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说呢,郑哲其实觉得姑娘长挺好,关键是胸真大啊,一米六七的个头,谈吐大方心地善良的,也不知道为什么剩下,估计是个人条件太优秀,而优秀的男士这个年纪大多已经名草有主了,就算没主也想找个年轻的,所以可怜这位楚楚动人的姑娘高不成低不就,剩者为王,王婆卖瓜,边夸边降价,越老越不值钱。
到了他俩这个年纪找对象结婚基本也就不看感觉了,主要看适合不适合。不知道人家怎么想的,郑哲反正觉得不太适合,姑娘学历太高,知识太渊博了,张嘴就能吟诗那级别的,相比较郑哲还是比较喜欢文盲,就是那种他一张嘴背歌词儿,都能让对方觉得他特别有才,特别牛,然后暗自崇拜他的那种人。
而且郑哲扎惯了男人堆,吹牛扯皮一个顶仨,一正儿八经跟女人说话反倒是语塞了。
一顿饭吃的全程尿点,郑哲以为这事就这么完了,不成想介绍人反馈说,姑娘觉得郑哲人很老实,试试也行。
接电话的时候郑哲正在跟在这边新开的私人会所喝茶。
新认识的哥们带了个两个在电视台上班的美女,描了眉,化了妆,男未婚,女未嫁,眉来眼去,默默升温。
郑哲这几年身边倒也不缺人,他不比刚创业那几年,那时候年轻,正处在奋斗的时候,所以忙的没时间找对象,然而他现在不一样,早就不用亲力亲为,所以有不少闲暇时间找结婚对象,或者不结婚的对象。
他觉得他是在很认真的寻找。
谁爱打光棍打光棍,反正他不想,但想找也不代表就能找到,郑哲实在觉得这帮小年轻里有些人太幼稚了,说起幼稚,郑哲觉得这男的幼稚跟女的幼稚还不一样,小女孩犯点傻,撒撒娇使使性子还觉得挺讨人喜欢的,但男的一这样郑哲就烦的不行,每天早晚互相到安,早安,晚安,因为郑哲从不给回就他妈开作。郑哲实在不知道一天有什么好整天请安的,也不是老佛爷跟李莲英呢,再说闹了别扭也不说,非得自己闷头憋着,问他他就说没事,郑哲就又不明白了,有什么话不能说出口非得自己搁心里琢磨,二十好几的小伙子了,一天天不干点男人该干的事儿,眼高手低,不肯吃苦,还像个大姑娘一样使性子,自己一堆事谁有心思整天哄他。
不过偶尔郑哲还是表示了解的,毕竟人家年轻,想他年轻的时候更幼稚,他现在嫌弃人家,他当年也被别人嫌弃,谁年轻的时候没傻逼过,再过几年就好了。
他都不知道这又是过了几年,总觉得没几年,又觉得过了很多年。
他迈过而立,却并不衰老,阅历颇深,事业有成,世故现实,但在文艺小青年眼里,那叫乍忆琼花当年吹暗香,无限沧桑。
沧桑的郑总是四月份的生日,以前他总不过,现在倒是老有人帮他记着,这不郑哲本来还站在海景房里考虑是不是要换个房子,那边送礼物的就上门了。
一只爱马仕的皮包,估计是海信广场买的,上面还附赠一张卡片,郑哲在签收前反复的很是观看了一会儿,上面字儿很丑,七扭八歪的,软趴趴的挤在一起,没有署名。
郑哲饶有兴致的看,放缓了速度,他仔细的抚摸,发呆,磨蹭的送货小哥都有点受不了:“先生,有什么不对么?”
郑哲抬起眼,很犹豫的问了他一句:“哎,给句实话,是不是顾铭让你送过来的?”
那人看他一眼:“啊?什么?”
郑哲自己都被自己吓愣,他静默片刻,后又尴尬一笑:“没事,没事,不好意思,你当我没说……”
郑哲其实不是很确定,或者说不知道自己是蓄意,还是无意。
火花一样瞬闪,很短的时间,很长的故事。
这倒也是没什么稀奇,人的精力是有限的,际遇却是无限的,来来往往,辞旧迎新,时间久了,有些事,有些人,过去了,你真的就不会想起,在脑子里平白消失了一般,于是又在某一个瞬间,也许是因为一个无关紧要,毫不相干的小事,你忽然就想起这个人,那些年,彼此青葱,正当年少,并不一定是大起大落,全部都是流水账一样的记忆。
于是在故事的最后,那些记忆就忽然就如同脱闸而出的洪,泛滥成灾,遮天盖地,让你措不及防,毫无抵抗。
有关那些你无疾而终的,失而复得的,两败俱伤的,情窦初开的,你爱的,也过去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卷二结束。
上一章 做了修正,把顾铭逼黑皮放郑言该成黑皮惊吓之中做出的让步,顾铭应该没那个心情。
【卷三】
第84章
后来郑哲才知道这东西是李庭云送的,俩人在电话里客套半晌,无外乎就是约饭局客气之类的话,只是李庭云最后一句话说的颇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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