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了,真的死了……死了……”陈治愈吓的手一松,语无伦次的说道。
这是他长这么大,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接近死人,而且这个死人现在就躺在他怀里,还满身是血。
“玉坠!玉坠!”
陈治愈想起来了,他仔细一看,女人的脖子上果然戴着一块玉坠,犹豫了片刻,他还是一狠心,将玉坠拽了下来,揣进衣兜里。
“人已经死了,我留在这里也没什么用,真要是被讹了,我可一点办法都没有。
阿姨,不是我心狠,我实在是没办法再给你料理后事了,我今年才16岁啊,原谅我,原谅我……”陈治愈将女子安放在血泊中,掉转头狂奔而去。
走远了,停下脚步看看,终于是头也不回的离开。
跑着跑着,陈治愈突然感觉到身后有东西。
他不由得冒出一阵冷汗,报应来的这么快?
陈治愈心中默念,阿姨,要说我也算对得起你了啊。
汪汪!
就在陈治愈拼命祈祷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一声狗叫,驱散了他心头的恐惧。
一转头,先前那只瘸腿的流浪狗,正一瘸一拐的跟在他身后。 呼哧!呼哧!
陈治愈这副身体是真的糟糕透顶,经过先前连惊带吓的一番折腾,他已经彻底没力气了,背靠着墙角,缓缓的弯下身子,双手撑着膝盖,不停的喘着粗气。
这一阵跑下来,强度可比中考的体能测试大太多了,陈治愈心里想着,体能测试的时候他要有这劲头,说不定都及格了,也犯不着丢人。
汪汪!
瘸着腿的流浪狗站在陈治愈对面,朝他叫唤着。
“你个狗东西,刚才没打死你,你居然还敢来挑衅老子,去你的!”
看见这条狗,陈治愈的气就不打一处来,振奋了一丝精神,就要和这条狗分个高下。
只是没想到,脚下一个不小心,陈治愈啪的一声滑倒在了积水的街道上,摔了一个狗啃泥。
“我草!”
胳膊处传来阵阵痛感,陈治愈突然气笑了。
“我真是……他妈的,我真是……”
被自己的无能彻底折服,陈治愈也就罐子破摔了,就地躺展,摆了一个标准的“太”字,自顾自的笑起来。
往事如同电影一般在记忆中流淌而过。
三岁的时候,陈治愈被亲生父亲寄养在孤儿院,那个时候的他就已经能够依稀记得事情了。
父亲是一个很帅的男人,而且与当红的奶油小生不同,父亲棱角分明,线条刚毅,身材更是匀称而结实。
父亲也是一个很冷的人,三岁前的记忆里,陈治愈从来没见他笑过,但是也不像生气,准确的说,应该是没有情绪。
父亲带着他来到这座城市,东奔西走,查找了很多地方,但是结果很不好,要找的东西没有找到,于是,将他寄养在孤儿院,就独自离开了。
至于来到这座城市之前的事情,陈治愈就完全记不得了,而且那个时候他还不叫陈治愈,而叫童欢。
但他不记得父亲的名字,父亲也从来没告诉他。
四岁的时候,陈治愈被养父养母从孤儿院领走了。
养父名叫陈旭堂,是一名初中数学老师,之所以给养子起陈治愈这个名字,是因为当时陈治愈的养母身体状况很糟糕,又遭遇了难产,胎儿死在腹中,也带走了母体的大半条命。
而且医生断定,以陈治愈养母的身体状况,已经不能够再生育了。
陈治愈的养父是想告诉自己的妻子,不能生育那就领养一个孩子,但是你一定要变得健康起来啊。
然而,陈治愈注定不是一个能带来幸运的人,养母在人间挣扎了不到一年,就抱憾而终。
从那以后,陈治愈的养父性格大变,邋里邋遢、不修边幅,经常酗酒、性格暴躁,工作上也开始应付,生活得过且过。
对于陈治愈,也很不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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