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敲着门,叫着,“喂!让我出去。”
外面一片沉默,然后是疤痕男冷冷的声音,“嘿,你完成了任务,自然就出来了。”
“这叫什么任务,这个人不过是个老百姓,他什么都没做。”
疤痕怪笑着,又说:“怎么了?你平时杀死的狗、骆驼就做了什么吗?我们希伯来人就做了什么吗?你要学会憎恨埃及人。就算我们什么都没做,他们一样残杀着我们的同伴。”
他的声音从门外漫溢进来,很快屋内一片静谧。
埃及少年吓得全身抖动,什么都说不出来。
疤痕男的声音又变得冰冷,“五年的训练,你总不会连一个人都杀不了吧?一刻水位线后,我就放把火烧了这个房子。希伯来人不需要没用的存在。”
话说完,我似乎感到时间的沙漏开始运转。沙子慢慢地挤过狭小的通道,落到另外一面,发出几乎细微而不可闻的声音。
那是生命流逝的声音。
我看着缩在角落的少年。他蜷缩着,什么都做不了,被弄瞎的双眼流着脓血。他如此脆弱,甚至不如一条充满着求生意志的狗。但是看着他可怜的样子,我心里怎样都聚集不起杀意。
突然,我听到外面疤痕男在屋子周围洒油的声音。若我不杀死他,我就无法离开这里。我无法见到完成任务得胜归来的菲坦,亦不可能再对当年救了我的那个人,道谢……
我绝对不要因为这个像狗一样苟延残喘的埃及人,毁掉我生存的意义。
噼啪的声音想起,疤痕男没有食言地点燃了火苗。火舌如巨蟒一般瞬间吞噬了房间的一角,热气燃尽了我心中的最后一份理智。我的手指坚硬地竖起,我一步步地走向角落里哭泣的少年。
我跑出房间的时候,大火刚刚吞噬了梁柱,我刚刚迈出去,房子就轰然倒塌,化为黑色的尘污,向空中缓缓升起。疤痕男已经没了身影。远处,夕阳将天空渲染成了火焰般的红色。
我的手上沾满了血污,沉重而肮脏。
真正苟延残喘的人是我。从逃离底比斯后,就一直在疤痕男的施舍下,靠着抛弃良心、抛弃自尊,拼命地活着。这样的我,就算我有天可以逃离疤痕男的掌控,回到母亲的身边,我也已经没有资格再回到正常人的生活了。
我沮丧地看着天空,却一滴眼泪都掉不出来。
为了自己的存活,而杀死了一个无辜的人。那一天,我觉得心中有什么坚硬的东西,渐渐地碎裂了。
过了一个月,菲坦回来了。她失去了一只眼睛,但是任务圆满地完成了。她是一同出行的几个人里,唯一一个活着回来的人。疤痕男很重视她,但是菲坦却变得沉默寡言,不管我怎么问,她也不愿提起任务的事qíng。
而我,渐渐地习惯了杀人。对我而言,杀死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与杀死一只猫或者狗没有任何区别。他们都是类似的纹理、类似的温度,没有任何难度。
疤痕男很重视我。他花了大力气培养我,却很少让我去执行真正的任务。
我十五岁那天,他对我说:“冬,现在到了你的最后测试了。通过这个测试,你就要去执行一个最重要的任务。我等了这么多年,总算找到了你,以你的天分,你一定可以为我们希伯来人报仇雪恨……”
疤痕男说,任务的书卷放在绿洲外百里处一个村民的家里。但是到达那个村民的家前,我会遇到数个人对我阻击。我要击倒那些人,最后到达指定地点。
杀人不难。
这是我十年来学会的唯一一件事qíng。一路上,我确实地受到了无数蒙面人对我的攻击。我合拢手指,轻松地将他们一一击倒。不出半日,村庄就在眼前,这时,突然有人拿着短剑,跳到了我的面前。之前来攻击我的人,都是三两个人一拨,这个人却单枪匹马,看来一定是有些本事。
我没有多说,向那个人冲去。
来者果然有些厉害,招招凌厉,迎面向我扑来。我收起了漫不经心的态度,开始全力抵抗他的攻击。但终究,我还是更胜一筹。在无数次相互的回击中,我抓住了他的破绽,终于在他一次攻击中,我将手cha入了他的身体。
那个时候我想,他用剑用得真是不错。如果有机会,真想让菲坦也与他jiāo手看看,不知谁胜谁负。可这个念头刚刚闪现,我的脑袋就嗡的一声,完全乱掉了。
