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斜瞟他一眼,忍不住说:「你不错啊……真的。」
他像是笑了下,又像没有,我们并肩躺着,各自沉默的抽烟,不知何时就瞇了过去。
……休息满四个小时后,我们穿回衣裤,在摩铁门口各自分别前,本已走出几步的程瀚青又突然回头,他问我:「下次还方便找你吗?」
我转过头,他穿着牛仔夹克、牛仔裤站在夜色中,程瀚青的眉宇之间堆栈着石块,有股超龄的重量,可那晚做/爱之后,它们离奇地松动了。脸虽还是那张沉默的脸,整个人却在眨眼间变得不太一样,他就像他嘴边的那枝剩下半截的烟头,随着吸起,点点鲜活、缓缓明亮……
我吐出一口烟圈,忍不住就把逗妞的那套搬出来逗他,他当然没半点像妞的地方,我就是单纯心qíng好,想逗逗他:「你找我,我就方便。」
结果他笑了,眼角绷出几条细纹,还挺好看。
几个小时下来,这是我第一次见他笑。心蓦然动了动,有些痒,我自己也说不清缘故。
我站在原地看了他一会儿,后来才朝程瀚青抬了抬下巴,在耳边比了个电话的手势,笑说:「走了────再连络。」
他嗯了声,我们各自朝反方向离去,从次开始好几年剪不断的xing关系。
......买子后来知道我身边有个程瀚青这么个人,愣了很久,惊讶地问:「你、你是同─────」
我当时瞟了他一眼,懒得回答这句废话。
买子皱起眉头,像是才反应过来我的意思,在我冷淡的反应下尴尬笑了声,不知又在想什么。
「也是,看你也不像,」他捏着手里花生苦笑,后来也不知到是在对我说话,还是对他自己说:「其实我也────算了,没事,逢场作戏嘛.....我明白,没事.....结婚前多玩多看,以后心才收的牢、才牢。」
第26章二十四(上)
程瀚青曾问我为什么会去混黑社会。
我当时回想了下自己过去十几岁时的日子,耸了耸肩,回答:「闲的吧,不混我能gān嘛。」
那时我们之间的相处不在那么单调,有时完事后,也会随意的闲聊几句。在一个偶然的qíng况下,我向他坦言自己以前是gān什么的。程瀚青知道之后没什么特殊反应,离奇的是,我被他眉眼间的那份淡定取悦,自己也十分不解,忽然就升起了想更多说点什么念头。
我断断续续说起自己从前那段带点疯狂色彩的生活。
程瀚青颇有兴趣的样子,静静听着我描述那些虚虚实实的黑社会生活。我是掐着分寸的。说别人的事多,说自己的事少。就算提起自己,也都是些无关紧要的部分。
那年代,出来混的兄弟多数着着迷刺青。这算是一种黑帮风气。出来混的兄弟很少用真名,八成是绰号,好像明星取艺名那样,再不然就是身上有某种特别显眼的特征(例如:纹身,伤痕),这类似他们的第二张身分证。很多做到大哥级之后,都讲究兵不血刃,当混到一定地位,不再总需要自己亲自舞刀弄枪的时候,那些已经叫得出名字的人物,只要把他们身上那些代表xing的『身分证』亮出去,谁都要卖他们三分面子,这才叫真正的走路都带风。后来那些后生晚辈有样学样,各种奇形怪状的称呼越来越多,染头发,穿耳dòng,疯刺青,左青龙右白虎,还没混出个名头,就倾向先把自己弄得凶神恶煞,招摇嚣张\',走在路上,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是黑社会一样…….
我跟程瀚青分享不少以前听过各种诡异的『混号』,也跟他说起几个大哥的传奇故事,他平时少有表qíng,可那个下午,他的眼神都透着隐隐的笑意。
他问我:「那你以前有什么绰号?」
我伸手把地上的烟灰缸拖到手边,说:「想知道啊?」
程瀚青弹了弹烟灰,嗯了声。
我以前的确有个绰号,原本那只是罗军一个漫不经心的玩笑,结果被其他人叫开了。有一次劳力仔请手下一大群弟兄去洗三温暖,在大众澡堂听见罗军叫我,就忍不住大笑,当场就亏着罗军说:「阿东这个『艺名』取得好啊!名符其实!以后去大哥店里帮忙,那边美女不缺,就缺个镇店帅哥!」......
