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万亨一抬头,真正征住。
圆脸,大眼,阳光似笑容,白衬衫,卡其裤,十分俊朗,宛如慧群再生。
他征征看住她,她也暗暗打量他。
这是谁?
只听得那女郎说:「我是明珠呀,对不起,叫你久候,来自荷京,又是华裔,行李非抄不可,所以最後出关。」
明珠,这是明珠?
万亨感慨万千,她在那一边来回踱步起码有十分钟以上,只是他做梦也没想过三年不见,明珠会出落到一朵花似,他的专注目光还在找huáng瘦的小女孩。
而他,却落魄得不似人形,所以彼此相见而不相识。
他微笑,「明珠居然还认得又老又丑的万亨哥。」
明珠也笑,「万亨哥一向是我偶像。」真会说话。
「你多大了?」仍然疑惑。
「十八,来升大学。」
大学生焦地多,渐渐也不觉得矜贵。
万亨见到故人,无限温馨,歪一歪头,「来,跟老哥走。」
明珠身量比慧群与秀枝甚至风芝还要高,穿平跟鞋都与万亨并排,万亨笑问:「是什麽把你吃得如此高大?」
「我也觉奇怪,一到荷京,竟长高十多公分。」
「会说荷语吗?」
「讲得欠佳。」
「志伟可好?」
「种菜第一家,洋人饭店都问他要货。」
万亨由衷地为老友高兴。
「万亨哥,别来无恙?」
万亨一脸风霜,断臂藏在外套袖子,闻言征半晌,微微别转面孔,「也难怪你不认得我。」
他替她拎着行李向前走。
「你的事我都听说了。」语气温柔。
「是谁那麽多嘴?」
明珠笑而不答。
「是刘志伟这家伙吗?」
明珠说:「他说他最怀念与你潜水摸鲍鱼及踢泥球的岁月。」
万亨原谅了他讲他,「真是,」他也悯怅,「那样的好日子也会过去。」
「他要结婚了你知道吗?」
「尚未听他提起。」万亨惊喜。
「对方家长是老华侨,颇有势力,很喜欢他。」
「志伟可熬出头了。」
「所以做老跟我说:勤有功,戏无益。」明珠陕陕眼。
「住哪?」
「青年会,然後找学校附近公寓。」
都打算好了,根本毋需人照顾。
「资金充裕吗?」
「祖屋卖给发展商,我们兄妹环境还过得去。」
万亨真正代他们庆幸,「太好了。」
明珠现在像大人一样,有纹有路,万亨啧啧称奇。
他伸出手去,大力搓她的头。
把人家秀发揉得一团糟,明珠倒是笑了。
万亨喃喃道:「村口有一家官校,大家争着逃学┅┅」
足足有一个世纪那样远。
万亨送她到青年会,帮她安顿,带她吃饭,看戏,买最好的票,吃最好的菜,到上等住宅区租公寓房子,又替她置大衣雨靴,无微不至。
他一胸膛无处寄托的感qíng忽然汩汩倾注在刘明珠身上。
明珠全盘接受他的好意。
二人走遍伦敦大街小巷,那种周万亨一辈子也未曾去过的博物馆、塔挢、公园,处处有他俩足迹,他还特地买了照相机替她拍照留念。
「拍照这回事,做的时候极老土,储藏又麻烦,可是将来翻阅,你会感激我。」
明珠飞快地说:「我现在就很感激你。」
万亨无言,隔一会儿吆喝道:「你懂得什麽你。」又装出从前万亨哥的姿态。
开了学他才知道她读的是电脑,在当时真正是新顶尖科目,他可弄不懂学的究竟是什麽。
他只做他会的。
他替她冰箱塞满好吃食物,替她买了电垫毯及羽绒被,把一张chuáng布置得像天堂,然後,把一辆小小日本车借她用。
刘志伟写信来谢了又谢。
万亨觉得自己有用,十分高兴。
万新咕噜说:「那只不过是个孩子。」
「同妹妹一样。」
「是吗,」万新问:「你我有那麽可爱的妹妹吗?」讪笑一番。
