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炀不知何时松开了她的手,转而将胳膊搭在她的椅背上。他懒懒地靠过来一点,好像几乎将她整个人拥在了怀里。
“牛奶喝醉了?”他低下头,声音带着微微的震动,说话间还有一些酒气,滚烫滚烫的。
林馥馥感觉自己的耳朵很痒很痒,她摇摇头,将牛奶推到一边,说:“不好喝。”
想尝尝酒的滋味,但是她又不敢说。
莫炀却好像是心有灵犀似的,喝了一口酒,继而拉着她侧过头,避开了一下视线,他将自己嘴里的残留的一点卷到她的唇内。
在场哪个人见过这种阵仗,但都下意识将脑袋转向一边,找着各种各样的话题转移注意力。
“这个怎么样?”他的呼吸好像更烫了。
林馥馥连忙摇摇头。
怎么都没有想过他居然会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做那么亲昵的举动,欣喜之余,又不知道该如何再抬头见人。
莫炀没有再说什么,只是他那只手落在她的肩侧,总是有意无意地用指尖去摩挲,摸着摸着又滑到她的手臂上。林馥馥都感觉,如果这会儿没有人,他的手还会更加放肆一些。
可莫名其妙的,她的心情好像好了很多很多。
“城西那边不是有个老爷子么,听说二胡拉得很好。”一个人说。
“以前是在越剧团工作的,在团里拉了半辈子的越胡。后来人团里不知怎么的知道,这老爷子原来还是柯蒂斯音乐学院毕业的,是一人物啊,人十几岁的时候就全世界到处飞,传扬二胡文化去了,也是一牛人。”
“有联系方式吗?”莫炀开口问。
坐在莫炀对面的男生点点头,“联系方式倒是有的,不过这老头人很轴。也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不喜欢见人。”
“按理说不该呀,一个爱传播二胡文化的人,为什么不喜欢见人?”
莫炀没有说话,手指倒是轻轻点着桌面,似在思考什么。
桌上的话题大多关于音乐之类,林馥馥听不懂。可听不懂归听不懂,她还是竖着耳朵。那种骨子里想融入莫炀生活的想法,一刻都没有放弃。
莫炀十二月下旬有一场公益演唱会要举行,所谓公益演唱会,意思是要演唱会所得全部作为善款捐出去。这场演唱会的门票一出,毫不夸张地说,三秒钟就被抢售一空。就连林馥馥当时守在电脑前准备抢购的时候鼠标刚一点就显示暂无余票。
不过,随着服务员上菜,林馥馥的注意力全部都转移到桌上去了。
这一家的烤全羊是特色,林馥馥之前和林疆疆来吃过一次,价格有些贵,但味道很好。
羊肉这种东西属于喜欢吃的人非常喜欢,不喜欢的人闻不得一点。林馥馥就属于喜欢吃的那一种人,羊肉虽然有些膻味,但配合上孜然和麻辣,唇齿久久留香。
于是莫炀就见那个刚才还说自己不饿的姑娘这会儿一串一串地撸着羊肉串,弄得他这个不吃羊肉的人都好奇这羊肉串是不是当真那么美味。
想试试,但想想又作罢。
啧,再怎么也没有她美味。
他的嘴里还有一点奶香,全是刚才从她嘴里夺来的。
大排档结束后莫炀埋在林馥馥的脖子上轻咬了一口。
那会儿一行人从排挡包厢里出来,莫炀问他身上臭不臭。
毕竟又是烟又是酒,即便他少碰,味道还是沾了一身。
林馥馥摇了摇头,说不臭。不想他却突然埋到她的脖子上,说闻闻她香不香。
“奶味。”
他说的。
说完后又轻轻咬了一口。
他一些随性的行为,其实根本没有什么规律可言,就好比他当时这个动作。
不料,第二天这些全部上了网。不仅仅是图片,还有动图和视频。
当时莫炀身上的羽绒服披在林馥馥的身上,显得她更加娇小。
动图上男人鸭舌帽反戴,单手勾住女人的脖子,继而低下头埋在女人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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