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的时候,她和陆言峥从宿舍搬出来,在大学城里租了一套房子同居。那年夏天天气格外炎热,叶明歌被热得没了胃口,每天就只想喝点粥。
陆言峥跟做实验似的,想方设法往粥里添加各种食材。有时是虾米,有时是鱼片,有时又换香菇和肉丝。
那回连续红色高温半个月,陆言峥就给她煮了半个月的粥,竟然没有一顿是重复的。
回想那一碗碗熬得软糯粘稠的粥,叶明歌心中还能体会到那时的暖意。
她把身上的毛毯裹紧了些,起身慢吞吞地往厨房张望了一眼。
陆言峥背对着她,将淘洗过的米倒进砂锅里用水泡好,然后就拿出手机语音回复了几条消息。
从他说的内容判断,也还是工作相关的事。
叶明歌靠在门边,安静地凝视他的背影。
男人做饭时脱掉了西装,黑衬衫的袖口往上挽起,露出一截白而结实的小臂。说到需要考虑的地方,平放在台面上的那只手会习惯性地轻叩几下。
叶明歌从以前就觉得,陆言峥的手长得好看。
手指修长,骨节分明,稍微用力时就会有清晰的筋脉凸起。
旺仔从沙发上跳下来,啪嗒啪嗒地走到叶明歌脚边,抬起脑袋跟她一起围观男人做饭。
陆言峥临时处理完市场策划那边的一个问题,回头看见叶明歌跟旺仔都站在厨房外,不由得也愣了一下。
“饿了?米还没泡好,”他侧过身,指了下还没开火的灶台,“要不然就不泡了,只是煮出来没那么好吃。”
叶明歌踮起脚尖远远地望了一眼,发现他煮的是一人份。
“直接煮吧。你吃过饭了吗?”她轻声问。
陆言峥点头,拧开大火:“等煮开了我就给你换成小火,然后过半小时就能吃了。”
叶明歌没做声,她估算了一下从陆柯过来的时间,就猜他其实应该还没有吃饭。而且看这架势,估计是给她煮完粥就又要回公司去加班。
跟个工作机器似的,始终保持高效率地运转,不知道苦也不知道累。
“我这里有台电脑,你如果要看邮件用电脑方便点,”犹豫再三,叶明歌还是说,“再多煮点吧,吃了饭再走。”
陆言峥猛的一怔,要不是旺仔及时叫了一声,他险些都忘了点头答应。
·
一碗粥要煮得好,煮前先泡和小火慢熬是免不了的工夫。
叶明歌吃过药,又回去睡了一觉。
一个小时刚过,陆言峥敲门叫她起来吃饭。她揉着脑袋进卫生间洗漱出来,看见餐桌上放着两碗青菜粥。
在暖气房里睡久了口渴,叶明歌先给自己倒了一杯温水,喝掉几口后才皱了下眉,想起自己连杯水都没给陆言峥倒。
完全没有待客的样子,难怪他刚才真把自己当厨师,打算煮好粥就离开。
找出一个玻璃杯倒上大半杯水放到餐桌上,叶明歌拉开椅子坐下尝了一口,入口的青菜粥足够清淡,是她感冒时最想吃到的那个味道。
暖色的灯光下,陆言峥神色复杂地说:“刚才温云舟来过电话。”
叶明歌咬着勺子没说话。
“我没接,”他自嘲地笑了一下,“本来不想告诉你的,但想想还是算了,反正明天他也会说。”
叶明歌说:“那我吃完饭再打给他。”
陆言峥的背脊无声地弯了下来,他含糊地点了个头,心中五味杂陈,握住勺柄的手微微颤抖。
“你喜欢他吗?”许久之后,陆言峥哑声问。
这句话他问得小心翼翼,唯恐叶明歌答出一声喜欢,就足以置他于死地。未知的忐忑化作无数根细针,沿着指尖顺着血管游进了他的心脏。
思考几秒,叶明歌说:“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陆言峥松了口气,又听到她说:“我告诉过他不想谈恋爱,但温云舟说我们可以先熟悉熟悉,如果最后实在不来电也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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