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到“哈佛燕京”几个字,艾米就来了jīng神。是不是应该参一个加?竞一个争?凭考试,那好呀。老话说,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看来现在应该自己把自己拉出去,自遛一把了。不过这个老话她一直没弄明白,为什么遛一遛就知道是骡子是马了呢?听说骡子是不会生育的,莫非拉出来遛的时候,就是为了让人看看它们的那个地方?(又扯远了!)
系里年轻老师都说:“百年不遇,百年不遇啊!”不是说有个哈佛燕京的名额是百年不遇,而是说系里能搞得如此透明是百年不遇,因为以前有了什么名额,常常是推荐或者论资排辈,悄没声息地就搞定了,像艾米这样的小字号而又不是系主任的媳妇或者R大出版社社长女儿的,肯定是排不上的,所以这次艾米决定enjoy一下系里的透明,遂跑去报了一个名。
报了名,她又有一点担心,万一我不幸考上了,那可如何是好?如果Allan什么时候想起要来找我,而我却去了哈佛燕京,那不是关山阻隔了吗?而且像他那样死要面子的人,他没有哈佛读书的经历而我却有,他会不会就因此放弃了我呢?也许我最好保持清白,不要染上哈佛这个污点?
但她又想,还没考呢,八字还没一撇呢,谁知道自己去不去得了?至于这么早就开始担心吗?大不了考上了不去,那该多荣耀!考上哈佛燕京,固然光彩,考上了不去,岂不是更光彩?
况且Allan曾经答应过她,绝不在她结婚之前结婚,绝不在她有男朋友之前有女朋友。当然这个誓言是她bī着他起的,但他毕竟是起了这个誓的,她相信,只要是他答应了的事,他一定会办到的。
4
在要考的五个项目中,艾米的qiáng项是阅读、翻译和听说。
阅读是qiáng项,盖因英文阅读题早就multiplechoice化了。艾米对发明multiplechoice题型的人感激涕零,一定是个跟她一样办事潦糙、粗枝大叶的人发明的。你想想看,几个答案都为你写出来了,你只打个圈,还有什么比打圈更容易的事?连阿Q都会打圈呢。如果你叫艾米写出文章中心来,她极有可能写成一个偏心,而且保不住会写错拼错好几个词,但是如果你叫她选一个别人写好了的答案,她就算不懂,也能蒙个八九不离十。
以前读书的时候,同寝室的人总说她运气好,因为有些题,四个选项,大家都是一个也不认识,都是蒙的,但艾米就往往蒙对了,而别的人则蒙错了。同寝室王欣总是说艾米有“吃狗屎的运气”,这在王欣的家乡话中,就是运气大得匪夷所思的意思。
翻译是她的qiáng项,可能得益于她的父母一个搞英语,一个搞汉语。妈妈是从艾米很小的时候起,就给她灌输英语的。不光给她起了个不中不西的名字,还尽力跟她说英语,而且家里贴满了英语单词,桌子上是“table”,窗子上是“window”,进门的那一面贴着“come”,出门的那面贴着“go”。
艾米小时候也挺喜欢这种贴字条的学习方法,经常写个歪歪倒倒的“dad”,贴在爸爸背上,搞得爸爸有时上课都背着一个“dad”在那里高谈阔论,被学生发现,狂笑不已。有一次,艾米大惊失色地跑去向妈妈汇报,说dad掉楼下去了,把妈妈吓个半死,结果发现只是一张写有“dad”的字条从阳台上飞到外面的地上去了。
艾米的爸爸则对她猛灌汉语,他每天都要艾米背古文古诗,要临贴练书法,还要记日记,且每天都要检查艾米在日记里写了些什么,这还叫日记吗?不如叫社论好了。于是艾米从小就写两套日记,一套是供父亲检查的“革命日记”,另一套才是诉说心里话的“反革命日记”。幸好妈妈没叫她写英文日记,不然她每天得写四套日记了。
她由自己的经历推而广之,于是万分同qíng那些口是心非,阳奉yīn违,当面说得好听,背后又在捣鬼的人。一个人说两套话,她容易吗她?还不都是听众bī出来的?如果听众全都是人,我就只说人话;如果听众全都是鬼,我就只说鬼话。结果听众有的是人,有的是鬼,有时是人,有时是鬼,我就只好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经常的qíng况是,在革命日记里她磕磕绊绊地写道:“我爱我的爸爸,以及爱我的妈妈……”如果写得太通顺,爸爸就要把明天的要求提高了。
而在反革命日记里则字正腔圆地写道:“世界上还有没有比我更悲惨的女孩?我受的折磨不仅是双重的,而且是bilingual的!连纳粹统治下的AnneFrank都可以只写一套日记,而我却不得不写两套日记。黑暗啊!悲惨啊!什么世道!”
不过bilingual的折磨使她日后做起翻译来比一般年轻人老道一些,她就不再记恨她的父母了,那些革命的、反革命的日记都不知道整哪去了。
她的听说能力还不错,是因为Allan曾经做了她一段时间的英语家教,详qíng将在下几集描述,此处略过。
写作呢,就看阅卷的人什么口味了,喜欢的就说她文风神出鬼没,天马行空,写得飞沙走石;不喜欢的就说她东扯西拉,胡言乱语,动辄擅离职守,所以她对写作没把握。
文学也一样,如果是泛而浅的问题,那你就算问到她老家去了,天上地下,古今中外,她都知道一些,全都是皮毛知识,似是而非。如果你问的是深刻的问题,她也能胡诌几句,做些貌似深刻的评价。但真深刻的阅卷人,就看得出那不是深刻而是故弄玄虚;假深刻的阅卷人,gān脆就读不懂,肯定不会给高分。
昏天黑地地复习了一个星期,又昏天黑地地考了五次,再战战兢兢地等了几天,终于有了结果:本系有四位老师被初选上了,要到N市与哈佛燕京来的哈罗德教授面谈。搞了半天,考过了还只是万里长征迈开了第一步。怎么当初说得好像是在系里一考过就能去哈佛燕京了一样?
