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里你为什么不还手?”
混血男孩只是蹙眉掸了掸身上的尘土,将雪白的衬衣每一丝褶皱理好,抬脚就要离开。
他那副讲究的模样一下子让弗拉基米尔联想到了他那个比圣诞画册上的仙女还要漂亮的娘,于是年幼的弗拉基米尔得意地歪嘴一笑,“我知道了,你是怕你妈妈担心是不是?”
男孩一下子停住了脚步,转过脸,森冷地盯住他。
弗拉基米尔想想那时的自己,都觉得好笑,完全是一根筋,就那样冒冒失失地跑过去,一把抓住莫洛斯的手,“我叫弗拉基米尔,我会帮你的。”
他至今都忘不了九岁的莫洛斯那种纠结的表qíng,死死盯住他的手,好像吃了一只活苍蝇,最后还是甩开他的手,臭着一张脸走了。
后来的几个月,凭着狗皮膏药一样的粘劲儿,弗拉基米尔成功地靠近了莫洛斯。
“然后呢?”温禧有些急不可耐地追问道。
弗拉基米尔摊开双手,“然后没有了。”
温禧漂亮的柳眉蹙了起来。
“莫将那些凡是欺负过他的学生逐一打折了胳膊敲断了腿。”弗拉基米尔悠悠地啜吸了一口红酒,神色邈远。
倒真是符合他睚眦必报的xing格,温禧控制不住地抿嘴一笑,大概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笑。
“打那之后,莫就和他的母亲回了中国,再回来的时候,我们在莫斯科相遇,说来也好笑,我莫名其妙地成了瓦连金侯爵家的私生子,而他,也摇身一变成了费奥多罗夫大公的最小的儿子。最高贵的门楣里的两只杂/种。”弗拉基米尔忽然疯狂地大笑起来,笑得眼泪几乎都流下来了。
温禧有些骇然地看着眼前的男人,她能体谅这种边缘人的尴尬身份,却无法想像混血的身份给他带来如此大的yīn影,她小心翼翼地问道,“弗拉基米尔少将,您不要紧吧?”
弗拉基米尔摆摆手,神色一下子变得冷硬起来,“贵族家庭为了和平民阶级划清界限,所有蓝血的小崽子都是不去私立学校上课的,而是由家庭教师在家里教授各门学问的。我和莫从十二岁起就在各自的金笼子里学习,彼此很少见面。我上面有四个哥哥,他上面有六个,我不知道他那些年是怎么熬下来的,我只知道在瓦连金家族的那几年,我没法睡一个踏实觉,每日里战战兢兢,时刻提防着来自于兄弟们的暗箭。也亏得我和莫厮混在一起,否则我大概早成了莫斯科河里的孤魂野鬼了。”
温禧不知道该如何作答,只能缓缓吐出一口浊气,她望着窗外,胡桃木翠绿的叶子在夏日的风里招摇,枝叶间偶尔还有鸟雀的尾翼滑过凌厉的弧线。
“不要爱上我这样的人,如果你不想死的话。”男子冷酷的话语依稀在耳,温禧却又是重重一叹,能收放自如的,那就不是爱了。
她徐徐起了身,“我要去找他了。”
“我和你一起,这里是莫斯科有名的军官俱乐部,不乏混账兵痞,要是撞上你,简直是天降的肥羊。”
弗拉基米尔带着温禧出了俱乐部,日头正好,一轮白太阳当空照she着,两个人走在绿茸茸的土地上,不时四下张望着。然而触目所及只有衣衫不整的大兵,臂弯里勾着身材丰腴的制服美女。
弗拉基米尔忽然一拍脑门,“莫肯定去马场了,跟我来。”说完便带着温禧一个拐弯,往茂密的胡桃林深处快步奔去。
进了胡桃林深处温禧才发现果然别有dòng天,一道铁丝网后面便是将诺大的的跑马场。只是诺大的马场此时却只有一人一马。
温禧一眼就看见了高大神骏的花斑马上坐着的莫傅司,他连缰绳也没有拉,只是静静地坐在马鞍上,脚踩马镫,任由马随意溜达着。有风chuī拂起马的鬓毛,男子头微微垂着,身上的白色衣衫随着风而抖动,越发显得清瘦。温禧只觉喉咙里莫名其妙的一哽,天地如此之大,眼睛里却只有那样一个人的身影。
弗拉基米尔忽然撮唇打了个唿哨,原本一直悠闲自得的马忽然扬起四蹄,撒欢儿似地奔跑起来。
“你gān什么!”温禧qíng急之下脱口而出,却忘记对方是不懂中文的。
弗拉基米尔看出了她的紧张,不以为意地笑了笑,“别担心,莫的骑术绝对一流,何况他骑的可是阿帕卢萨豹纹花马,无论耐力、持久力和xingqíng各方面都是顶尖翘楚,全世界每年只出三五匹,就莫这会儿骑的这匹就值30万美金。”
莫傅司骑坐在阿帕卢萨德背上,一手握着马缰,一手拿着马鞭,正在不断加速,他整个人就像一道银色的闪电,在广阔的跑马场恣qíng驰骋。
“这样才像散心嘛!”弗拉基米尔愉快地chuī了一声口哨,一把拉住温禧的手,“走,我带你去追你的qíng哥哥去!”
温禧怔愣地跟着弗拉基米尔跑着,眼睛却依然牵挂着那一抹白色的身影。
弗拉基米尔拖着温禧去了马厩,一个年纪大约四十来岁的棕肤色男人吃惊地望着弗拉基米尔,有些口吃地用英语唤道,“二老板?”
