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恬老实回答:“想安慰你。”
小姑娘是真的可爱,一边手抱着碗,一边手拿着勺子,小口小口地在喝粥。
她没有久待,吃了饭就要走。程景行从房间里给她拿了件干净的大衣,他个子高,衣服的号码也大,给白恬穿起来,能兜住她整个人。
像偷穿大人衣服的小孩。
程景行要送她回家,她想拒绝,可是连沈嫚也是万万不同意的。
这座繁华的城市,七点,车水马龙。有刚下班的白领,有正出门逛街的小夫妻,有成群结队一起开始夜生活的年轻人,有惬意散步的老年人。
程景行走在前边,白恬隔了一小步的距离跟在后边。穿过马路,走过大街,从破旧的老城区到热闹的市中心,再到安静适宜居住的高档别墅区。
那时所有人都还没离开,在爱的人的庇护下,谁都还没学会成长。
她还是傻白甜,他还是那个小混蛋。
把她安全送到家,他也就该走了。
白恬在程景行要转身离开时问他:“你周一会来上课吗?下周的最后三天期中考了。”
虽然他总是没个正行,也不算个好学生。可他以往都会按时上课,就算他从不按时交作业,也不正经听课。
只是这一次,他真的好几天没来学校了。
他轻笑,声如碎玉:“你这么想我了吗。”
陈述句。
“那我就去吧。”
白恬想他其实也有点像他的母亲,他也是温和的,在她面前从没有什么大脾气。
他偶尔实在地笑笑,便恍得她满目璀璨阳光。
“更重要的是,他非常干净,这既是指他的五官样貌,也指他的家世出身,他还有着那种特别的、得自于美的洁净感觉。”
——菲茨杰拉德《美与孽》
白恬第一次觉得周末那么难熬,她总觉得惶惶不安却又不知道为何,就盼着时间过得快一些再快一些。
急于求证,他那天的答应,做不做数。
那个周一,她起得很早。
她在甚至破天荒地坐在床边看着衣柜开始思考自己今天的衣着。她换上最新的那条小裙子,还擦了薄薄一层口红。
十七岁的小姑娘打扮着自己,要去见还未撞她心口的小混蛋。
铃声响起之前很久,她就坐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时间好像很快又好像很慢,班上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可是都不是他。白恬认为是自己来得太早了,可是……
一直都不是他。
为什么会有种很不好受的感觉……
那时候白恬还什么都不知道。
都说“最喜江南草未凋”,这个冬天终于以一场特大寒流宣告它的到来。
也是这个冬天,沈嫚如医生预料的那样,死于肌萎缩侧索硬化的并发症。
“2013年11月5日
那天他母亲大殓。
好像是从那天开始,我和他就是绑在一块的了。”
s市的降温一直在持续,凛冬的意味便浓了起来。
程景行还是没有来上课,说到底白恬是在意的,那天他分明说了这周会来上课。
放学的时候有多事的人讨论起许久没来上课的程景行,正准备离开的白恬,脚步一顿,听那人说道:“我听我家里人说,好像今天是他姑姑大殓。”
如雷贯耳,白恬瞬间僵在原地,手脚冰凉。别人或许不知道但她很清楚程景行的姑姑是谁。
刚刚见过的人,再听闻他人提起时,却是她的死讯。
这个时间并不安静。
隔壁的孩子哭闹了,楼下的夫妻又吵架了;炒菜的动静也响起了,家长又在教育孩子写作业。
就是这样一个只有早晨和傍晚才打得进一点点阳光,治安很差,噪音也很大的城市边角的一栋小破楼里,那个人在这里生活了十几年。
没有抱怨,没有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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