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出牢笼_感悟生活【完结】(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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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还用说,开庭后我自然会找朋友跟他打招呼的。”赵律师一副得意的样子说

  我立即意识到赵律师在说大话,其实他跟王法官根本没有jiāoqíng。对当事人胡乱chuī牛,这是国内一部分律师的坏习惯。

  我转而问刘律师:“刘律师,你跟王法官见过了,你认为他会秉公执法么?”

  刘律师说:“主审法官在一个案子的审理和量刑中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但你这个案件属于高层领导批示的大案要案,法官即使想帮忙,恐怕还要靠证据来说话,让他的帮忙在法律上能站得住脚。”

  “我同意刘律师的观点,请朋友帮忙的事赵律师您多费心,有任何一点点希望总是要尽一百分努力。找朋友做沟通工作,目的是让法官不要太胡来,要想他偏向我这边做有利的裁判,那是绝对没有可能的。”

  “放心啦。你很快就出来了,只是不要出去后就找不到人了。”赵大律师说。

  “我不是这种无qíng无义的人,我会尽自己最大能力来报答大家。”

  “现在你当然说得好听,一出去可能枪都打不着了。”赵律师戏谑道。

  我尽量压抑着反感的qíng绪,淡淡地说:“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我多说也是无益。”

  不知刘律师是否意识到我的不快,打圆场说:“程总是一个很讲义气的人,否则也不会有这场官司了。我们还是跟他商量一下开庭的细节吧。”

  “铁证如山,开庭结果我倒是一点都不担心。”赵律师一副胜算在握的样子。

  我抓紧询问自己最关心的问题:“法院拿到证据之后,会不会迫于上层的压力,故意把证据处理掉?”

  两位律师异口同声、斩钉截铁地说:“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刘律师进一步补充说:“法官的素质是很高的,社会地位和生活待遇都不错,犯不着冒这么大的风险。法院取证在公司留下了凭证,我这里又有公司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场取证的证明人,以及当事人的笔录。这个证据已经不可能灭失了——除非我们两个律师都被他们抓起来了,相信临江市没人有这个胆量。”

  我又问:“法院拿到证据之后,是否会通报检察院?”

  刘律师说:“那是肯定的。任何刑事案件,辩方若拿到有用的证据,法院都会通知检察院,复杂案件开庭前还会有一个jiāo换证据的程序。”

  我担心地问:“证据一jiāo给检察院,所有人都明白案子不成立了,那样检察院会有什么后续动作?”

  “已经起诉到法院,就由不得检察院怎么办了。”赵大律师仍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事实证明,他对我这个问题的回答是相当不专业的。

  我充满期待地问:“估计何时能开庭?”

  “我们也在等法院通知。”刘律师说。

  “法院最长多久会结案?”

  刘律师回答说:“通常一个半月就应当结案。”

  我不放心地追问:“我这个案件不能按通常qíng况考虑,刑诉法对审理阶段的羁押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刘律师翻开手中的刑讼法,找到相关规定,对我说:“一审阶段羁押期限一般为一个月,最多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四类案件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加起来就是二个半月。如果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以内,这样就是三个半月了;移送人民法院后,重新计算期限,再加最多二个半月,全部加起来就是6个月。”

  我无可奈何地说:“那我就耐心等待吧,反正再怎么拖也就不到6个月时间了。”

  145、收到撤案裁定书

  第六卷 撤诉再侦查

  第一章 绝望使我浑身颤抖

  145、收到撤案裁定书

  自律师会见之后,我便开始苦苦盼望着开庭的日子。

  我掐着指头计算开庭的时间,起诉书上面的日期是2002年8月1日,我是隔天下午签收的,按刑事诉讼法规定,正常qíng况下法院应该在一个半月时间内判决。我在监房中一分一秒地数着漫长的日子,好不容易熬到了9月中旬,一个半月的审理期限过去了,本应审结的案子连开庭时间都没有确定下来。按常理推测,即使二中院向市高院申请了一个月延期时间,也应该定下开庭的日子了,除非检察院申请补充侦查。

  在看守所呆了一年多时间,据我观察,被告人收到起诉书后,通常10天左右法院就会告之开庭时间。象我这样过了一个半月的审限,法院还未确定开庭时间的绝无仅有。

  由于法院开庭时间迟迟没有确定,监房里所有人开始对我的说法深信不疑——律师申请法院调取到的证据,足以推翻检方的全部指控,检察院陷入了十分被动的局面,但绝对不会轻易罢手认输。

  随着天气一天天转凉,我原本乐观的心qíng也变得一天天yīn沉起来。想到对我这么单纯的指控,在我拿出那么清楚的证据之后,却迟迟无法获得释放,一种不祥之兆在心里慢慢的扩散开来。

  2002年10月14日,伴随着下午5点下班时间的到来,终于熬过了法院延期一个月的最后审限,我既没有被释放,也没有接到法院开庭的通知。毫无疑问,案子已经由检察院申请退回补充侦查。这一晚,我度过了一个不眠之夜,各种可怕的念头轮番涌上心头。

  我在胡思乱想的万分痛苦之中,又熬过了一个多月。

  2002年11月21日下午四点钟左右,管教开门叫我:“1814,提审。”

  管教开门之后,轻声对我说:“法院来人,送达裁定书。”

  我点头表示感谢,心中十分纳闷,没有开庭哪来的裁定书?法院既然已经做了裁定,为何却没有释放我?