我惊慌地跑过去,扶起那个被我杀死的人,颤抖地揭开这人面上的蒙布。
菲坦苍白的脸上全是血迹。
我不敢相信自己所看到的凄惨画面。我跌跌撞撞地站起来,回身过去,一个个地掀起其他人的蒙布。
每一个人,都是十年来与我朝夕相处、一起训练、成长的伙伴。
我最后的试练,竟是要杀死我在世上最亲密的人。
他们知道我是谁,却依然如同冰冷的机器一般向我刺来。可我也没有资格诋毁他们,我方才已经被杀意完全占领了思绪。不然我怎么可能不会发现他们是谁,我怎么可能认不出菲坦——我竟然杀死了菲坦。
来不及落泪,我将菲坦在路边找了一处绿荫葱葱的地方,埋了起来。
我想起很多年前,菲坦第一次执行任务回来。她失去一只眼睛,还是满脸血污。我不管怎么问她、怎么摇晃她,她什么都不肯告诉我。她只是叹着气,轻轻地拂过我的头发。她说:
“人是这样的生物,只有在被深深伤害时,才认清对方如此珍贵。”
菲坦,她杀死了对她很珍贵的人吧?而在她杀死对方的时候,她也被深深地伤害了吧。
就好像我一样,虽然我没有受伤,但是我的心就好像被利刃刺穿一般,被翻搅着,胸腔已经千疮百孔了。
走到目的地前,不出所料,最后的障碍是疤痕男。他对我微笑,说:“很好。现在你来打倒我吧。”
在我杀死疤痕男之后,我才明白,这是一个怎样处心积虑的计划。
我除掉了这个暗杀集团的所有人,这个世上不会有人再知道我的身份。疤痕男为我安排好了剧本,那是希伯来人最终的任务,改变命运的任务——杀死法老,杀死拉美西斯。
我本对他没有特别的感觉,但我就算活着,也没有什么其他的意义。可想起这些年的过往,我莫名地,将失手杀死菲坦的罪恶、身为杀手的肮脏感、无力抵抗命运的无奈,全部归咎于这个我素未谋面的年轻法老。
那天起,自然而然地,我把杀死法老变为了我生存的意义。
我要杀死他,我一定要杀死他。
我坐在尼罗河畔,如是想着,盘算着下一步的计划。突然,我看到不远处的岸边,趴着一个身穿白衣的人。
不知出于何种想法,我慢慢走了过去,刚靠近,就被她一下子抓住了脚踝。
她抬起头,蓝色的眼睛狠狠地盯着我,但却好像看不清我的脸,或者说,她根本不介意我是谁、长什么样子。
“拜托你,带我回埃及——”
说什么呢?这个疯疯癫癫的女人。我抽起脚,想要离开。
但是她却拼命地拉着我,她那样纤细的手指,却如此有力,深深地嵌进了我的脚腕里。
“带我回埃及,我把这个给你。”她从胸前拿出一块硕大的红宝石。那宝石红得妖异,远远看来就像一只血红的眼睛,却又好像承载着流动的鲜血。她的眼睛已经半闭半张,若我就这样不理她,她也就会那么死了吧。
但是我看着她金色的头发和白色的皮肤,我想起了多年以前,心里隐隐记得的一个身影。
我啐了一口,将她拉了起来,“你去埃及哪里?找谁?”
她像一块破布一样被我提拽着,垂着头,低低地说,声音清脆却微弱,“孟斐斯……底比斯,都可以……带我去见,见他。”
“喂,他是谁?”
“孟图斯、礼塔赫、布卡……都可以,带我去见他……”
她甩出的名字都是埃及的政要人物。我一边想着这个女人是不是疯了,一边又有点好奇她怎会有这么珍贵的宝石。
思考再三,我决定日行一善,送她回去。万一她真的与埃及王室有什么关系,这对我以后接近拉美西斯,说不定还有些帮助。
但是,我的命运,就在那天改变。
我把她jiāo回了孟斐斯,并拿走了那块血红的宝石。
不久之后,我才知道这块宝石是埃及之秘宝,有着它特殊的名字——荷鲁斯之眼。全西亚的人都在寻找的宝贝,yīn差阳错地到了我的手里,而我却好像打开了诅咒之门,当我将它收进怀里的时候,它将我带回了过去。
回到了十数年前的一个下午。
我抱着要刺杀法老的心态,加入了为王室服务的暗杀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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