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甚在意地笑了笑,转身打开冰箱,孩子最近长身体,老是喊饿,今天时间充裕,就给她烧一道鲜肉丸子吧。
这辈子前头苦是苦了点儿,但日子终归是越来越有奔头了。
归家的行人步伐匆匆,夜色如一片鸦羽飘落在地上。
巷口外,一辆摩托车飞驰而过,车轮碾过一地细碎的桂花,气味馥烈。
灯光昏暗的巷子里,隐约可见散落一地的水彩,崭新的画笔被掰成两半,破碎地躺在了污浊的水泥地上。
警笛的轰鸣由远而近,令喧闹的街道霎时变得无比寂静。
门外传来突兀的敲门声,杜母急忙跑去开门,经过挂着外套的椅背时,她不慎将衣服勾落在地上,小小的红衣散落一地,恍似一朵倏尔绽放的血花。
二十年后。
王宗将摩托车停在郊外一个废旧的仓库前,推开嘶哑沉重的大门。空气中充斥着铁锈与腥臭的气味,他的视线落在了蜷在地上瑟瑟发抖的小猎物身上。
小孩浑身□□,脖子上紧紧套着一个铁项圈,像狗一样被拴在栏杆上,稚嫩的背部隆起了一道道触目惊心的纵横血痕,伤口边缘还有化脓的迹象。
“那个姓温的臭条子已经被我甩掉了,他不可能把你带走的。”王宗的眼中透出桀厉的光芒,他弯下腰,粗粝的手抚上孩子幼滑的脖颈,享受着急促的脉搏在他掌心奔突:“小亲亲,你真的太不乖了,为什么要喊?知道给我带来多大的麻烦吗?”
他的语调蓦地一冷:“以前也有过像你一样不听话的哥哥姐姐,他们最后的下场都很有趣哦……”
话音未落,一个迅疾的身影从黑暗中扑出,在他身后快而狠地飞起一脚,踢中了王宗的侧腰。他半身顿时一麻,晃荡着倒退两步。未等他彻底反应过来,又见一记反勾拳迎面袭来,重重挥向他的侧颊。王宗后背抵着墙角,剧痛让视线变成黑白,一个逆光的高瘦身影覆在了他蓦然睁大的眼中。
“是你!”他啐出一口血沫,心有不甘地盯着不远处的年轻男人。
那人头发微卷,皮肤奶白,眼眸圆润分明,流露出无害又无辜的气质。若非方才几下切肤之痛,王宗怎么也不会想到,白天碰见的那个迷迷瞪瞪的小警察和眼前的这个出手狠辣的角色居然是同一人。
就这片刻的工夫,已有埋伏多时的警察鱼贯而入,一拥而上将犯人制服。年轻男人弯下腰,从王宗身上搜出钥匙,小心地取下孩子脖上血迹斑斑的项圈,舒展长臂,将这团脆弱的小生命牢牢护在怀里。
被押上警车之际,王宗突然顿住脚步,皮笑肉不笑地对那个年轻人说:“上一次我也是栽倒在一个姓温的条子手上,看来我和这个姓氏实在有缘。”
这不是王宗第一次犯下猥亵儿童的罪行。
二十年前,一名年仅十岁的女孩在放学途中被王宗掳走,随后遭到侵犯。因孩子尖叫反抗,王宗用砖头敲破她的头颅后扬长而去。等到她在冷巷之中被拾荒者发现的时候,早已断气多时了。
没有什么比一个注定要犯罪的人在可以被法律包庇的年龄里萌生恶念更令人绝望的事情了,被缉拿归案的王宗竟最终因年不满十四周岁而逃脱了制裁,只在少管所里关了三年。被释放之后,身无长技的王宗便成日与地痞流氓混迹,坊间传闻他曾意外救了一位大人物的命,从此更加不加收敛、横行无忌。
有的罪恶根本不配得到宽恕,哪怕只有一次。
一名高瘦的青年快步走进酒吧大门,只见他身穿浅褐色连帽卫衣,戴着一副黑色粗框眼镜,背着一个流行款的双肩包,这副打扮低调又不失朝气,旁人很难看得出温白凡已经快三十了。再者,比起七年前初出茅庐那会儿,他现在的性子倒要活泼许多。
“这还没真正寒冬腊月呢,我就开始盼春风了。”温白凡挑了个僻静的卡座坐下,在室内暖风里长长舒了一口气,这才将身上的围巾、外套一层层解下来,语气有些苦恼,“怎么跟拆木乃伊似的。”
“木乃伊身体被掏空了,确实不太抗冻。”罗飞在他对面落座,调侃了一句,又无奈地摇了摇头,“我是真不知道你每年的体测都怎么混过去的,人强马壮的23号竟然混进了你这样的废物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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