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警官把我送进了他的家里,那是一个如同宫殿一样的地方,他的妻子如同一个贵族谦逊有礼,温柔多情,我的美貌在她面前不值一提。
我莫名其妙地留在了这里,开始学习算数,汉字,甚至英语。
我学会了使用他们的语言,以及生活里许多的电器,我甚至可以独自出门,独自坐地铁和公交车。
我的生活彻底被颠覆了,一个更大更丰富的世界在我的眼前展开,我每天都处在兴奋激动当中,所谓爱情早已经抛到脑后。
也许你会以为,我见过了红尘滚滚就不愿意再回到那个与世隔绝的村落。
但是车水马龙的街道并没有赶着牛车的泥泞路美,十里洋场也没有无边无际的森林壮阔,我还是会想念我的寨子。
我会自卑,不是因为贫穷,而是因为无知。
因为无知,所以我那么美丽的家乡才会那样贫穷。
我想着我迟早会回去,也许我能做的很少,可我一定可以做些什么来帮帮它的。 感谢上天让我救了他,他和他的妻子是我见过最好的人,他们决心要帮助我的族人,帮助我的家乡。
他们说我的家乡很美很美,可以让更多的知道,如果大家都爱上我家乡的风景,那寨子里就会富裕起来。
这算是什么道理,我并不懂,但是我相信他们一定可以做到。
他们是我见过最有本事的人。
他的妻子,那个叫做伯乐的女子,教会了我许多,大概是我这辈子生命里最重要的人了。
我没日没夜地学习,我无以为报,只希望她在我身上花的钱和精力都值得。
我以为我在未来的日子里只有读书这一件事,却没料到上天是如此眷顾我。
这是我爱上的第二个人,可能这才是真正的爱情吧。他来的那天,我正在幻想新来的家教老师会是男人还是女人,是不是也和上一个老师一样严肃可怕。
却没想到是一个年龄似乎与我相仿的男孩,伯乐姐姐说他是大学生,是某个省的高考状元。
他高高瘦瘦的,戴着眼镜,看起来斯文娟秀如同女孩子一般,他讲课的时候一丝不苟,明明年轻的脸上却显出来沉稳古板。
他能把枯燥乏味的数学题讲得生动有趣,也能把难以理解的古文讲得惊心动魄,我承认我太崇拜他了,他无所不知,无所不能。
他从来没有多说一句废话,永远都在讲课,我为了让他高兴,拼命地学,他总夸我聪明。
不知道为什么有一天,他不来了,我换了一个中年女子做老师,我跟伯乐姐说:他借我的几本书需要还回去,成功地知道了他的学校,他的专业,他的宿舍以及他的电话。
我常常在学习之余偷偷溜到他的学校,躲在他们班最后一排看他上课的样子,他似乎总是很忙,总是在上课自习图书馆。
我告诉自己一定要考到这所学校,虽然这是本城最好的大学,可我不怕,因为他就在这里。
我知道迟早有一天我会回到我的寨子,而他决计不可能和我有什么结果,可我还是克制不住想要见到他的冲动。
他洗得泛黄的白色衬衣,细长手指捏着钢笔的样子,藏在眼镜下的长睫毛总是有意无意出现在我的脑子里。
这次的感觉和爱上墨白哥哥的感觉不同,这次更加清晰,更加激烈,我不明白为什么我这么容易爱上别人。
那天,我又去他的学校看他,他进了图书馆,可我却进不去,我徘徊在图书馆前,犹豫着要不要离开,外面突然就下起雨来。
我坐在图书馆前的长廊上,看着缠绵的雨,就好像我潮湿的心一般。
脚步声响起,我转头,他正朝我走过来,我赶紧低下头,做着无谓地躲藏,他在我的身边坐下,我们久久都没说话。
我满脸羞红,尴尬无比,起身要走:“老师,再见。”
他伸出纤长的手臂,握住我的手说:“为了躲你,我不再做你的老师,没想到终究躲不过去。”
我茫然不解,他说:“我还做你的老师,好吗?只是我不想再收你的补课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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