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短信、打电话、发视频轰炸死那个面瘫脸——
日了狗的,谁呢说老子这性格不改一辈子找不到对象呢,老子就是死撑着一点没改,这不是找着对象了吗?!
还是完完全全的理想型。
特别特别好。真的,帅气又成熟,痴情又贤惠,又乖又萌……根本就没有缺点。没有!
是那种……想跟他好好过一辈子的超级理想型。
每天把程彻抱在怀里,他都像是小白兔太阳地里抱着巨型大蘑菇一样,满心都是暖洋洋的满足。
最重要的是,他们时至今日,已经成功交往了三个月!
三个月,程彻不仅没离开他,而且没有任何想要离开他的迹象!
“~~~”赵清嶺深深觉得,自己是真的运气好。
逮到一个这么傻的。
从高中就爱他爱得要死,十年过去了,还那么死脑筋。
【学长啊,我没有别的意思,但你不会觉得像那样的人、那样的感情……稍微有点过于沉重了吗?挺吓人的啊?】
记得那是半年前,学弟正打算出发去南极。越洋电话里,曾问过赵清嶺这样的话。
是沉重,当然沉重。
赵清嶺也觉得程彻这人是沉重。
所以说了……
不是正好吗?很棒啊!沉重的不是最好了吗!
话说为什么会有人害怕沉重?
真是奇了怪了,感情这东西,难道本来不就是越沉重越甜腻,越沉重越幸福吗?
更别说,就以他这种天生喜欢搞事情的神经病性格——不沉重的人跟他在一起,根本连半个月都撑不下去吧?
……
其它乱七八糟的事情,赵清嶺不知道、也不想管。
他唯一知道的就是,跟程彻在一起的这短短三个月,让他体验到了上半辈子从来没有体验过的开心和飨足。
所有一切曾经在小说上读过、在电影上看到过的所谓珍惜、所谓满足,所谓“有了他就好像有了全世界”,所有一切他一度以为只是虚构、不存在、只是夸张和妄想的情绪和感受,统统都被证明真实存在。
甚至幸福得……都有些恍惚的不真实感。
在没和程彻重逢之前,赵清嶺曾经略悲观地想过,也许在这个世界上的六七十亿人里,根本不会存在适合他的那个唯一。
毕竟他内里是个脑残。
而大家都喜欢高富帅,却不喜欢那个高富帅同时是个脑残。
所以这个世界上,大概也就只有程彻这种傻傻的,一根筋,认死理,又笨的才不会嫌弃他。
“所以,我当年……是眼瞎吗?”
赵清嶺最近,常常货真价实地陷入懊悔。
怎么都想不明白,高中时候的自己在搞什么?
怎么会没发现的?!
明明那个时候这个人就在身边,怎么会完全没发现的呢?
明明都是那么沉重的一个人了——更应该很容易发现的,不是吗?!
……
按说,赵清嶺不是个感情方面非常迟钝的人。
可不知道是怎么了,高中的那几年,真的就是从头到尾只拿程彻当一般哥们看待。
两人从高一进校就开始同班。
程彻成绩不好不坏,寡言低调,除了身材高挑之外没有显著优点,脸常年藏在黑框眼镜下面。
赵清嶺则与他天壤之别。
身为校园风云人物、篮球队长,活泼开朗人缘上佳,天天与班上一帮小混混们称兄道弟,成绩却又能永远稳定在年级前十。
这样丰富多彩又忙忙碌碌的生活里,根本注意不到像程彻这种平凡至极的生物。
高一那年,两人没有任何交集。
直到高二才机缘巧合变得亲近了起来,但赵清嶺也没有太在意。毕竟他小弟很多,经常出门都是三五成群的,多个程彻少个程彻,对他来说不太有差别。
在这样普普通通的友情程度下,当然关于程彻暗恋他,或者说根本是在明恋他的事情,他真心半点都没有觉察。
直到十年后重逢,赵清嶺才发现,高中的时候,大概就只有他一个人不知道程彻喜欢他。
其他人都知道。
全班同学都知道。
第4章
赵清嶺本人是在二十八岁高龄那年,才第一次知道了程彻对他的感情。
在一场高中同学的婚礼上。
赵清嶺自打高中毕业之后就出了国,在美国念了六年书后又上了两年的班,二十六岁才回国。
隔了这么长的时间和距离,已经和旧同学交集几乎清零。
而回国之后,也一直在大城市里忙,只在逢年过节才回老家来陪老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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