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过因为自己的任性,才会阴差阳错成为了影后,而对于那段经历,杨菡真的有些后悔。
“想做就去做,我支持你!”
自己曾经没有走好的路,杨菡现在要去做,作为过来人,她是真心支持。
都说当兵后悔三年,可不当兵的,会后悔一辈子。 夜,寂静无声,在这种小县城里的生活就是这样。
没有什么消遣娱乐,最多也就是晚饭时候喝上两杯小酒。
阵阵凉风吹过大地,转眼间三天就过去了。
每天,唐羿都会早早起床,跟随着干爸干妈一起下地干活。
孙思邈也会轻手轻脚的爬起来,只剩下杨菡独自睡到日上三竿。
这可是让她非常懊悔,还跟唐羿和孙思邈发了脾气。
对于这个认真点的丫头,大家也从陌生到熟悉,原来大明星还挺接地气的。
就这样,杨菡也算是融入了唐羿的生活,模仿着他的说话发音,有的时候让唐羿真的很别扭。
可既然答应了老班长,唐羿只能忍受,三天下来,大家也都习惯了彼此的存在。
尤其是孙思邈俨然成为了杨菡的跟屁虫,在这种闭塞的小村庄,除了她之外并没有人知道杨菡的身份。
这也让杨菡非常的轻松,作为一个大明星,难得可以过一下这样的生活。
三天的忙碌,虽然身体累一点,可是杨菡却是开心,用她的话说,这就是她向往的生活。
远离都市的喧嚣,没有工业化的污染,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田园让人修身养性。
“今晚恐怕要下雨了,一场秋雨一场寒,是抓蛤蟆的好时候!”
唐羿望着夕阳,吹过来的风中,带着一丝潮气。
“抓蛤蟆?晚上吗?”
杨菡擦了擦头上的汗水,虽然天气凉了,可是下田干活却还是会流汗。
“没错,今晚恐怕我们都要上山,你一个人在家不会害怕吧?”
唐羿点了点头,玉米只能作为口粮,真正能够换钱的,除了那山坡之上的人参,还有躲在山上的蛤蟆。
东北的蛤蟆可是宝贝,不比南方的林蛙,个头小很多。
但是用它提炼的蛤蟆油却是不错的重要,而孙乐家自然也有着自己承包的山沟。
秋天一到,伴随着下雨,蛤蟆就会从山上往河里跳,只有进入河里冬眠才不会被冻死。
同时这也是产卵的时候,所以一到这种时候,孙乐家可就要忙活了。
“为什么我一个人在家?我也要去和你们一起抓蛤蟆!”
杨菡皱了皱眉头,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她都是咬着后槽牙说的。
蛤蟆这种东西,不咬人却挺吓人,不是农村长大的杨菡从来都不吃,更别说看了。
现在还要上山活捉,说完之后她都有些后悔,可即便如此,她还是要去。
“这可是你说的,可要想清楚,晚上不仅会有蛤蟆,还有癞蛤蟆,同时蛤蟆跳河,它的天敌也会出动,这可是美餐一顿的好时候!”
唐羿笑了笑,城市出身的杨菡真是把这种事情想的太简单了。
“那有什么!我一定可以的!”
杨菡咬着嘴唇,她就是这样,越是害怕就越会挑战,因为从小父亲就告诉她,唯有挑战恐惧,你才会无所畏惧。
“好,那赶紧吃饭睡觉,今晚恐怕睡不好觉了!”
唐羿笑看着杨菡,既然她坚持,那就让她领教一下。
于是吃完饭后,一家人都早早的休息了,就连那几条大黄狗也都趴在屋檐下。
午夜时分,一阵雨声响起,杨菡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此时身边已经没有了孙思邈。
和衣而眠的她急忙穿鞋下地,看着站在大厅里的唐羿,他已经穿好雨衣和雨鞋了。
“大小姐,你现在后悔可来得及,否则的话,一会可别惨叫。”
唐羿看着睡眼朦胧的杨菡,面带微笑的说道,这次夜行,绝非游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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