  很快到了提审室,法警递过一份刑事裁定书给我,然后让我在送达文书上签字。我拿了这份《刑事裁定书》返回监房,反反复复看了无数遍,却无法从中读懂确切的法律含义,更无法看出自己何时能够获释。

  现将这个刑事判定书原文照录如下(同样地为避免因“被对号入座”,进而自寻烦恼甚至“被跨省”,文中人名、地名等均有改动):

  临江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02)临二中刑初字第6号

  公诉机关临江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被告人程明达,男,1964年12月16日生,汉族,出生地湖北省咸宁市,硕士研究生文化程度,东南贸易集团公司董事长、中国华贸东南公司总经理,户籍所在地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817号,暂住本市东川北路2101号105弄A座1706室。因涉嫌贪污罪于2001年6月4日被刑事拘留,同月18日以贪污罪、受贿罪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临江市第一看守所。

  辩护人刘海波、赵敬寿,临江市天问律师事务所律师。

  临江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被告人程明达犯贪污罪,于二○○二年八月一日以(2001)临检二分诉二诉字第14号起诉书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在诉讼过程中,临江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本案的事实、证据有变化为由,于二○○二年十一月十三日以(2001)临检二分诉二撤诉第14号撤回起诉决定书决定撤回起诉。

  经本院审查认为,公诉机关要求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允许。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gān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临江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撤回起诉。

  审 判 员:曹振林

  助理审判员:卜文晔

  助理审判员:王宏德

  临江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章)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周慧娟:法院书记员

  监房内所有人都传看了这个刑事裁定书,均觉得希奇,至于下一步检察院将如何动作,却没人给我确切的结论。

  我一夜未眠,最后被迫接受了这样两个残酷的现实:一是检察院已经撤回起诉,意味着我的案子又回到了检察院手中;二是我收到法院的刑事裁定书却没有被释放,绝对凶多吉少!

  但我仍然固执地认为,事实是如此清楚,或许检察院办理撤案放人手续需要一些时间吧。书包 网 bookbao8.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146、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2002年11月22日,一个让我终身难忘的屈rǔ日子,让我见证了司法qiáng权原来可以这般容易被随意cao弄,可以这般无耻地用来侵犯*、*无辜。

  下午3点左右,一节“排头”刚刚结束,管教开门叫我:“1814,提审。”一种不祥的预感立即涌上心头。

  我迈着沉重的步伐向提审区走去,相隔很远,我就看到了站在提审区值班室外面的市检二分院反贪局周德勋副局长和王姓检察官。

  我被带到提审室坐定后,周副局长一脸嘲讽的表qíng,冷冷地对我说:“案子又回到我们手里了,你没想到吧?!”

  我冷若冰霜地看着他,一言不发。

  周副局长显然注意到了我的敌意qíng绪,不再废话,改而一本正经地向我宣布:“我现在正式告知你,经我院研究,因发现你新的犯罪事实,决定对你重新侦查,重新计算羁押程序。”

  尽管我此前做过各种设想,这个结果却是我无论如何不敢面对的,我完全惊呆了!在我还未完全反应过来的时候,周副局长补充道:“重新计算羁押期限,就是从头再来,现在你的案子又回到了我们侦查部门。”

  我最担心的qíng况终于出现,一种极度绝望的qíng绪迅速向我全身各处漫延。我浑身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随之一股冰冷的寒气从头顶弥漫到脚底。

  我qiáng忍着自己的愤怒,却无法控制住手臂的颤抖;想张口说话,嘴唇却颤栗着说不出一句话来。

  我当时的脸色一定十分难看,大约可用面无人色来形容。年纪轻轻的王检察官一定是注意到了我的失态,站起来关切地问:“你没事吧?要不要我去给你倒杯热水过来?”边说边向门外走去。

  王检很快端了一杯热水进来,我想说声谢谢却仍然无法说话,眼泪忍不住流了下来;颤抖着双手接过杯子,刚刚送到嘴边,杯子却失手掉了下来,热水浇了我一身,但我没有丝毫的感觉。

  王检匆匆出去,重新端了一杯热水进来,很快又进来看守所一位领导,紧接着每周给在押人员看病发药的王医生也来了。那位警衔较高的看守所领导,脸上现出神色紧张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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