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很早就来了,做了点西式早餐,他嘱咐保姆浸泡两个茶叶包。
“等会敷在眼睛上消肿,我几个女朋友都用这方法去黑眼圈。”他把一份夹火腿和蛋的土司递给我。
我又想掉眼泪了。立刻大口咬住那吐司,狂嚼一通。
第13章
钱同惹出了大麻烦。他被人狠狠打了一顿,鼻青脸肿外加肘关节脱位。
他一声不吭,后来还是张乐彬去了解qíng况。原来钱同的那个女孩是个传闻中的美女酒托,专门上网钓男人去酒吧里见面,介绍他们喝最贵最烈的洋酒。其中一个混混也是女孩钓的男人之一,缠上了女孩,当众在酒吧里轻薄她。钱同知道后自不量力地去保护她,大声稚嫩地对那个混混说:“这是我的女朋友,我是她的男朋友,我们正在jiāo往,你不要介入了。”一句话换来了一顿打,钱同倒在地上,那个混混放言先饶了他,下次再带兄弟来收拾他。
我们很愤怒,愤怒那个混混的嚣张,愤怒那个女孩事后只来看过钱同一次,还带了些话梅,薯片让钱同好好吃点,最愤怒的是钱同这个傻到家的呆子还很自豪自己为她打了一架,其实只能算是挨打。
那个混混据说是道上的人,是那条酒吧街的霸王,钱同说他很厉害,一看就不是好惹的。
事qíng过后的半个月里,钱同还是诚惶诚恐,但一想到女朋友,觉得太值了。
那天我和钱同在学校门口被这个混混逮住。
这个混混个子不高,gān瘪得如同晒gān的咸鱼,染了头金huáng的头发,一边倒的刘海遮住一只眼睛,看起来像只独眼龙。穿一件到处是dòng的皮夹克,和一条超级紧身的皮裤。脖子上有条粗粗的银坠,是个大骷髅头。我的直觉告诉我他不是什么霸王。
但是我和钱同依然对付不了他,我们根本没什么打架的经验,这个混混带了4,5个比他还要矮的小混混,像老鼠包围蟑螂一样包围了我们,开始拳打脚踢。我本能地护在钱同的身上,他新伤才刚好。
挨打原来是这样的感觉,我记得我的手被两个小混混拉开,另一个小混混用膝盖疯狂地顶我的腹部,一次比一次猛烈,我感到五脏六腑挤到了一块,剧烈的闷痛一下接一下,我听到脾肾肠子在里面晃动的声音,好象这些器官会散开来一样。
那个霸王混混满意地看着我和钱同边叫边被控制在地上无法动弹。混混将口中的劣质烟头重重地压在钱同的脖子,钱同叫了一声。
然后几个混混用大头鞋狠狠踩在我的手上,来回碾着搓着。大头鞋超级沉重,鞋底有针刺一样的东西直扎我的手骨。
当他们拿出一把小刀时我有种彻底的绝望。这把刀很小,也许就是地摊上买的假冒瑞士军刀,刀锋并不是那么犀利,我记得我抽屉里也有这么一把,我用它削苹果,那完整的苹果皮够我得意半天的。但现在这把熟悉的刀让我有骨子里冒出的恐惧。
我想我和钱同完了,要死在这个鼠眉贼眼的小混混手上。
小混混露出一丝丑陋的讥笑,还有huánghuáng的牙齿。
突然一声巨响,一个混混被飞了出去。我看见了熟悉的矫健的身影。他动作潇洒惬意,几乎是一手抓一个,一脚踢一个把这几个矮小的混混飞出去。拽着我的两个混混被他狠狠地一拳一拳地发泄似地bào打。我看见他有噬血的眼神。
最后那个霸王混混被他连扇几个耳光,拎起来还转了几圈,如一块gān瘪的腊ròu抛了出去。
他扶起我,看着我的手,手上的皮全破了,血ròu模糊。算我自作多qíng也好,我感觉他此刻是在心疼我。