温禧狐疑地望了弗拉基米尔,却见他早已经蹿到一匹足有一米八左右的纯黑马面前,亲热地蹭着马的脸颊,嘴里还在嘟哝着什么。
那马倒是神色倨傲,脸歪在一边,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还不耐地打着响鼻。弗拉基米尔忽然想起什么似的,从裤兜里摸出一块松子糖来,剥掉糖纸,他得意洋洋地将松子糖走黑马面前晃了晃,“大卫,你吃不吃?松子糖哦,你最喜欢的。”
黑马头微微一低,似乎很是不屑。但温禧注意到它忽然侧了侧脖子,敏捷地从弗拉基米尔掌心里将半透明的松子糖舔进了嘴里,然后骄傲地甩了甩尾巴,依旧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
温禧看着这匹高大矫健的黑马,忍不住笑起来,轻轻地说道,“真像。”
弗拉基米尔一面娴熟地给马上了笼头、马鞍和马缰,一面撇嘴道,“当然像,莫洛斯这家伙能养出什么好鸟来?和它主人一个德xing,死相!”
黑马大概也知道被诋毁了,对着弗拉基米尔重重打了个响鼻,弗拉基米尔顿时bào跳如雷,“喂,甩什么鼻涕!”
连马倌都忍不住笑起来,磕巴道,“二老板……您……又不是……不知道……这匹纯种……的……荷兰……弗利斯兰……冷血马……脾气大……得很。”
尽管如此,弗拉基米尔还是一边抹着俊脸一边骂骂咧咧地牵着这匹神骏出了马厩。
“刚才我听养马人喊您——二老板?”温禧试探xing地问道。
“嗯,这家马场是莫和我两个人投资开的,一般不对外开放,只在赛季的时候出租赛场。”弗拉基米尔解释道。
“这样不会入不敷出吗?”
弗拉基米尔已经踩着马镫利落地跨坐在马背上,他有些好笑地望着温禧,“你知道莫洛斯多有钱吗?”
温禧知道自己大概问了个蠢问题,神态有些不自在起来。
“先不说莫钱多到白养几个这样规模的马场都养得起,就这匹弗利斯兰冷血马已经帮莫赚了好几百万美元了。”弗拉基米尔语气相当云淡风轻。
第十二章 微温和 16~17.9℃
“好了,不扯这些了,上来,我带你去追你的qíng哥哥。”弗拉基米尔朝温禧伸出手去。
温禧略一迟疑,还是将手伸了过去,弗拉基米尔稍稍使力,将温禧半拉半拽上了马。
温禧第一次坐在马鞍上,感觉很是奇怪,还没等她适应,只听得一声“坐稳了” ,弗拉基米尔已经迫不及待地催动黑马向马场疾驰而去。要不是温禧死死拉着缰绳,她严重怀疑自己会在今天香消玉殒。
这匹马脚程倒是相当快,温禧坐在马鞍上,只感觉颠簸得厉害,倒是她身后的弗拉基米尔兴奋得不行。
前面的莫傅司听见动静,早已勒住马缰,看见同乘一匹的二人,他好看的眉毛微微一蹙,但很快又变成一派平静,淡漠地望着远方,不知道在想什么。
名叫大卫的黑马转瞬就到了眼前,弗拉基米尔利索地从高大的马背上跳了下来。温禧死死攥着缰绳,一副想下马又不敢下的模样。弗拉基米尔看了看面无表qíng的莫傅司,不以为意地笑了笑,“功成身退。你的小美人我给你送过来了,我还有事,就先回去了,拜拜。”说完双手往裤袋里一cha,晃dàng着往出口方向走去。
两个人一人一骑,温禧望了望莫傅司,小声道,“莫先生——”
“我想下来。”可惜这话在嘴里嗫嚅了半天也未曾出口。
莫傅司却忽然下了马,他摸了摸那匹阿帕卢萨豹纹花马的耳朵,又拍拍马头,那马通人xing一般,一溜烟儿跑到一边,自己吃糙去了。
莫傅司走到温禧身前,将手朝她伸了过去。温禧小心翼翼地将手放进他的掌心里,莫傅司握住她的手,淡淡道,“左脚勾好马镫,把右脚从那一侧跨下来。”停顿了片刻,他又加了一句,“别怕,有我。”
温禧心脏重重一跳,根本不敢去看莫傅司,连忙撑住马鞍跨下马背。脚落到实地的一瞬,温禧才惊觉两条腿直打颤,要不是莫傅司稳稳地托住她,膝盖一软,险些坐到地上。
不过这样一来,二人的姿势暧昧极了。温禧几乎被莫傅司搂在胸前,莫傅司的两条胳膊从她的臂膀下穿过,环住她的腰肢,最要命的,他的上臂还恰巧还蹭擦着她胸前的丰盈。
温禧觉得呼吸开始不畅起来,似乎他搂住的不是她的身体,而是扼住了她的咽喉。仿佛为了缓解尴尬一般,她轻轻在莫傅司怀里动了动,莫傅司随即放开她。
松开胳膊的一瞬间,她头发上的香气一下子消弭gān净,一同消失的还有绒发拂在面颊上那种刺刺痒痒的感觉。莫傅司微微怔忡了一下。
“那个,马不是恒温哺rǔ动物吗?血应该是热的呀。这匹黑色的荷兰弗利斯兰冷血马的血液不会真的是冷的吧?”温禧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将得知这匹黑色良骏的名字后就一直困扰她的问题直接问出了口,不过她小心地省略了“纯种”二字。
莫傅司走到大卫面前,伸手抚摸着它黑色的电光绸一般华丽的皮毛,静静地解释道,“所谓冷血马、热血马和温血马只是对优良品种的赛马的一个分类,是按照马的个xing与气质而进行分类的,和马本身的血液温度或体温毫无关系,冷血、热血、温血只是用来形容马的xing格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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