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故意的。
没错,这个叫我名字的声音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除了他,不会有其他人用如此既幼稚又bào力的方式,试图让我意识到他的存在。
我在瓷砖道上,眯着眼抬起头,太阳刺眼的光线勾勒出他的身形轮廓,背光的黑色身影,他微微地扯起了笑,伸出左手拉起了倒坐在地上的我,他的手掌心上有着篮球练习生出的茧,热热的,湿湿的。
「你中暑了喔?」他反复地把手心贴上我的额头,然后再试试自己的,不过我真的很怀疑,他到底知不知道中暑跟感冒之间的差别?
「没有。」我把他的手拨开。
「我载你去保健室。」
「我没有中暑。」
「保健室可以chuī冷气。」
我想他是一个永远抓不到重点的人。
「上车。」
上车。
他硬是拉着我坐上他的「Spyder」,y,Spyder,这辆他骑了好几年的捷安特越野。
「Spyder」这个名字是来自于一九五零年代出产的保时捷五五零跑车,代表美国最叛逆的男人「詹姆士?狄恩」,他在一九五五年过世的那场车祸所开的车款(是他跟我借走的那本「詹姆士?狄恩传记」里看到的,我想那是他阅读过除了漫画书之外,唯一一本课外读物。)而他所骑的这辆「Spyder」的把手,是他在一九九七年的那个暑假,在他一个人举办的「脚踏车环岛旅行三十天」中撞歪的。
他叫做余守恒,守护的守,恒星的恒。
从一九九一年认识他以后,我就开始相信,原来地球上,真的住着从别的什么奇怪星球来的外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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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二零零五年六月三日。」 ,二零零五。
余守恒
我起了个早,真的很早的那种。
今天是二零零五年六月三日,不是一个多么特别的日子。
我起了个早,连预定的闹钟都还没响,我再重复一次「我起了个早。」,原因是在我高中毕业来到台北读大学之后,我从来没有在这个时间清醒过。
凌晨四点四十八分,天都还没翻起鱼肚白,只是偶尔听见几声窗外送早报的呼啸而过。
今天本来要补拍几场戏的,但是我跟导演请了假。
打开电视机,重播了不知道几次的新闻里,占满了纷乱嘈杂的政治版面,不过其中夹杂的其中一项新闻,吸引了我的目光。就是王菲,她宣布了决定享受居家生活,暂退歌坛,这个举动引发了歌迷们激烈的反应。
她说过,如果她有一天不唱歌了,请大家忘了她。
我敢赌定她的复出之路,绝对会比我们想像中的还要遥远。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感觉到愤怒,一个选择离开的人,凭什么还可以自私地要求别人忘了自己?
今天的天气看起来yīnyīn的,带点忧郁的那种。
这个夏天才刚准备要开始,我却有种错觉,以为它早就已经结束了。
我把冰箱里的咖啡粉倒了几匙到咖啡机里,才想到忘了摆上咖啡滤纸,花了点时间清洗,然后重新开始。走进浴室里转开浴缸的水龙头,然后走回卧室,在chuáng边,趴下,双手扶地,做了几次伏地挺身,有一些喘,不过我再多做了几次。
九八,九九,一百。
起身,深呼吸,脱下背心,把汗抹去,想走到浴室泡个澡,沿路顺道脱去短裤甩在门口,打开门,里头已经布满水蒸气,我关起水龙头,站在洗手台前抹开镜子上的薄雾。
左下巴上的疤一直都没有好,本来留着为了遮掩的胡渣却有些长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想试着微笑,嘴角却只是皱着。
踩进了浴缸,温热的感觉从脚底到大腿直冲大脑,这样好,清醒多了。
我坐在里头,手扶在两侧,闭上眼,深呼吸,潜进水里。
水里,水里有无限的蓝。
好久好久没有游泳了。
有那一秒钟,我想起某个夏天,不过那也是很久以前了,在一片湛蓝的海水里头,还是游泳池水里?算了。那时侯,我为了紧紧抓住什么,费劲一切心力地往前游着。
像是害怕自己失去了什么。
只是,我真的忘了到底是什么。
我唯一记得的,只是那时候的在水中的感觉,就像现在这样温暖。滑出水面,我站起身,抓了架上的毛巾随意擦gān了身体,然后围在下半身。
窗外的阳光洒了进来,我想还有一点时间,于是转到厨房里头,已经飘散着咖啡香味,我倒了一杯,烫口。
楞着站在料理台前,远远地,电视那头传来了一首熟悉的歌曲旋律,不过我真的忘了是哪首,我闭上眼,试着仔细听。
「余守恒。」
是不是有个人喊了我的名字?
「余守恒。」
我转身,那个人就坐在餐桌旁,对我微微笑着,穿着成套合身的黑色西装,一样纤细匀称,他没什么改变,一点都没有,一样的yīn沉,我们从国小五年纪就认识,国中,高中,我们同班了整整八年,就像是命中注定一定得当朋友一样。
我想起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
算了,那也是很久以前了。
「你胖了。」他熟悉的眼神像是相当仔细地扫过我全身,对我说。
我笑了,对,我胖了,一点。
「太久没打篮球了?」
「是你太久没来看我打篮球吧。」我反驳。
「我看腻了。」
他才说完,看了看手表,接着站起身。
「你还剩下二十四分钟三十五秒,可以穿好你的衣服。」
然后他礼貌地让开了走道,让我通过。
我擦肩经过他的身边,走进房间,打开衣柜,拎出昨天才买的那套西装,摊在chuáng尾。
我看了他一眼,他很自然地把头偏开,我扯下围着的毛巾,落地窗外的光线透过,我的影子长长地拉着,贴着他的背。
「我们多久没见了?」我问。
「很久了。」
「五年八个月零八天。」才一说完,他自己就笑了。
我低下头把裤子穿上,还好,没有想像中的贴身。
「康正行。」我随口喊了他。
「gān嘛?」
「你多久没回东部?」
「那天之后这是唯一一次。」
我也是。
「一定要回去吗?」
「换好衣服了吗?」他说。
我们两个沉默了许久,好像我们之间的距离无限延伸,连贴近的对话都开始有了回音。
在他之后,我拎着一袋行李,走出门,锁上,往地下室停车场的电梯来了,我突然想到,忘了把餐桌上的那张讣闻带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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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绝对不能把篮球当篮球看。」 ,一九九八。
康正行
cao场上已经传来的拍打篮球的乓乓声响,相较于教室里窒息闷热的气息,显得有些过于生气,热闹了原本凝止的整座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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