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破船仍有三千钉,但某球员肯定,那些破烂钉子已经翻不起什么风浪了。
不就赶着有仇报仇、有冤伸冤了嘛!
哦,看到这里如果还不明白为什么说是狄伦又搞了件挖出来吓死个人的大事的话,那么再加一点提示:
某球员在一个月前刚刚注册成为“球员自由”协会的会员,属于暂时不对外公开身份的那种。
然后在他注册成功的第二天,某些势力就开始倒霉了。
……所以,总该明白了吧?
狄伦这家伙,为了让自家会员得到一点点基本的“自由”,他居然搞垮了一个国家的半个官方势力+半个灰黑色势力!
琢磨透这一点的足坛大佬们瞬间冷汗都下来了。
虽说某国只是个小国家。
但再小那也是个国家啊!
再说它所谓的小只是相对于英法诸国而言,却不是摩纳哥那种小城邦呀!
怎么说都不是随便谁都能去搞风搞雨的好吧!
更别提风雨来得那般猛烈又迅速了。
虽说在欧洲这种几乎个个球迷的地方,要找出几个能搞出这种事情的超级大佬不算轻而易举、却也不是毫无可能。
但问题是,有几个大佬会为了根本没见过面的一个什么什么协会会员就这么搞事啊!
毕竟谁的势力资源都不是大风刮来的,在一方面消耗了,就很可能会顾不上另一方面嘛!
更别提那个“某球员”已经快要退役,再搞事能获取的利益也是十分有限了!
偏偏狄伦就搞了!
不只搞了,还搞得控制自如。
还是那句话,足球世界里,或者球迷、或者干脆站在俱乐部背后的超级大佬真心不算少。
而那个国家虽说稍微乱了点,可也正是趁乱才更好大劫的。
超级大佬们不说个个都在那个国家埋了势力,可总有那么几波是正好在那里发财的。
结果呢?
一个月的动乱下来,不说财路有没有被妨碍到,居然都没哪个发现动乱里有狄伦的痕迹。
甚至极少有人能摸出这场动乱还有人为的因素。
结果呢?
直到某位在国内足坛一手遮天的好先生一朝成了落水狗,不,连落水狗都不如,“某球员”一纸诉状直接告上欧洲法院,媒体小报前一天报告“新博斯曼”事件预热,过了一夜就铺天盖地的各种内幕……
老实说,有些大佬还不信呢!
毕竟连他们都没看出啥痕迹。
新闻媒体们真的能一夜之间就挖得这么彻底?
那军情局都未必有这么快速度的。
一开始的时候,很多大佬都宁可相信那是小报们的捕风捉影。
然而转眼狄伦就公开承认了这一点。
“我从来不是个闲来无事专爱惹是生非的人。我甚至不能算是个愿意为了人权与自由广播天下而战的斗士。”
“但那毕竟是我首倡的协会。
我的会员受了委屈,并且还有很多不是我的会员的球员、乃至不是球员的人们都在受着委屈。”
“哪怕他们的国家,明明已经加入《欧洲人权公约》很多年。可显而易见,再美好善良的《公约》,也抵不过某些位高权重者黑了心肝后的伤害。”
“我也没有能力做更多。我只是给了那个国家相对不那么黑心肝的一方多一点点资源和帮助。”
一点点资源和帮助?
没有能力做更多?
不不不!你做得已经够多了!
这一番发言之后,不知道多少人捂住自己的小心肝。
不少球迷吓得手里的啤酒/热狗/爆米花都掉了!
球员们更是有不知道多少默默注册了“球员自由”。
哪怕绝大多数仍然不敢公开,可那位后来被戏称为“□□”的某球员,最开始不也是不敢公开的那种会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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