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吴哥果然买了一大堆好吃好喝上门,何二雷帮着沈瑜小厨,做了一桌子私房菜。
吴哥见沈瑜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更是把他夸的没边,直叹何二雷的好福气。
直夸得何二雷咧嘴傻笑,一双眼睛追着沈瑜错不开。
席间,吴哥也问起了沈瑜到底是怎么把孙经理收拾得那么服贴的。
沈瑜笑笑,避重就轻,说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咱们豁得出去,他自然害怕。他在GXM有光明的前途,大笔得收入,这事如果闹大,咱们无非是合作不成,另谋其他得买卖,可对他而言,损失比咱们大得多。”
“我只是把这些事给他挑明讲清,让他自己权衡,孙经理也是个明白人,自然上路。”
吴哥跟何二雷听了,端着酒杯点点头,显然对他这番说辞很买账。
吴哥还单独敬了沈瑜一杯,说,“小沈,你真是二雷的福星,说实在话,我当初来城里,可没有二雷这么好运,遇到的都是些奸商和酒肉朋友,平时吃喝玩乐,关键时刻全跑了,在生意场上,没少交学费。你能对我兄弟这么诚心实意,让我也跟着沾光,大哥敬你一杯,祝你和二雷早结连理!”
说完刚要干,突然想起来,赶紧又劝沈瑜,“对了,小沈,你别喝酒了,咱们以茶代酒!”
然后又笑,“我不仅祝你俩早结连理,还得祝你俩早得贵子,喜获麟儿!”
说完,自己一仰脖干了。
旁边的何二雷,“……”
沈瑜忍不住笑,在桌子底下碰了碰何二雷的大腿,悄声凑到他耳边说,“看看,吴哥果然记着吧。”
这事倒是没让何二雷有啥心理负担,他的大手在桌子底下摸上沈瑜的大腿内侧,慢慢揉捏,一边捏,一边给他眼神,“没事,今天晚上咱们继续圆谎。”
惹得沈瑜狠狠踩了他一脚。
这顿酒,喝的吴哥太高兴了,以至于离开的时候,都有点喝多了。
两人送他上车的时候,吴哥还拉着何二雷的手反复叮嘱,“二雷啊,你早点领小沈回老家哈,见过父母,才算名正言顺,这么好的小伙子,咱可得好好对待人家。”
何二雷频频点头,知道吴哥喝多了,话也多,但这话说的在理,没毛病,也是他这段时间以来的心中所想。
因此,等把吴哥送走,俩人回家,关上门,他便自然提起了这个话题。
“沈瑜,GXM的工程明年春天开工,这边的旧房改造能在11月份完成。我寻思,等工程收尾了,你陪我回老家一趟,咋样?”
他说这话的时候,眼里充满了希翼,可又有点不太确定式的缺乏自信。
那模样让沈瑜怪心疼的,他抬手摸了摸对方的脸,给了他一个让人安心的笑,“好,我跟你回去。”
这个消息,简直比拿下工程更让何二雷开心,兴奋,以至于当天晚上,两人鏖战了一夜,天擦亮了,他才消停。
沈瑜又累又气,合着眼皮骂他,“八辈子没沾过荤腥,这么作践人?”
何二雷一边给他按摩,一边检讨,“是,都怪我,看见你一身白肉躺在那儿,就没了节制……”
这话有些臊人,沈瑜粉了脸,抬起眼皮看了看他,发现何二雷脸也红了,便抬手过去,把人勾了过来。
“我就那么好?”
“嗯,特别好,一辈子也看不腻。”
像是还觉得不够一样,何二雷又顶着一张大红脸,贴在他耳朵边问,“沈瑜,我这辈子就跟你过了,中不中?”
沈瑜不说话,只用唇去封他的嘴,极尽缠绵。
天都蒙蒙亮了,两人才睡下,恍惚觉得只是一眨眼的功夫,耳边就响起了电话声。
但这次不是何二雷的手机,而是沈瑜的。
这个铃声甚至有点陌生,因为很少有人直到沈瑜新换的这个电话号码。
但显然,来电显示上的“凌云”就是其中之一。
何二雷帮他拿过手机,看到来电显示,问,“凌云是谁啊?”
沈瑜眉头微皱,说了句,“是我以前老板。”
然后迅速起身,去了隔壁房间接听电话。
何二雷看他披着睡袍出去的背影,犯了嘀咕。
以前的老板?沈瑜以前是干那个的,那么他的老板就是……
这还不是最关键的,关键是,对方为啥要找他!
作者有话要说: 来,搞个预收:《被迫与穷逼一起致富的日子》,专栏里有,喜欢可以收藏。
楚寻穿越到了平行世界,别人穿越自带金手指,他穿书自带穷逼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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