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也在村子里。”
“哦,原来是这样,怪不得……那季老板真是了不得,白手起家啊!”这话有点恭维的意味了。
季云喜横了她一眼,又不接话了。
徐璐也不以为然,帮着端锅拿碗筷,李国青屁颠屁颠过来,坐季云喜身旁,道:“老板尝尝我婶子的手艺,这叫火锅的玩意儿特好吃,下饭!”
季云喜:“……”明明她什么都没做啊,哪算她的手艺。
经过这一天的相处,林进芳自觉已经不怕大老板了,就像她妈教的,把他当村里长辈对待,该客气的客气一下就行。于是,她笑着问:“老板要喝酒吗?”
她们家没有,她去村长家找大满哥借半斤来,明天下班打了赔他。
季云喜本来想说不喝的,但徐璐却高兴起来:“有杨梅酒不?去打一碗来,咱们当饮料喝!”她喝过爷爷酿的杨梅酒,红通通甜丝丝,没多少酒精度,跟饮料一样。
“婶子要喝杨梅酒?不用去村长家借,我家多的是!”李国青撒丫子往外跑,三分钟后就端着一个小碗过来。
包括进芳在内,四个人每人倒了四分之一碗,当然,待客之道,季云喜碗里是最多的。
有火锅,有饮料,李国青和林进芳又叽叽喳喳说着厂里的趣事……这就跟后世的朋友聚餐差不多。徐璐兴头上来,主动道:“来,咱们干一杯,今晚多谢季老板送进芳回来。”
她一起头,其他两个也配合,季云喜只得不情不愿跟着碰了下碗。
一口酸酸甜甜的杨梅酒下肚,再配一筷酸辣爽口的火锅菜,徐璐觉着说不出的熨帖。
季云喜没吃过这么“奇异”的搭配,刚开始还难下筷子,后来见他们仨,包括小宝儿都吃得“呼呼”的,也硬着头皮尝了块猪脚。
炖了半天的猪脚又香又软,入口即化,吸收了新鲜酸菜的味道,连里头的筋都是酸爽的。他禁不住点点头,比饭店里的好吃。
小宝儿可能得了进芳真传,对辣的也是喜欢得很,进芳用开水帮他涮猪脚,把上头辣椒油涮开了,他就抱着一个慢慢啃。徐璐偶尔也帮着涮点菠菜给他:“补补铁,别只顾着吃肉。”
“婶子啥是铁啊?”
“就是身体需要的一种物质。”徐璐没心思给他们做科普,说别的岔开了。
季云喜又不动声色的看她一眼,所谓的“补铁”他也是看电视才听过,她怎么知道?她读的书怕是还没他多呢!
当然,徐璐只顾着吃,没收到来自另一个半文盲对她的鄙视。要知道都得跳脚了,我他喵好歹也是大学生了好吗?!虽然才上了一年,但我好歹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间还能英语作文解三角函数呢。
徐璐发现,自从能吃饱,休息好,身体渐渐好起来以后,已经很少能再感觉到原主意识的存在了。也许,这就是老人说的三魂六魄还有残存吧,徐春花的在不断消失,也就表明她的在全盘接收了。
等彻底适应这边以后,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回去。
她惆怅的叹口气,在自己还在的时间里,尽量多帮几个孩子争取点利益,替她们存点钱,以后不论徐春花能不能回来,进荷都要有读书钱。
所以,接下来的时间,她都有意的多跟季老板聊天,一会儿说“我家进芳老实”“做事特别踏实”“胆子小从没干过坏事儿”,一会儿“进芳常说老板是厚道人”“以后生意铁定猛越做越好”……主旨就是帮她刷存在感,给老板留个好印象。
而且,没原主意识作祟,不会再莫名其妙冒出些消极情绪,她整个人都阳光不少,仿佛脸色都亮了一个度。
跟李国青和林进芳在一起,就像……三个同龄人在说笑。
季云喜不自在的轻咳一声,他感觉自己才是最格格不入的那一个。
吃到锅子冷了,去厨房换了三次热的,李国青也舒服的摸着肚皮叹气,这顿晚饭才算结束。
进芳收拾残局,徐璐就帮着抱宝儿洗漱回房。季云喜见她走了,在进芳收碗之前,把早就端出来没机会吃的冰粉盛了一碗,装作不经意的吃一口,再吃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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