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一个男生_饶雪漫【完结】(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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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莎的妈妈文化不高,在一家不太景气的企业里做工人,工资不高不说,常常还要上晚班,很累。她不像苏眉的妈妈和倪蔚佳的妈妈那样gān练有本事,但是她一点也不凶,又做得一手好菜,说起话来温温柔柔的,高兴了,还会在家里和女儿一起翩翩起舞。是个很有亲和力的母亲。

  叶莎是孝顺的女儿,知道心疼妈妈,所以一直是妈妈的乖女儿,常常是妈妈怎么说就怎么做,很少违背妈妈的意志。

  在叶莎的看来,妈妈虽然柔弱但是非常的坚qiáng。记得有一年爸爸生病住院,妈妈累得晕倒在浴室里也没有皱过一下眉头。妈妈总是对她说:"做什么样的事要么不做,要么就一定要做好!"这种xing格对叶莎的影响非常的大。

  自从有老师说叶莎是块跳舞的料子后,妈妈就送叶莎到青少年宫学舞蹈,刮再猛的风下再大的雨妈妈就是背着她也要送她去,从不让她间断。少年宫不让家长进门,妈妈就穿着雨衣在大雨里等她两个小时。叶莎觉得妈妈不容易,练绷腿时再苦再痛也不吭一声,老师最喜欢的也是她,说她不仅有跳舞的潜质,也最有学舞的样子。

  叶莎很谢谢妈妈,在家里经济状况一般的qíng况下还一直让她学舞蹈。叶莎也真的很喜欢跳舞,每一次的转身,舒展,翻腾,跳跃,都让她有在空中高高飞翔的喜悦。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领略这种美好的,叶莎可以感觉每一次舞蹈对自己来说也是一次无以伦比的心灵上的享受,她非常地珍视和迷恋这种享受,这也是她为什么学业再紧也不放弃练舞的最主要的原因。

  十七岁的叶莎早已出落成一个楚楚动人的大姑娘。

  大家都说:叶莎是美女。

  但是对于美丽叶莎并不沾沾自喜,她觉得女孩子除了美丽之外还要有内涵,比如苏眉。大大方方也很重要,比如倪蔚佳。叶莎很幸运有这两个女生做自己的好友,她是到了高中才和她们成为好朋友的。十六岁那年叶莎作为特长生被招进了江中,江中是江城最重点也最有实力的中学,进了江中就等于进了大学的校门。在那年秋天的校节术节上,叶莎的独舞《鼓女》几乎震住了全校所有的师生,大家都记住了叶莎这个名字。那阵子,她几乎天天能收到男生们寄过来的qíng书,上面写满了各种各样称赞和仰慕的字眼。不过叶莎都不在意,她最记得的倒是苏眉对她说:"在这之前,我真不知道一个女孩舞蹈起来竟可以是这么的美!"

  女孩赞美女孩,听起来更让人觉得真实。更何况在初中的时候,班上几乎没有女孩喜欢叶莎,她总是独来独往,心事无人知晓也不想让人知晓。

  是苏眉让她第一个懂得友谊的美好。

  那是一个很平常的清晨,她收到了苏眉送她的礼物--一幅画。画上就是叶莎起舞的样子,红色的纱巾在叶莎的身后轻轻飞舞。苏眉说:"看了你的舞蹈,忍不住画了这张画。喜欢吗?不过说真的,你不跳舞的时候表qíng总是有点冷淡,没有跳舞的时候好看呢。"

  叶莎看看苏眉笑了,她真的非常喜欢,就这样和苏眉成为好友。后来通过苏眉又熟悉了倪蔚佳,倪蔚佳有一幅天生的好嗓子,叶莎很喜欢听她唱歌,也喜欢她天不怕地不怕的xing格,天天跟她在一起,叶莎觉得自己也开朗了不少。

  相对于别的女生,叶莎是太文静了一些,不过妈妈说:女孩还是文静一点好,没有那么多的麻烦事。在这个古老的小区里,叶莎是妈妈和爸爸的骄傲,大家看到爸爸妈妈都说:"你们家莎莎将来会有出息,你们就等着享她的福吧!"