不敢去医务室,去了附近的小卫生所简单包扎了下。配了消炎生肌的药膏,他送我们回来。
路上钱同说:“我是说他们很厉害吧,那天就是那个霸王混混打的我,没想到今天又来了,当我软柿子踩。”我看看气愤的他,你不就是个软柿子么。
蒋雪冷笑“别搞笑,哥们,这也叫霸王混混,整一只只小山jī,还不够练手的。”
我羞愧,那几只小山jī比我还矮,居然把我弄成这样。我靠在蒋雪的肩膀,闻着他的味道,很安心。想到几小时前我那彻底的恐惧,我有种重生的感觉。但自卑感马上袭击了我,我未免也太弱了,今天要不是蒋雪,我是不是会被那些小山jī剥了皮,拆了骨。
原来蒋雪来找我吃饭,看见我和钱同窝囊至极的样子。也是很多年后,蒋雪说当时看见小山jī们压制着我,体内的血液都沸腾起来。
回到寝室,和崔qiáng和张乐彬说了qíng况。他们不停问东问西。听张乐彬说蒋雪从小是打架长大的,初中的时候后脑勺被刺进半块亮晶晶的玻璃片。我一听,浑身战栗,心里有种滴血的难受。
躺在chuáng上,我心有余悸,久久不能入睡,但另一种甜蜜的qíng绪进来了,我有种被保护得好好的甜蜜,我想做为男人,这太不正常了。我从小向往qiáng者,看武侠小说时特别喜欢乔峰,豪气冲天,行侠仗义,再惬意不过。如今我居然因为被保护而显得很开心。
第14章
我的手被包得像ròu棕一样,做什么事qíng都不方便。
蒋雪说等我伤好了后教我几招散打,他有好多招数,白鹤顶风,伏虎降兔,马蹄冲沙。
我笑着摇摇头,就我这样的体能素质,一千五百米就够呛了。
蒋雪调笑我:“看你弱不禁风的,以后跟着哥哥,哥哥护着你。”
我心里如喝蜜一样甜。
他和我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多,我们一起看碟,一起听音乐。我们被《辛德勒名单》里的黑白肃杀场面震撼,我们久久欣赏纳京高的爵士。我们在昏huáng的傍晚,泡上一杯咖啡,静静地听浑厚沙哑的《花样年华》cha曲。
在音乐上我们共同点很多,我和他都特念旧,不喜欢盲目跟风。他有不少邓丽君,老láng的碟。他说他对邓丽君的音乐有一见钟qíng的滋味,现在的音乐再流行,销售量再高都没那个年代的歌销魂。甚至对童声合唱乐他都非常喜欢,常听松花江的一个儿童乐团的歌,不能否认,那歌真的是纯净得连一颗沙砾都没有。爱听儿童音乐,又是一个有童心的表现。
我们也争论,争论《阿甘正传》和《肖申克的救赎》哪部更经典,更值得奥斯卡金人。虽然电影本来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艺术,我们依旧争论得激烈。他每次哗啦啦说很多,qiáng行占有发言权,似道理都占他那去了。每每我争不过他,就脸红,说话也结巴。他都嘲笑我:“小结巴,脸红得和烧熟的螃蟹一样,说不过我就别说啦。”“谁…谁…说不过你。”我又结巴。“算了,不逗你了,这辈子你都说不过我”他开口说起了一辈子,我吃惊。
他会替我倒水,剥橘子,不让我的右手费劲。
晚饭时保姆做了些家常菜,排骨汤,芦笋炒ròu,苦瓜炒蛋,黑木耳炒jī块。
他接过我的碗喂我吃饭,我马上想到《chūn光乍泄》里黎耀辉喂受伤的何宝荣吃饭,那可是整部电影里最温馨的一段。
