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得先躲藏起来。
Jimmy最先想到的是山里。
“我到科罗拉多好了。”他对司机们说。
“还有,能把这件外套也卖给我吗?”牛栏的糙杆边,扔著一件工装外套。至少,比他沾满血的上衣要暖和些。
他们答应了,几小时後到了岔路来喊他。
“那个,能再拉我一段吗?我不去科罗拉多了……”Jimmy改了主意。
两个人对视了一眼,回到了驾驶室,几十秒後,他们重新来到了车後,看著他。
“我们不能再拉你了!”其中一个坚决地开口。
“你一会儿说去盐湖城,一会儿说去科罗拉多。现在说要跟著我们了!”另一个说道。
“我们不知道你是什麽人。”
“也许你才是劫匪。”
“你现在就得下来,我们一步不能再拉你了!!”
Jimmy惊呆了!
腹部血还在流,那是在旷野上,周围荒无人烟。
“喂!可是你们不能在这儿丢下我!”他绝望地喊道。
可是他们坚决等著他下车,不再开车,充满敌意,握起了拳头。
Jimmy只能艰难地下了车。
他看了下表,那是凌晨四点。周围一片漆黑。
“你可以看下那边,那边有过汽车旅馆。”其中一个给他指了一下,那货车立刻驶走了。
Jimmy艰难地向前走去,转过路口,远处有一栋黑魆魆的房子。
他走过去,朦胧的星光下,看见了汽车旅馆的牌子,可是却一片漆黑。
天哪!那旅馆已经关闭了!
Jimmy绝望地叫了一会儿,踢打著那沈重的大铁门,却连狗叫声都没有引来。
许久,Jimmy绝望地继续向前走去。
偌大的旷野上,他孤零零黑影显得异常渺小,艰难地向靠近城镇的地方走去。
**********************
终於,他到了第一户亮著灯的房子前。
门半开著。
一男一女,穿著黑衣服,正在忙碌,他们同时停下来,吃惊地看著他。
他恳求他们让他进去。
他们答应了,房子很小,他看见了chuáng边睡梦中的孩子。
夫妻两个在给明天一户人家的婚礼准备早点。
他在那儿一直呆到了天亮,忍著痛帮他们搅著奶筒。
他们看出他很虚弱,但是他们不能给他任何东西吃。夫妻俩自己,也没有尝一口新鲜的早点。
天终於亮起来,他们告诉他向前走。
“向北走。”
“北,哪边是北呢?”Jimmy惶惑。
女人一跺脚把他领了出去,沿著大路指过去。
“转弯,再转弯,再转一次,”妇人打著手势,带著浓重的口音,Jimmy几乎听不懂她的话,只能从她的手势里揣测意思,“那里有车站。你就可以到你想去的地方了。”
天亮了,他艰难向前走去。终於接近了小镇。
他按照妇人的手势向市镇里走去。很快搞混了如何转弯。
他问路,所有人说话,全是方言,他几乎都听不大懂!天哪!他还是在美国吗?上帝!
狭窄的乡镇公路随著地势起伏,他经过了一个大集市。
Jimmy站在山坡上向下望去,惊呆了!!
那一条街道上,密密麻麻全是黑衣的男人,黑袍的女人!
──那里是摩门教的聚居地!
**********************
Jimmy知道他必须赶紧离开那儿。
作为一个外乡人,他逗留在那里太引人注目了!
谁要他死?!
他想不明白。
是家里吗?
妈妈、Raymond为什麽会打那个电话,到底出了什麽事。他的家里怎麽样了?他的家里人怎麽样了?!
他必须找一个安全的到地方先藏起来,想明白这些事。
或许还有必要躲一阵子!静观其变。
然而,他能藏在哪儿呢?
藏在哪儿,如果那些人真的要杀他,都能把他找出来!
一开始Jimmy想藏进山里,後来想那样反而引人注目,他必须去一座大城市!在人海里把自己先藏起来。
Jimmy回忆著他到过的城市,绝望却再次从心底涌起──几乎每座城市里他都看到过隶属於ML高大的广告牌子。
终於,他想起了一座城市──几乎唯一一座不会出现ML广告牌的城市。
──他跟Thomas在一起时,Thomas提到过:那个城市,根据过去的一个约定,那是座ML,Grant和斯特林奇家族都不会进入的城市。
终於,就在那个清晨,Jimmy搭上车,踏上了去往那座德克萨斯大平原深处的大都市──达拉斯的旅程!
第184章上
Jimmy藏在那座城市深处,一间普通的小旅馆里,焦虑地等待著消息。
他小心地查看著一周以来,所有西雅图、纽约方面的报纸。但是Jimmy没有看到关於郊外公路上,那两起爆炸或是车祸,或是抢劫的任何消息。
他万分焦虑地等待著。等待著来自ML家族的消息。
他能想像,在现场,警察会看见两句面目全非焦糊的尸体。
或许,尸体烧焦了,护照却只烧了一半;司机身边是那个亚裔女孩子,在自己的车里──他们很容易把他认成自己──如果没有人去追究。
而Eliza,他妈妈,一定会追究!
