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华_天娜【完结】(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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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年来为何没有固定的男友,五年来为何无法正视别人的感qíng,五年来为何总是故意忽略和国内朋友的联系。

  他一直以为锺浩之不过是生命里一个被他厌弃了的过客,就连想一想他们之间的故事都觉得麻烦。但五年过去了,有些感qíng,却在时间中成了记忆里唯一留存过的东西,甚至於刻骨铭心。

  烟雾缭绕间,他努力回忆和锺浩之的点点滴滴,每一个画面,每一个动作,每一次对话,还有每一次***。

  两人的第一次见面是在一个朋友的生日派对上。准确的说,他们都不太记得那个朋友是谁了。本来玩的圈子里人就多而且杂,通常热闹为主,隔了一夜,谁还记得谁呢?

  锺浩之和萧霄可谓是一见锺qíng,就跟小说里写的那样,一眼里便是天雷地火山崩地裂,恨不得立马海枯石烂似的。

  其实那是萧霄第一次跟人一夜qíng。事後萧霄的姐姐萧语说“死小子,别给老爸老妈知道,不然抽不死你。”

  那一夜以後,俩人一度失去联系。

  直到有一次萧霄跟人在酒吧打架,正巧跟另一帮朋友也在酒吧的锺浩之就这麽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酒吧人声处。

  从来不爱管闲事的锺浩之那天冲到了前头,挡在萧霄面前,他不是英雄救美来的,当然萧霄也不需要他救。他只是很猛地牵起萧霄的手直接奔出了酒吧。

  在深夜两排梧桐树遮盖著的无人马路上,锺浩之吻著萧霄,说:“我怎麽就这麽想你呢?”

  萧霄平生第一次红了脸,他回抱著锺浩之,说:“我也想你来著。”

  “萧霄。”

  “哎?”

  “跟我一起吧。”

  “一起gān吗?”

  “吃一起睡一起住一起,你说gān吗?”

  “呵呵。”

  “笑什麽,回答啊。”

  “好。”

  後来萧霄不顾父母反对,坚决举起独立生活的旗帜,以与人合租为幌子,打包好行李搬出了他家的小别墅,和锺浩之一起在他大学附近找了间小房子,住在了一起。

  为此,远在国外的父母断了萧霄的经济来源以示对儿子任xing的惩戒。

  可是过惯了挥金如土的生活的萧霄并没有因此困扰,相反的,他一度觉得幸福地快要淹死掉了。

  同居初期,尚在热恋中的俩人对彼此都是特别包容和迁就。

  锺浩之不爱香水味,萧霄就控制著少喷。

  萧霄不爱吃火锅,可当锺浩之带他走进火锅店的时候,他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锺浩之喜欢呆在家里,萧霄就减少与朋友聚会,尽量陪在家中。

  甚至於,每次俩人一起出去,从一个酒吧出来再到另一个酒吧前,萧霄总要先问过锺浩之的意见。

  那阵子,他常爱说的一句话便是:“我老公不喜欢我玩得太晚。”

  一群朋友几时见过这样温顺的萧霄?各各都好奇地睁大眼睛,看著他们会是怎样的结局。更甚有的曾喜欢过锺浩之或者追过萧霄未果的,都咒他们早日分手。

  知道这些的锺浩之坚定地在朋友面前说:“他就是要跟定我一辈子,我也一样。”

  一辈子呢,那时许得轻巧。却被当了真,以为可以作得了数。

  萧霄看著手指间燃烧到尽头的香烟,gān涩地笑著。

  栗色的头发呢,真是个很帅的男人,配锺浩之,一点儿也不过分。

  可是,能有他萧霄好看麽?他不信。

  回忆 (下)

  第二天,照常彩排结束,萧霄在酒店门口看到了傻等在大堂的沈晓秋。

  “你怎麽来了?gān吗不先给我打个电话?”

  “正巧路过,就想来见见你。”沈晓秋的手挂著萧霄的胳膊,“走,我们吃饭去。”

  “我後天有秀,要节食。”

  “那我多吃你少吃。”

  “没你这麽折磨人的。”萧霄乐了,勾住沈晓秋的小细腰调戏道:“呦,这小腰,比我还软呢。”

  “呸,大厅广众,你还要形象麽?”

  “圈里都知道我是同xing恋,怕啥。”

  沈晓秋笑喷,回嘴说:“人人都以为你是下面那个,今天一看,以为你是上面那个了。”

  “哎,事qíng可大条了。谁让你就这麽矮呢?”

  “你以为人人都跟你们一样,一八零朝上呢!”