他一下子塞很多菜在我嘴里,我还没嚼完吞咽,他又急着把jīròu往我嘴里塞。
“慢点,吃不下拉。”我胡乱嚼着,口齿不清地大叫。
他皱眉:“怎么嘴巴这么小。”
“吃饭本来就要慢慢吃的。”我闷声回答。
“你怎么越来越像女人,还搞细嚼慢咽。”他用勺子松了松米饭。
“我哪里像,我不像!”我又开始大声否认。
他的眼睛又发出狡黠的光芒,靠近我:“你没发现你现在动不动就大叫,还喜欢用撒娇的口气和我说话。““没有,没有!”我脸一红,急忙否认。
“而且还喜欢脸红。”他马上用手指我的脸。
我低头不让他看我的大红脸,拼命嚼那jīròu。
他马上发出慡朗的大笑,不让我躲避,一直凑近我的脸。我太尴尬了,居然起身往客厅走。
他拉住我,“好了好了,先把饭吃完。”
我坚持要用左手自己吃,他笑说:“随便你。”
我倔qiáng地用左手费力地夹芦笋,但夹一次滑一次。他不动声色地看着我。
我只能捣碗里的白米饭吃。
他又接过我的碗,“好了,你听话点,我来喂你,我这辈子还没喂过女的呢,居然伺候你!”说着夹起苦瓜往我嘴巴里塞,我最怕这个苦瓜,怎么吃都吃不惯。他眉毛一挑,装作生气的样子,我只能乖乖地用口接住可怕的苦瓜。
每喂完我几口,他就转头大口大口扒自己碗里的米饭,塞上一大口菜,他油腻的嘴唇在我看来依旧xing感。
吃完饭后看报是我们的共同的爱好,他会用各种怪声调读新闻。用极其滑稽的声音念出王阿伯家有只双头猫的奇闻。听他读新闻也是乐趣一件,比自己用眼睛盯着看舒服多了。饭后也总是有水果,他懂的很多,什么水果是热xing,什么水果是寒xing都非常清楚。他爱吃橘子,我爱吃苹果,我可以削完整的苹果皮,我想等我的手好了,要削一个让他开开眼。无聊的时候我们会很幼稚地用橘子皮做小橘灯,我们做了好多个,挂在他家客厅那棵繁茂的盆景上,奇形怪状的橘子灯笼,我们也同孩子般比较谁做的比较好。每次一遇到比较的事qíng,他的孩子脾气会爆发,誓言与我较高下,肢体上的我根本不能撼他一根寒毛,口头上我也必输,总是被他驳斥地体无完肤。
第15章
我们嗑嗑碰碰中难免有肢体上的接触。他袭击我的时候喜欢用手绕我脖子或者大力拍我屁股,他也许就是老人家所说的“通关手”,力道大,拍的我直揉屁股。我叫苦连连,上厕所时候偷偷照镜子看自己两瓣屁股,果然色泽红润。
我们那天又为《萤火虫之墓》发生争论。我们争论小洁该不该死。小洁最后神志不清地饿死,全身只剩一层恶臭的皮包骨以及密布的疮痍,我深感难受,甚至眼眶湿润,口中呢喃:“太可怜了,太可悲了。”
他却一声冷笑:“死的活该。”我抬头惊讶地看着他,像不认识他似的。他居然说出这么冷酷残忍的话,而且还不断发出冷笑。
“不是吗?他的父亲在外残害我们中国儿童,父债子还,他死一千次都不够。”他喝着酒,眼睛有点猩红。
但是我不这么认为,小洁只是二战中的牺牲品,虽然他是日本人的孩子,但年纪那么小的他懂什么是非,连战争是什么都不知道。我只记得他纯真的脸袋,憨憨的笑颜,赤着小脚丫在稻田里奔跑,叫着哥哥的名字,偶尔吃到颗糖就雀跃不已。我无法把他和那些血腥的日本法西斯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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