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革回过头,huáng凯飞快的在他嘴巴上亲了一下。
“潘革,离别亲吻,我们在一起以后,每次分开都要亲一下啊。”
抓了一把糖塞进他的外衣口袋。
“每次吃糖要想起我啊。”
潘革捏着他的下巴,附上去咬了一下他的嘴唇。
“别把你那肉麻兮兮的东西用我身上。你只要听我的话,勇往直前,不会从我身边离开,换我来宠你。绝对让你不管是在外,还是在家,都是爷。”
调戏人的,被人反调戏了。huáng凯脸色发红。跟了他吧,就勇敢一点吧,他说了,让自己里里外外都是爷。到时候,他就可以奴役潘革了。
看着潘革走进了大楼,huáng凯摸摸嘴唇。
“我要对他再好一点,让他爱我爱得更深,让他什么都听我的。”
经过蛋糕店,huáng凯停了车,定了一个小巧的蛋糕,不是很大的那种,一层巧克力,一层核桃仁,一层奶油,看着就很好吃。刷刷的在卡片上写。
吃一口,想我一下,全部吃完,你的心里就全都是我。期待晚上跟你的约会。
然后对售货员说,下午三点,必须送到警局,副局长办公室,他亲自签收,才行。
对于这次相亲,huáng凯准备的很隆重,头发弄乱一些,不管冷不冷,穿了一件大贞的外衫,从锁骨的地方露出一个纹身的龙尾巴。其实那是他贴上去的假的纹身纸而已。十块钱一条的手指粗的金项链,也是假的套脖子上,就跟狗链子一样。左手上戴骷髅头,腰上还别了一把匕首。鞋子后跟踩得扁扁的,也不穿上,就这么趿拉着。从衣柜里找出最破的一件外套,然后撒了一点点番茄汁,看上去就像崩上的鲜血。还买了一盒口香糖,嚼呀嚼呀。
要不要在脸上弄点伤疤,这样更狂野一点呢。
把头发往一边弄,露出前几天他大姐时候那个小小的伤疤,还是肉粉色的,两厘米长。也算是增添了硬汉形象吧。
一走三摇,流气十足,去开车接他老妈去了。
huáng老娘一看他这个样子,气的恨不得把他泡水里洗刷三遍,这什么打扮啊,整个一混社会的小混混,最不入流的那种街头混混。太掉价了吧。
“啊,妈呀,你别弄乱我的发型,我好不容易弄成这样的。潘革说,那个女的喜欢这种味道的男人,坏坏的,匪气十足,妈,我一定要娶她,我就算去混黑道,打架砍人,他也会说我好帅的。多支持我的工作啊。”
huáng老娘都快气死了,第一次跟着儿子去相亲,怎么就弄这么一个破坏形象的打扮。
那个喜欢儿子一身流氓气质的丫头,估计也不太招人喜欢吧,喜欢流气的小混混?难道是小太妹吗?潘革说这个女孩子可是硕士毕业啊。
第一次去相亲,huáng老娘比huáng凯还紧张。huáng凯不紧张,反正有潘革,他就是被甩的那个。不过潘革会安慰他受伤心灵,那今晚可以拥抱一下,腻味在一起吧。他们表白之后,都没有亲热过呢。
把老娘丢在酒楼,他飞快的买了一支玫瑰花,开车去了警局,这都快到时间了,他要去见潘革这幅社会小流氓打扮,推门进了副局长办公室,外边的人都开始议论了。难道,此人是副局长的线人吗?狗屁啦,没看见这位帅哥以前经常来找咱们副局长吗?他就是走一下野shòu路线,野shòu路线看起来好狂野啊。看那锁骨,看那凌乱中带着立体感的发型,真酷啊。
“亲爱的,想我不?我今天可是很想你啊,看我这打扮,符合你的要求吗?你绝不觉得我在脸上画一道伤疤,更野性一点?”
huáng凯旋风一样进了潘革的办公室,潘哥一看他这个打扮,扒拉笔掉了。
这个一看打扮就不是好人,想关进看守所的造型,还真是很震撼啊。
huáng凯把那一支玫瑰花送到他的面前。
“遥远的,神秘的,不可侵犯的玫瑰呀,就在此刻拥抱我吧。”
潘革接过那朵玫瑰花,在手心里转来转去,huáng凯对他笑得见牙不见眼。
“凯子啊,你大学没毕业吧,你那时候学的不是文学吧。你从那里找到的这种酸诗。”
“为了你,翻阅古今诗歌,只为博君一笑。”
用玫瑰抽了他一下。
“给我好好说话。”
huáng凯趴在桌子上对他笑。
“我不是想你吗?一直都是我惹你生气,我不能把你气死了啊,你死了我跟谁生活啊。我想让你开心。至少想到我的时候,你不会皱眉头。潘革,我也会是一个好情人的。我会对你很好的。”
潘革把外套给他穿好,贞的衣服太露了,这么趴在他桌子上都能看见他的胸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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