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钟突然响了,青岚被吵醒,拿着那个倒霉的闹钟朝着地下就要扔,但是脑子中忽然灵光一闪,然后这才心不甘qíng不愿的睁开眼睛,仔细看看上面的数字。
今天正是他托修仁办的派对之日。
名曰告别单身派对。
其实并不是那个意思,是要勾任之炀那小子上钩的派对。我嘴上显然说,我已经放下那段感qíng,其实,我心里知道我忘不了,根本忘不了,童暖从很多年前就是我的梦,我的全部,如今她回来,我怎么能够轻易放开。
那么说,不过是让她安心的寻找幸福,但是,任之炀不应该,不是,也不能是她的幸福。
我拿出了克的战服,白色的衬衣,我向来不喜欢这样十分服帖又板正的衣服,但是,今天我也豁出去了,领子的三粒扣的设计,让人的脖子显得愈发纤细修长,这件衬衣是在巴黎时装周上,莱昂送我的,是完全按照我的身形做的,独此一件,当时随手一放,今日穿在身上也是感觉出了定制服装的奢华和舒服了,这么紧绷的衣服,但是由于设计的完好,穿在身上也是轻松舒适的,修的线条如同刀刻一般的华丽。
从柜子中,挑了一条最为闪的黑色裤子,布料是哑光的,宽松的不紧绷,但是,又是隐约的可以窥见身体的轮廓,低调的银色扣子十分骚包的在臀都的口袋上,我微笑着,挑了一条方巾,宝蓝色,戴在脖间。
童暖,你不是说,最喜欢我穿的神士么?
我今天就给你看一个不一样的任青岚。
对着境子沉眸一笑,我不是HelloKitty,我是老虎。
开着骚包的车子去接戴乐乐,那丫头果然上道,几天之前还是不冷不热的,但是,经过那一晚的经历,似平是热络起来,偶尔会有一两条的短信发过来,但是看得出是礼貌而恭谨的,除了问他那天派对穿什么衣服,和时间,再没有多话。
尽管,看见穿戴整齐,十分可爱的戴乐乐,他还是没有半丝的感觉。
不是自已的女人,怎么努力,都爱不上。
两人这几天没见,戴乐乐在家中,己经反反复复的把自己和任之炀的东西收拾的gān净,都堆在了chuáng下的纸箱里。慢慢的礼物,玩偶,慢慢的回忆,带着伤痛的味道。
她己经无法等待了。
再等就老了。
逃不开纠缠的牢,但是,可以锁住等待的心。
变得实际的自己,就算是自己都厌恶,可惜,生在这个世界上,就必颜懂得妥协。
她其实一点都不喜欢bào露的衣服,其实不喜欢身上这个luǒ色的小纱裙,不喜欢这么高跟的鞋子,不喜欢大红色的口红,不喜欢,在路口等另一个男人的另一辆车子。
但是,任之炀不爱她了。
或许,从来都没有爱过。
她还等什么呢?
等了这些年,除了一身伤,还留下了什么?
对,还有chuáng下那些,让人疯狂,让人痛苦的回忆。
他的车子出现在拐角,男人素净帅气的脸,今日看起来愈发的英姿焕发,白色衬衣,配上那脸蛋,的确是没有缺憾的完美。但是,她就像许多的女主角一样,不喜欢在身边默默无闻的好到让人吐血的男二号,只喜欢欺负她,折磨她,伤害她的男一号。
虽然任青岚待她不好,但是,比较而言,任之炀对她简直是惨无人道。用一刀刀,刺痛了她的怀chūn少女之心,用一次次的冷漠,换来如今的láng狈不堪。
她bī着自己扬起嘴角,朝着青岚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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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赤橙huáng绿青蓝紫之青龙,任青岚2
几日不见,她的着衣风格也大有不同,从前捂得严严实实的,如今,如此的奔放,v领的纱裙,棕huáng的皮糙小披肩,短发gān慡,脸儿可爱。他下车,嬉笑的拍拍她的肩膀,“是女为悦自者容么?今天真好看。”
她没有脸红,没有仓皇,只是礼貌的漾开嘴角,“你喜欢就好。”
他不喜欢。只要不是童暖,无论多美都不喜欢。
本来要嬉笑的嘴角,因为童暖的想起,即刻冷掉了考。
只是敷衍的点点头,挽乐乐上车,她穿的鞋子很高,上车十分不方便,但是忍着,没有抱怨,以前她如果穿的衣服稍微bào露些,他就当场冷脸,吓得她都不敢买那些看起来十分好看的小礼服,他总是说她,腿又不细,背又不美,露出来不过是惹人嗤笑。她今天穿上,发现其实自己并没有他说的那样不堪,腿部显然不是那样十分的纤瘦,但是好在笔直,匀称,后背显然比不上那些电视上的女明星,但是也无斑无点,光滑如丝。
他说不好看,只是因为不喜欢,所以她做什么都不对,穿什么都不美。
跑车在北京的大陆上奔跑,太阳已经落山,天色渐晚,华灯初上,她知道,今晚,这个派对他也会去。是和童暖一起。
那个女子,多么美好呢?让他甘愿定着家里的反对,和她住在一起,听说还为她在四环买了房子,以后两人就在那里常住,她的心,彻底的死去,彻底的冰冷,她为他做那么多,等他那么久,一句承诺都没有换来。听说那个童暖是欢场女子,她甚至都比不上一个欢场的女子舭。
如何,能够安心的接受这个命运?
