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参加婚礼的时候林馥馥刚刚大学毕业,她没有谈过恋爱,也觉得男婚女嫁这件事离自己很遥远。但是当司仪在台上宣布新郎和新娘将要携手走过一生的时候,林馥馥哭了。
携手走一生,这是一件多么令人感动的事情啊。林馥馥那时候心里其实也没有想过会和谁携手走过一生,只是想着,未来那个人啊,你一定要早点出现。
不想,这个人早在她十三岁的秋天就出现了。
两人走到了一条田野小道。
这里还有一大片田地。烽市大多是种水稻的,春秋两季。秋天的水稻收割了之后有些田地便没有再种任何东西,可林馥馥记得的是,曾经这一片田地上中了一大片的向日葵。那时候,她每次路过这篇向日葵海洋,心情就会变得十分美好。
想到这个,林馥馥抬着头对莫炀说:“知道我为什么那么喜欢向日葵吗?”
莫炀笑:“因为向日葵是我啊。”
“原来你知道的啊!”
“我其实以前也不知道。”莫炀说,“那时候见你很喜欢向日葵我也没有想太多,后来出道以后粉丝后援会起名向阳花,我就想到了你。”
那时候自作多情,想着既然她那么喜欢向日葵,是不是也代表着,喜欢他?
没想到竟然是真的。
林馥馥笑嘻嘻的,她现在没有那种不真实的感觉,而是越来越觉得这一切难能可贵,她挽着莫炀的手,说:“我们真有缘。”
“嗯,有缘。”
话说完,两个人都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走着走着, 竟也到了学校。
年前校六十周年庆, 莫炀和林馥馥刚来过这里。莫炀本想着那次和林馥馥牵手在校园里再回忆回忆青春, 怎料林馥馥却中途失踪了。
林馥馥就是那晚知道自己怀孕的, 心里五味杂陈。
眼下学校里大门锁着, 林馥馥有些失望, 她其实也想到学校里逛逛的。上次来的时候人太多了,逛着也不方便。
莫炀问她:“想进去?”
林馥馥点点头。
保安室里倒是有人在值班。
莫炀对林馥馥说:“我去问问看能不能进去逛逛。”
运气是真的很好。
上次莫炀来学校代表优秀校友参加表演的时候,就是这个保安接待并做的安保工作的, 眼下看到莫炀,保安大哥那叫一个高兴, 还忙拿出自己的一本笔记本,让莫炀帮忙来一个to签。
莫炀没有拒绝,他问:“想让我写点什么?”
保安大哥搓了搓自己的手, 有点激动有点紧张地说:“我的女儿很喜欢你,她叫陈欣怡,麻烦你随便写点什么送她就好了。”
莫炀手里拿着马克笔, 微笑着问:“冒昧,大哥女儿多大了?”
“就在这里上高中呢,十五岁。”保安大哥说着有些激动,“我女儿成绩很好,当初是全市第一名的成绩考进来的。”
“真棒。”
莫炀想了一下,写下:
To:陈欣怡
晨有清逸,暮有闲悠,梦随心动, 心随梦求,愿你天天快乐。
From:莫炀
20**.02.06
莫炀的一手好字已经是公认,但林馥馥很少当面看着他写。他潇潇洒洒落笔,一幅行楷行云流水。
保安大哥拿起笔记本连连道谢。
莫炀还跟保安大哥一起合了个影。
有“后门”进学校就是方便,保安大哥表示进去随便逛,现在放假,学校里一个人都没有,随便怎么逛。
莫炀也连连道谢,牵着林馥馥大大方方进了学校。
学校里还剩有六十周年庆典时留下的一些装饰物件,包括进校门口时那一条条的横幅,是来自各方的祝福。这些横幅里,也有莫炀的一条。
林馥馥很快找到,抬头看着那条红色的横幅念了一遍:“六十年砥砺寒暑育满室芝兰,新征程继往开来展鲲鹏之志。——**届学子莫炀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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