那是一个平和的下午,兄弟二人正在酒馆忙碌,夥计接了一通电话,万新一听,立刻来找万亨,万亨一见他灰败的脸色,就知道是父母的事。
「爸中风倒地,已送院。」
「还等什麽,马上返家。」
「叫明珠一起去。」
「关她何事?」
「至少可以陪着妈妈。」
是,明珠一向有照顾老人经验。
回到家,那景象是可怕的。
周母白发苍苍,神qíng茫然,只是搓着手,坐立不安,却又不懂悲伤哭泣。
可是她却一眼把明珠认出来,「小明珠,你说,周伯可是要死了?」
明珠十分坚qiáng,双臂紧紧褛住长辈。
兄弟俩带着母亲与孩子赶到医院,意外地看到父亲苏醒过来。
他十分高兴,「呵,你们来了,坐近一点。」
先是细细打量万新,「唉,三十年一晃眼过去,岁月如流。」
万新低头答:「是。」
周父十分清醒,所有细节都记得,「最近还有无见马嘉烈?」
「已经没有来往。」
「也不要太难为她,到底是家豪的母亲。」
「我明白。」
周父又问万亨:「找到秀枝没有?」
「我俩早已分手。」
「她现在何处?」
「动身到加拿大温哥华去发展,那天气好。」
「一个男人,也不要大亏待了前头人。」
「是,父亲。」
周父叹口气,「慧群呢?」
「慧群已不在人世。」
「我最喜欢慧群。」
万亨心酸。
「我已没有心事,你看你们过得多好。」
兄弟俩不禁有点安慰。
这时,家豪静静走近。
小小的他握住祖父的手,清晰地用粤语叫:「爷爷,爷爷。」
周父笑了。
过一会他忽然说:「刘皇叔跃马过檀溪。」
万亨一征,他从来都不明白父亲的字谜,也不晓得答案究竟是什麽。
他还想趋向前去仔细聆听,募然发觉,父亲眼珠已经凝住不动。
他伏在父亲胸膛上,悲恸不已。
幼时他也这样做过,父亲要教他游泳,他怕,不敢落水,双臂围绕父亲,死命抓住不放。
当中那廿年似没有过过,周万亨又像回到极小之时,哭泣不已。
周母反而比较镇定,握住老伴的手,并无言语。
那天晚上,他们开家庭会议。
周万所说:「妈,你同家豪与我到伦敦去住,由我照顾你们。」
周母孺孺说:「将来你妻子会嫌我们。」
万新斩钉截铁说:「我不会再结婚。」
周母轻轻说:「像明珠就好,自幼一起长大,彼此知道底细,不必解释,不用适应,毋需迁就。」
万亨心一动。
母亲随即哭泣:「人说,夫前死,一枝花,我应此丈夫早去才算福气。」
家豪悄悄走到祖母面前,把一个小胖头经轻搁在她膝盖上,无限依依。
「你可是不舍得祖母?」
家豪忙不迭点头,搂着祖母。
周太太泪如雨下,「好,好,那我活着还有点意思,我愿意苟延残喘。」
万亨到海旁散步。
明珠跟在他身後。
她看看灰黑色海水卷起无穷白头làng,硕大海鹤哑哑低旋,讶异地说:「多像我们童年时在塔门见到的海。」
万亨颔首。
他记得父亲初抵涉时也那麽说:「啊,正是闹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使认他乡是故乡。」
「这真是一个萧枫的国度。」
「你不喜欢?」
「如果有选择的话,听说旧金山天气比较好。」
万亨靠在栏旁,「听说在那,移民与白人,堂与堂之间,只有更复杂。」
「也不妨碍许多人安居乐业。」
「华人最勇敢。」
明珠此际又旧事重提,「我知道你的故事。」
万亨看看她,「是好?是坏?」
「我觉得dàng气回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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