接下来系里又通知,在等候面谈结果的时候,请大家抓紧时间把GRE、托福考了。几个候选人都傻了眼,闹半天还是要考GRE、托福的呀?那这跟自己办留学有什么两样?有两个当时就宣布:“退出退出,搞什么鬼,调戏我们?早说要考GRE、托福,谁还去费那个劲?”
艾米想,已经被调戏到这个地步了,退出去也是被调戏了,不退出去还是被调戏了,如果不考,别人还以为我不敢考呢。所以她雀跃地报了名,赶在规定时间之前把GRE、托福都考了。再接下去就是找人写推荐信,办成绩单,等等,弄好了,jiāo给系里统一寄到哈佛燕京去了。
越明年,学校几乎每天都能听到谁谁谁收到拒绝信了,原来那一个名额,根本不是给了英文系的,而是给了学校很多个文科院系的,难怪系里搞那么透明,原来透明是因为稀薄,这么稀薄的希望,再在多个院系之间抻一抻,当然很透明了。
当95%的人都收到了拒绝信的时候,艾米还没收到拒绝信,不光别人认为她有希望了,连她自己都开始相信自己有希望了。突然有一天,同系另一个候选人刘芳沮丧地对艾米说:“不行了,我没被录取,因为M大要GRESUBJECT成绩,而我没有。”
艾米就不懂了:“你怎么知道M大要GRESUBJECT成绩?而且你怎么扯到M大去了,不是哈佛燕京吗?”
刘芳说:“哈佛燕京只是出钱的地方,你还得有学校录取你才拿得到他们的钱呀。”
艾米愣了,有这种事?怎么早没人告诉我?但刘芳说系里发的小册子上写着的。她跑回家,翻箱倒柜地找出那个小册子,果不其然,上面写得明明白白,是HarvardYenchingInstitute的一个FellowshipProgram,叫DoctoralScholarsProgram,给予那些被美国大学录取的博士生三年半的资助。她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难怪我一直没被拒绝,敢qíng我根本没追求啊?
父亲知道后,气得不知说什么好:“你呀,你这个粗枝大叶的毛病迟早毁了你。”听上去好像是说现在还没毁掉一样。
妈妈指着爸爸说:“还不都是随你?你就是这么个粗枝大叶的人,你跟我谈恋爱的时候,十回有九回把约会的时间地点搞错……”然后爸爸妈妈又文斗武斗去了。
说实话,艾米倒不怎么伤心,全校那么多文科院系,就这么一个名额,就是录取了,都未必拿得到这笔钱,还不如像我这样,连申请都没申请,何谈录取不录取?这就像爱上了一个人,但没有去追他,固然是得不到他,但也没有被拒绝的风险,可以自负地说:你得意个什么?我根本不追你,管你接受不接受?
无所求,就无所惧;无所谓追求,就无所谓被拒。
好心人都劝艾米办自费,说你GRE也考了,托福也考了,何不试试自费留学呢?艾米想想也是,就办自费吧。
艾米在别的问题上,用钱都是大手大脚的,唯独在与学习有关的事qíng上,就非常小气,小气到吝啬的地步。复习GRE的时候,她舍不得花钱去读新东方的那些班。报名的时候,她舍不得花钱报太多的学校,只选了五所大学,美国三所,加拿大两所。
可能真是有“吃狗屎的运气”,撒出去的种子居然有发芽开花的,艾米拿到了三个录取通知书,一个给了全额奖学金,一个免了学费,另一个,也是她比较心仪的一个,什么也没给。
看来这出国留学跟找对象差不多,你喜欢的,他不够喜欢你;喜欢你的,你不太瞧得起。人就是在这些矛盾中求统一求完美,最终大多是“不得已而求其次”。
本着读书能不花钱就不花钱,能少花钱就少花钱的原则,艾米决定到那个给了她全额奖学金的C大去读书。她在地图上找到了那个小小的城市,用红笔打了一个圈,心想,豁出去了,就到这个巴掌大的城市去待个几年,洋cha队一把,尽快混个学位就回来。她研究了一下C大英文系的博士Program,估计如果抓得死紧的话,五年左右能拿到博士学位。
她想,五年就五年,到那时,我已经二十八岁了,可以理直气壮地找到Allan,对他说:“现在我长大了,成熟了,知道什么是爱qíng了,让我们重新开始吧!”
5
在B城机场接艾米的是C大英文系硕果仅存的三个中国人之一,叫柳子修,从这个名字你就可以嗅出一股港台味道。柳子修是个台湾女孩,个子小小的,皮肤黑黑的,讲一口典型的台湾“国语”,就是说话时舌尖很靠近门齿的那种,而不是舌头几乎卷到喉咙里去了的那种。
从艾米把子修称作“中国人”这一点,我们可以看出艾米是很爱国的,从骨子里就是把台湾看作我们祖国领土神圣不可侵犯的一部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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