又兴奋得难以自抑。他举着空掉的可乐杯,像是《雨中曲》的金凯利一样,闷头闷脑地转圈圈。他不会跳舞,自由自在地左扭右扭,如同醉酒之人摇摇晃晃着往前走,姿态难看到连沙漠里最狂放不羁的角蜥都挖了个坑埋住眼睛。
风声呼呼地灌进他的耳朵,似掌声雷雷,又似人的叫喊。楚九歌不在意,继续沉浸在他冒着粉红泡泡的小世界里。
忽然风声又尖锐起来,带着一种歇斯底里的恨意,他这才反应过来的确是有人在喊他。
楚九歌刚抬起的右脚还没放下,就被一股力量带倒摔在地上。他手肘蹭在凹凸不平的沙砾上,划出一条蜿蜒的伤口。血肉混着碎沙和尘土,又脏又模糊,他疼得闷哼一声。
他有些委屈,抬头看着面前的纪肇渊和方才对他动手的林昱。
林昱冲他大吼:“你是白痴吗?!”
楚九歌有些懵,他张着嘴,朝林昱手指的方向看了一眼,刚才还在他脚边的小山包已经快速移动到远处,隐约间只能看到一团还在逃窜的灰褐色。
纪肇渊看到有血从楚九歌捂着伤口的指缝里渗出来,他动了动,却被林昱拽住了。林昱目眦欲裂,像是要把楚九歌剥皮饮血:“珍妮要是出一点点意外,我跟你没完!”
然后他扭头看着纪肇渊,情绪稍微缓和一些:“Weller,你跟我去找珍妮。”
纪肇渊看了一眼楚九歌,目光沉沉,月亮都照不清他眼里的情绪。楚九歌摸不清他是失望多一些还是生气多一些。
纪肇渊一个字都没说,他对林昱点点头,沉默地扭头走了。
楚九歌想喊纪肇渊,想说我不是故意的,想说我胳膊好疼,但他张着口却出不了声。
楚九歌看着两人并肩渐行渐远的身影,林昱完美的向他呈现了什么叫做般配。林昱和纪肇渊一样强大,一样博学,他们之间一定有聊不完的话题,他们更像是一对默契的情侣。
然而纪肇渊喜欢的那些深奥的科学,楚九歌都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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