────好像都是昨天才发生的事。
程瀚青难得有这种迫不及待的样子。他问我:「到底叫什么?」
我忽然玩心一起,指着自己的脸说:「你说这叫什么?」
程瀚青顿了顿,一副你耍我吧的眼神。我哈哈大笑。
「......后来我大哥走哪都叫我靓仔靓仔,很多人就跟着起哄,开始有人叫我靓东、有人叫我靓仔东,之后唯一会连名带姓叫我的人就只剩下仇家了。」我笑。
程瀚青说:「听起来有点像香港的那种古惑仔。」
「靓东……」他忽然这么叫我,我转头看着他,他神qíng有些玩味,一双眼神仔细地打量着我,宛如一场赤/luǒ的视/jian。
他的嘴微微动着,像是反复把那两个字放在口里嚼,反复地、慢慢地嚼.......
我将烟恶意地喷在他脸上。
靓东。他又叫了一次。这次比较模糊。
同样两个音节,从程瀚青嘴里叫出来却别有滋味,听起来跟别人都不太一样,或许因为我们那时刚做完爱,我总觉得他在跟我调qíng。
.......
当年,罗军是劳力仔手下最出色的一位『武将』。劳力仔转型之后,酒店一间接一间地开,事业规模越做越大,重心大多摆在赚钱,早不在从前那般喊打喊杀,其中多少也扯到了历年来政/党轮替、警政大换血的缘故。
我是正好赶上末段时期。
劳力仔一无反顾弃武从商,受打击最大的应该就是罗军。
别人都说罗军这下是英雄无用武之地了。听说年轻时,他帮着劳力仔从高雄火拚到艋舺,用一双拳头把劳力仔从一个卖鱼的儿子推到角头大哥的位置,虽说老大是劳力仔稳坐,但罗军本身的传奇的色彩却更为浓厚,江湖上每一提到罗军,通常最大的印象就是他很能打。出了名的能打......
十八岁那年我跟在罗军手下『学习』,那时候就是个默默无闻的小地痞,大哥让做什么就去做什么。我搞过不少事,不只是收债。像我们底下这种『小弟』,说白了就是个打杂的,哪里缺人,就得补上去帮忙。围事,跑腿,上面火并时,我们就得做打手,还得给大嫂或老大qíng妇当司机。简单来说,只要大哥需要你去gān什么,你就非gān不可。
劳力仔对于赚钱这件事,比作一个纯黑社会还异常热忱。
有一次我曾听他在茶桌上对罗军说:「黑社会不是人啊?黑社会不用吃饭啊?恁爸以前混黑社会是因为小学没毕业,没活路没饭吃,现在继续混───当然是为了赚钱。」
我们底下早都敬罗军是『二哥』。
他跟劳力仔平起平坐,称兄道弟,在帮里说话极有份量。外面都在传,劳力仔能有今天,罗军功不可没。就连劳力仔自己都不否认。
后来罗军开玩笑叫我靓东,算无意间给我开启了另一条生路。去服兵役之前,劳力仔亲口对我承诺,退伍后让我去银坊上班───在此之前,关于未来,我是从没想过。
最血xing方刚的那两年,我的人不是在迪士可围事、就是在街上火并。后来去回想,才多少感到心惊,刀口舔血的日子,都是过一天算一天的,有了今天,不一定有明天。
年轻时的我完全没有这种惊心的感觉,天不怕地不怕的,即使有个正点的女朋友,也无牵无挂,经常上一刻在chuáng上与小丽温存,下一刻接到电话就套上裤子提着家伙出门。
日子过得昏天暗地,打打杀杀。
.....最后一年过得最是疯狂。
第27章二十四(下)
当时劳力仔在本土已混出名声,可看在那些土生土长的台北角头与那帮外省挂眼底,他就一个南部的土包子。那些台北角头们很矛盾。心里既看不起这个迅速崛起的『乡下人』,又眼红劳力仔在台中搞起的有色生意如日中天,劳力仔yù在台北cha旗开店的动作,就像狠狠踩到他们的领地与老虎尾巴,那帮人千方百计想给劳力仔洗脸(闽南语:羞rǔ、消遣),来个下马威,按规矩来说,拜码头是少不了,反正劳力仔在他们眼中就是个『庄脚俗』,一个死南部人想来台北捞钱,还不是要捏在他们手里……
那是最难的一年。
台北挂的硬,劳力仔比他们更硬。敬酒不吃,罚酒不接。他自己是一路刀光剑影闯上来的人物,心知肚明,对这些豺láng虎豹妥协过一次,日后就有无穷无尽的麻烦,可码头也不得不拜。劳力仔那时算是半个人都札到了金钱坑里,二十六个字母都认不全的男人认准一个Money────钱啊!钱就是他亲爹妈。
八零年代可是台湾的huáng金时代。七零年的十大建设,八零年台股狂飙,遍地钱淹脚目。钱疯狂了!不要命地往人的手指fèng里钻。人也疯狂了。不吃不喝地到处抢钱。那是一锅浓郁的ròu味儿,引来一票洪水猛shòu,要贪就得凶。
52书库推荐浏览: 台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