  “问题是,你连一七五都不到。”

  “一七二”沈晓秋叹了口气:“我也想有一八零啊。”

  “没事,一七二才好,你家高凌抱著你高度正好。”

  沈晓秋的表qíng有一秒僵硬,随後故做轻松问道:“萧萧,你不气我和高凌又在一起了?”

  “气,气得要死要活!”萧霄拍了拍沈晓秋的肩头,“可是你喜欢他,我还能怎麽办呢?反正,你别让我再看到他就行,我怕一冲动又揍人。”

  “呵,你这脾气!”

  “说真的,秋秋,要是高凌欺负你,一定要跟我说,我帮你揍他。”

  “好,记得别打脸。”

  “咦?”

  “他还要留著脸跟人结婚呢。”

  沈晓秋的落寞几乎在一瞬间闪逝,他依旧笑著,带一点点灿烂带一点点温暖,还有看不见的苦涩。

  萧霄压下心里的怒气,“秋秋,我们去吃日本料理,176元一个人,自助的。”

  “你不是不能多吃麽?”

  “少爷我现在就想吃了!去他妈的秀,要是衣服撑破了更好,锺浩之那面瘫也该换换表qíng了!哈哈哈。”

  风卷残云,三壶两盏淡酒,微薰。

  热辣辣的酒jīng在肠胃里滚动,跟烧灼了般,从里透到外,将人浸得意外地开朗奔放。

  萧霄拉著沈晓秋回到酒店,俩人齐齐横倒在软扑扑的大chuáng上,一斜一歪,瞪著天花板开始胡言乱语。

  沈晓秋说:“高凌他妈就是一个混蛋!”

  萧霄说:“对,混蛋,锺浩之是混蛋!”

  沈晓秋打了个嗝,使劲摇起头:“错了错了,我说的是高凌!”

  “没错,是锺浩之!”萧霄咧开嘴傻笑。

  前言不搭後语,七分醉里三分清醒,也不知道是在说给别人听还是说给自己听的。

  “可是啊,萧萧,我跟你说,我就是喜欢他。从他第一次跟我说话那会,我就喜欢他。”沈晓秋侧过身子,将脸埋进chuáng单里,“那会他老追在你屁股後面,我就想著怎麽有这麽傻的人呢?明知道别人不喜欢他还老调侃他,可他就是不撒手地猛追到底。後来,你跟锺浩之成了一对儿,他跑过来坐我身边问我‘沈晓秋,你说我哪点比不上那个穷学生?’,那是他第一次叫我的名字。他喝醉了,整个人挂在我身上,呼出的气都是热乎乎的,直chuī到我脖子里。他说‘沈晓秋,你比萧霄温柔多了。’我本来想推开他的,不知怎麽却抱住了他。抱住了,就再也不想放手。我知道这是条死巷,可不晓得走到底会是什麽。但是,我现在能做的也只有笔直地走下去,是生是死,看造化了。”

  沈晓秋一口气将话说完,然後闷著脸再是不动一下。萧霄突地伸出手拍了拍沈晓秋的脑袋,说:“秋秋,你比我qiáng!”

  沈晓秋扭了下身子,将头抬起来问:“说实话,你当年到底为什麽跟锺浩之分手?我以为你跟他是认真的。”

  “谁说我不是认真的了,可是……”难得轮到萧霄叹气:“我跟他xing格还真是完全不适合。”

  萧霄是有钱人家的孩子,打出生入的就是美国籍,从小锦衣玉食,上上下下得人宠著护著,就连他高中上了一年後说要退学,家里都听之任之,反正又不是没钱养他?再大点送去国外念书就行了。

  反观锺浩之,小镇里出来的孩子,打小粗糙惯了,xing格里是天生的淡漠。好在学习用功头脑又聪明,考进繁华都市里的大学,一个人就这麽背井离乡冲了过来,混在一群他不太瞧得起的小屁孩中。

  偏偏风马牛不相及的俩人看对了眼,你来我往,一边掩饰自己的缺点一边努力配合对方的生活习惯,一天两天得还好,日子久了感qíng疲了,嘴上也就便得不饶人了。

  不记得是第几次为了jī毛蒜皮的小事吵架,锺浩之气地甩门走人,回学校宿舍跟同学挤上一宿。留下萧霄一个人gān瞪著眼对著十几个平方米的小屋,从凌晨等到天亮。为了生计,断了父母支援的萧霄一早还得赶去效区拍杂志的平面照,等他忙了一天,看到锺浩之正双手抱臂坐在chuáng上,面色仍旧没有缓和。

  “我懒得跟你吵,我累。”萧霄倒头就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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