  "我们哪要享她的福啊,"叶莎爸爸说:"只要她将来过得比我们好我们就满足喽。"叶莎爸爸在老区的一所小学做教导主任。学校不大,学生不多,校舍也很简朴。但在这一带爸爸教书出了名,常常有人把孩子送到家里来让他辅导。爸爸对那些孩子很和气也很有耐心,一道题可以来来回回讲十次也不嫌烦。

  没事的时候,爸爸就是坐在家里看看书或是和女儿聊聊天,很少出去玩。不像倪蔚佳的爸爸整天在外赌钱,更不像苏眉的爸爸,一走就了无音讯。虽然家里的条件不如两个好友,但是叶莎觉得自己是她们中间最幸福的一个。

  不过,在这片老区里,最有名的不是叶莎,也不是叶莎的爸爸。而是叶莎的邻居--大名鼎鼎的作家朱尔。

  朱尔家比叶莎家大多了,是两层的小楼,院子里长满了各式的糙和不知名的小花。尽管从不打理,也不见破败。在叶莎的记忆里,朱尔总是很孤独地守着那幢老屋。听说他家里的人都出国了,不知道为什么朱尔没有跟着出去。一个人过着乱七八糟的日子,扣子掉了,就拿过来给叶莎妈妈订。妈妈做了好吃的,也会吩咐叶莎送过去。妈妈对叶莎说:"我们最困难的时候,朱尔的妈妈可没少帮我们,人不能忘恩负义。"

  朱尔比叶莎差不多大十八岁,叶莎叫他朱叔叔。叶莎小时候朱尔常常买气球给她玩,一买礼物就是气球,不会换花样。爸爸和朱尔下象棋,叶莎就在一旁替朱尔加油,因为朱尔赢了,叶莎又可以有气球玩了。玩腻了,就当足球踢,谁抢到就放到脚底下踩,踩得砰砰砰的,很开心也很过瘾。

  叶莎是大了点才知道朱尔的爱好不是下棋,而是写小说和散文。一开始朱尔只是在报刊杂志上发一些文章,直到二十八岁的时候才出了他的第一本书。那一年叶莎十岁吧,还不懂什么叫小说和散文。只记得朱尔把书拿过来送给爸爸。爸爸很开心地说:"你终于等到这一天了,我们来好好庆贺一下!"

  妈妈做了很多好吃的,一边吃一边对朱尔说:"你也该找个老婆了,成了家立了业有个人照顾你也好啊!"

  "是啊!"叶莎也在边上cha嘴说:"朱叔叔你找了老婆就不用老是麻烦我妈妈给你订扣子啦!"

  朱尔哈哈大笑,摸摸她的头发说:"叔叔娶了一只钢笔,别的女孩不会再嫁给我了。"

  朱尔走后叶莎就问爸爸娶了一只钢笔是什么意思,爸爸说:"这就是比喻,他把笔比喻成她的老婆,说明笔对他的重要xing!"

  叶莎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后来朱尔书越出越多,人也越来越有名气,电视台来为他做专访,还特别采访了爸爸,让一个老邻居谈谈对他的印象。爸爸发挥得很好,在镜头前不慌不忙,妙语连珠。一家三口坐在沙发上看节目播出的时候朱尔也进来了,对爸爸竖起大姆指,这回他换了新的礼物,给叶莎带来一个新书包。

  叶莎念中学了,每天要走很远的路去上学,朱尔对爸爸说,让她学骑车吧,你们早上没空,我带着她去上学,反正我不坐班,时间机动。

  "怎么可以麻烦你,"爸爸说:"你现在每分每秒都在为人民群众创造jīng神财富啊!"

  "我表现好一点可以多蹭几次饭吃吃么。"朱尔说:"我算计得好着呢,送莎莎,也可算是晨练,天天坐在书桌前,骨头老得快!"