“戴乐乐,你和任之炀,曾经好过?”青岚右手握着方向盘,左手懒洋洋的撑着头,眼睛带着一点yīn谋的味道,黑色的通透的眸子有着年轻男子独特的英俊。
“一直是我的一厢qíng愿罢了。不提也罢。”戴乐乐提起那人,只觉得心里刺痛,不想说,不想听,不想看,不想知道他的消息。
一切,仿佛都是一夜之间,从美梦成了噩梦。
从美好成了泡影。
他微微的抿起好看的唇,红色潋滟,任之炀怕是把她放在了心尖尖上,才能那天那样的疯狂,他才敢,用戴乐乐做赌注,来赢这场现在还不知道要鹿死谁手的战役。
车子停在了华丽的私人会馆前,布置的堂皇的大厅,从落地窗就透出来漫室的灯光,他笑着住里望,人影仿徨,秦修仁己经到了,白青明,还有几个一起玩的哥们,江少有事qíng,给推了。
他其实也觉得,要是被江少同志看到今晚的抢女大战,不笑话死他才怪。
下了车,替戴乐乐开门。
她这才看清,他白色的衬衣上的金色扣子,居然是他名字缩写的浮雕,一闪一闪的。仿佛是星光闪烁。
从车子里出来,望着眼前的会馆,秦修仁那个家伙居然还摘了一个横幅,欢迎任青岚告别单身,走进婚姻的坟墓。
他撇了撇嘴,不过是做戏,何苦这么注重细节。
推开大门,外面天气十分的冷倔,屋里的空调呼呼的chuī,比他车子上的暖风更加热乎,秦修仁见他来了,高兴的走过来,端着香槟杯,“任少,可是等来你了,再不来,人家客人都要先到。。”
客人,当然,是指的那个任之炀。
青岚一笑,环顾一下回周,倒是来了不少人,都是在圈子里活泛的,带着女伴,随着音乐,舞姿摇曳,他拍拍修仁,“果然是老伙计,知道我要什么。”如果只是一起吃饭,多么无聊。
一回头,戴乐乐居然不见了,视线环绕,才发现,她独自坐在门廊前的沙发上,于是,大步走过去。“怎么了,今天这派对,是为你我办的,怎么不喜欢?”
乐乐见到他过来,忙在脸上摆出笑容。“不是不是,我不擅长跳舞,所以,怕出丑,就在这里坐会。”
“怕什么,跳的不好也没人敢笑你。谁笑你,我让他倒立从这个门出去。”
童暖被任之炀狠狠的拖着胳膊,下了车。
不想要来,不想看。
虽然是她说的分手,可是,她是bī不得己,她是没有办法,任之炀说了,如果不跟他走,那么三天后,任家会收到她的不雅视频,青岚在任家人面前水远抬不起头来。
她不想这个样子,本来在他身边这么得过且过的蒙骗自己的日子就十分难熬了。
她不能让他为了她,再陷囹圄。
爱青岚这些年,也懂了他,他如果觉得她不再爱他,一定不会纠缠,就算再痛苦都不会纠缠了。
所以,没有争吵没有争执,甚至没有前兆的,她和他提出分手,然后就到了任之炀身边,她不甘,可是,她一个弱女子又有什么办法,除了妥协。
走到门口一抬头,就看见了猩红的横幅,字迹鲜明,庆视他告别单身。
心里微微一痛,再抬头,就看见了,落地窗里,一身俊美的他,穿着她最喜欢的白衬衣,黑色的裤子,他身材很好,这样的简单的装扮就让人不舍得别开视线,曾经她喜欢,他不穿,说他现在的岁数,穿不出衬衣的味道。
那么现在,紧紧的环着戴乐乐的腰身的他,已经可以透析了衬衣的绝美味道了么?
是不是,太晚了。
她己经不再拥有可以紧紧的抱着那腰身的资格,再也没有。
她好羡慕把头靠在他肩膀的戴乐乐,她现在,要有多幸福,要有多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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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赤橙huáng绿青蓝紫之紫色高贵,任之炀1
有些女人,注定一辈子迟钝的。
比如这个叫做戴乐乐的女人。
在我小时候,她就现在这么笨,等我都变聪明了,她还是那么笨。不懂我的喜欢,不懂我的爱恋,不懂我的保护,不懂我的珍惜。
我放弃她,比谁都痛,起码比她痛考。
我在乎,我难过。
所以,我赴任青岚的鸿门宴,我要见见你到底多么幸福。
在私人会所门口,我就看见了她,穿的那么薄的纱裙,露出了后背和一欢长腿,我曾经严令她不许她穿,因为这样的她太美了,让人会有邪念,我是想要保护她,只要我在乎,只要我爱她,就足够了,她没有必要把自己袒露给别人看,但是,看着紧紧的挽着任青岚腰身的她,我的心骤痛。我们从来没有这么亲热过,没有过。
她从没有穿过这么美的衣服,这么bào露的衣服给我看,我承认此刻我十分的十分的上火。我很想去把她拖出来,狠狠的,狠狠的,吻她舭。
告诉她,戴乐乐,你是我任之炀五岁就定了的女人。
我保护你这些年,尊重你这些年,不是把你保护给别的男人糟蹋的。
拖着身边的童暖,我说,“快走,我们去看看那对要结束单身的恋人,到底有多么幸福。”
童暖低着头不说话,只是微弱的配合着我,童暖这个女人,太可怜,其实我也是bī不得已的,谁让她爱上的男人是任青岚,那个任家的手中宝,口里蜜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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