然後就发现那不是自己
而他自己却一周没有任何消息!
Eliza一定会疯了!一定会来找自己,就是掘地三尺也会把他找出来!会不惜代价追查凶手。
而他也一定会从报上看到蛛丝马迹:华盛顿州警方突然加qiáng警力的表态;ML核心层中谁又从纽约去了西部,他不会看不见。
然而,Jimmy等了一天、两天、五天,一周、两周过去了。他没有看到任何可能的消息!
Jimmy的心完全凉了下来!
没有动静──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家里,Thomas和Eliza,他们知道答案!
所以,他们不会去翻检追寻。
再一周後,Jimmy坐车离开达拉斯,到了远郊外一个小镇,头上紧紧扣著一只灰色的帽子──那是他从没戴过的颜色,在那另一座小镇里,他小心地往家里打了个电话。
他拨了纽约家里,大厅总机中谁都会用到的一部电话,他试著换一种声音说话,告诉对方,他是Jimmy的同学,Jimmy借了他的书。
“他去世了!不久前出车祸去世了,是哪本?”对方彬彬有礼。
Jimmy惊呆了!
他无声地扣掉了电话。
“车祸!去世!”这是来自家里的消息!!
Jimmy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已经死了!!
他已经死了吗?
他家乡的报纸上一定会有消息!
Jimmy返回达拉斯,立刻去图书馆查消息。
“你有身份证吗?”然而,他被拦在了进馆处,一位三十来岁的办事员小姐和气地在镜片後注视著他,“或者……学生证?任何一种证件?”
“呃……我忘带了。”Jimmy犹豫了。像以往跟Jack在一起住酒店没有房间那样,他笑了一下,心存侥幸,希望得到通融。
然而他的笑容第一次没有作用。
办事员小姐同qíng地看著他。
“那……你带上了再来吧。随时都能进来。”
──Jimmy离开了。
这麽说,家里已经认可他已经死了?!怎麽可能呢?!
Eliza不会再寻找他了?不会再找凶手了?!
妈妈已经抛弃他了?
Jimmy坐在石阶下发了半天呆。忽然想明白了这一点。
再起来时,台阶上一片白晃晃地阳光,让他眼睛一阵酸胀。
**********************
失血後缺乏及时的救治和没有营养的食物,让Jimmy的身体变得很糟糕。
他急遽地瘦了下来,脸色苍白。
现金很快用完了。Jimmy知道无论如何不能动用信用卡。
现在,他必须要先生存下来,才能知道答案。
Jimmy试著找工作。
他试过维修工、在小餐馆里做比Angel还低廉的侍者。
因为没有身份证,每天只能拿几块的薪水,经常xing地被辞退,更麻烦地是要躲避移民署的问询。一旦他打工的餐馆或是维修厂被移民署注意,他就要第一个离开那里。
Jimmy早已经离开了小旅馆,在城市深处,那肯雇佣他的小餐馆一带租住了一间低廉的小屋。
把自己的衣服,证件,卡片,身上的东西全都锁进了银行。
他在这个城市慢慢呆了下来。小心地躲避著移民署的警察。
两个月之後,他正在那家小餐馆里端著盘子。
两个穿西装的人走了进来,直奔前台边的老板,“我们接到举报,你这里有收留非法移民。”
刹那间,几双眼睛同时向Jimmy看来。
Jimmy猛地丢下盘子转头就跑。
然而那两个警察死死追著他,他们就在车流里追逐起来。
直到最後,一条死巷的尽头,他们堵住了他。
他们飞快搜了他的身,检查出他至少没有携带武器,没有袭警的意图。
“你的名字。”
“……”Jimmy犹豫了,“Jimmy。”
两个警官严厉注视著他,在美国有上千万人叫这个,“姓呢?!”
Jimmy犹豫了。
“你从哪来?!”警察挟住了他。
Jimmy的眼圈cháo了。他转头看著巷子上空的的楼宇。他该说什麽?
“你现在跟我们到移民署走一趟。”
“我叫JimmyPerry!身份证号……”Jimmy叫了出来。他不能去那个地方!qíng急之下,他忽然冲口而出。
两个警官愣了一下,疑惑的看著他。
“身份证呢?”Jimmy犹豫了一下,从身上摸出了一张卡。紧张地递了过去。
去银行时,他意外地在腰包里自己信用卡的旁边看见了这个。他把它留在了兜儿里。
但是──他紧张地注视著两个移民署的警官,额头上渗出了汗水。
警官疑惑地瞥了Jimmy一眼,接过了证件,摸出了掌上的终端机,飞快输进了号码。
“你的家庭地址?”他们问道。
Jimmy说了。
“血型。”
“电话。”
警官问了几个基本问题,对著手掌终端上的照片和信息。
“记得把身份证随时带在身上。”他们转身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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