  叶莎在院子里学骑车的时候,朱尔也没少帮忙,跟在后面还跑坏了一双拖鞋。等到叶莎可以上路的时候,他真的说到做到了,天天陪叶莎骑车上学放学,尽心尽力地护着她。路上的时候还给叶莎讲故事,朱尔讲起故事来可真要了命的好听,常常是到了校门口就讲到最jīng彩处,然后冲着叶莎一摆手说:"放学时接着讲!"馋得叶莎上课时也老想着他的故事。

  不过好景不长,等到叶莎终于可以独自上路后不久,朱尔宣布他要结婚了。

  结婚后朱尔就把家搬到了闹市区。叶莎和爸爸妈妈一起参加了他的婚礼,还去闹了dòng房,那房子有一百多平方米,装潢得极为雅致。有一个很大很宽的露台,大到可以在上面跳舞。新娘子也很漂亮,有一个很听的名字叫如意。听说她是朱尔的忠实读者,比朱尔小六岁,她们是一见钟qíng,从认识到结婚不过短短的三个月。

  叶莎永远也记得第一次看到如意,她穿着白色的婚纱对着叶莎甜甜地笑,叶莎叫她阿姨,她调皮地一笑说:"叫如意姐姐!"

  "可是我都叫他朱叔叔啊!"叶莎指指朱尔说。

  "那也得叫我姐姐,叫阿姨多老啊,我还不想那么快老呢!"如意伸出手来摸摸叶莎的长发,说:"你真漂亮,我从来没见过像你这么漂亮的小姑娘。"

  "你才漂亮。"叶莎由衷地说:"我没见过像你这么漂亮的新娘子。"

  朱尔听见了,讽刺她们说:"女人互相chuī捧起来真是要了命!"

  如意拿起梳妆台上的梳子朝着她打过去,嘴里喊着:"不许叫得那么难听,什么女人啊,我才不想那么快老呢!女生,叫女生。"

  "好好好,叫女生。"朱尔好脾气地说:"女生老婆莫气,生气老得快不说,还容易伤身体!"

  如意就真的不气了,趴在朱尔的肩头,给他一个吻。

  把叶莎羞得掉过头去。

  回到家里妈妈就说朱尔妈妈这下该放心了,朱尔这是守得云开见月明,虽然三十岁才结婚,但是娶了一个这么好的老婆,花再多的钱也值得。又叹气说:"象朱尔那样的房子,我们怕是一辈子也住不上喽。"

  叶莎倒不觉得那房子有多好,其实朱尔家那幢小楼才叫好,好好收拾一下,住两个人应该是很幸福的才对,市区里那么吵,叶莎想朱尔还能静下心来写东西吗?不过叶莎同意妈妈的另一个看法,那就是如意是个好姑娘。叶莎真喜欢听如意说话的声音,一个字一个字像唱歌一样清脆地吐出,还喜欢看她笑,笑起来,贝齿闪闪,很聪慧也很甜美。

  朱尔结了婚就很少回他的老屋了,chūn天糙疯长的时候,叶莎上学放学经过那里,会不经意地看它一眼。门紧锁着,不知道里面会是什么样子了。和爸爸一起去逛新华书店,偶尔会看到朱尔出的新书,爸爸就会在嘴里咕哝说:"这个臭小子,现在出了书也不给我寄一本喽,当年他写不下去想下海的时候,还是我鼓励他的呢?"

  叶莎也在慢慢地长大,开始慢慢地看得懂朱尔的书,觉得他真的是很有才。有一次还在中央电视上看到他被采访,穿着西装,打了领带,侃侃而谈,胡子也刮得很gān净,真有点不像他。想想他穿着汗衫子在自己家里蹲着呼哧哧喝稀粥的样子,叶莎觉得像做梦一样。一个这么有名的青年作家,曾经是自己的邻居,还曾骑着车天天陪他上学放学,给他讲故事,真有些不可思议。

  不过每一年的chūn节,朱尔都会带着如意回来看看老屋和老邻居,每一次还不忘给叶莎带礼物。叶莎很喜欢朱尔送的一个发夹,有阵子天天戴着,听说还是如意亲手挑的,如意对叶莎说:"你头发这么好,不是好的发夹可配不上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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