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法利恩自信地道,“所以大人今后只需抵防白银之谷。龙骑士我们有魔核光pào和羽族she手,完全可以压制住,就是仗难打了点……要是找到[真红火焰]就好了。”
用[水蓝之光]做动力源的魔核光pào威力虽然也很大,却只能条状攻击而无法广域发she,对行动敏捷的龙骑士不太有效,需要通过羽族战士用弓箭压制,但这样光pào的she程也会受到限制;而且箭矢对重武装的龙骑士威胁不大,除非是雷系的魔法箭,不过轻装备的羽族战士倒不必担心会被龙骑士逮到。
罗兰摇摇头:“不,我不打算正面挑战龙骑士。”法利恩大吃一惊:“为什么?”罗兰微笑道:“一,我不喜欢硬碰硬;二,硬碰硬损伤很大。”
“损伤很大?不至于吧!”
“至于,我原先也以为不至于,幸好拍卖会上米利亚坦得意地告诉我他从夏尔玛大陆高价引进一批能完全抵抗雷系魔法,半免疫其它魔法的抗魔护甲让每个龙骑士装备上,还打算在年内让他们的座骑也武装完毕。”
大神官默然。年轻的城主牵起一个嘲噱的笑容:“可怜的岳父,他以为那样做他的军队就是无敌的了。”法利恩一呆:“呃!不是吗?”
“当然不是。”罗兰用教导的口吻道,“法利恩,世上绝没有打不垮的队伍,正如同没有必胜的战役。再勇猛的战士,也可能死于一场小小的感冒;再庞大的军队,也能因一句谣言分崩离析;再坚硬的壁垒,也挡不住来自内部的破坏。这道理你也懂的。”
“你是说……”大神官眼睛一亮,“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罗兰露出嘉许的笑容:“不愧是我弟弟,一点就通。”他没有说出具体的战略,法利恩也不问。一旦确定基本方略,可以选择的战术多得是,将来他们可以慢慢商量——如果计策用得着魔法。大神官很清楚军务不在他的权限,也非他擅长。
“这么说,如今需要考虑的只有白银之谷了?”
然而,金发青年再次摇首,双眸浮起犀利的冰芒,一如他唇畔冷酷的讥笑。
“白银之谷,不足为虑。”
※ ※ ※
一星期后,伊维尔伦城主一如即往加班到深夜,正打着哈欠要回寝宫睡觉,突觉空气中充满火烫的张力,连忙搭住剑柄,急速转身,果然,一个手持匕首的黑影从窗口跳进室内,不及扑上前,金发青年倒映在墙上的影子一跃而起,缠住他脖子,响起清脆的骨胳碎裂声。
看到这诡异的qíng景,罗兰非但没惊讶,反而绽开温馨的浅笑:“我说过很多遍你不用帮我料理这种宵小,巴哈姆斯。”
“可是他是龙族的宵小。”
出现在尸体旁的男子看似人类的二十一、二岁大,一头恰好盖住两耳的黑色短发,眼眸也是黑色的,瞳仁却闪烁着金色的光芒,而且呈橄榄状;他的容貌极为清美文秀;一身比罗兰更彻底的全黑装束,却穿得歪歪斜斜,松松垮垮的,与他脸上漫不经心的神qíng十分搭配;他的声音低沉中带着一抹磁xing的慵懒,xing感而撩人。
罗兰毫不意外:“道格拉斯终于还是忍不住了。”松开剑柄,他正要上前检查尸体,一只手臂拦住他的去路。
“衣服有剧毒?”罗兰立刻会意,“我也不能碰?”
黑龙王摇摇头,认真地道:“我不想你沾上尸臭。”罗兰按住额:“你又来了。要我跟你说多少遍,别再把我当小孩子保护,我已经是三十岁的大人了。”
“和我比起来仍然是小孩。”
“任何人类和你比起来都是奶娃。”罗兰放弃地叹了口气,挥挥手,“罢了,处理掉吧,想来也不可能有证据。”巴哈姆斯点点头,几乎在同时,那具尸体像陷入流沙般沉入自己的影子里,消失不见。
金发青年坐回桌后,开始沏茶。黑龙王坐在沙发上,两手托住腮帮,注视他自然流露优雅的一举一动,用担心的口吻道:“罗兰,我听到那个老头的故事了,你父亲不是存心抛弃你,那…那你会不会不要我这个义父了?”罗兰停下手,露出啼笑皆非的表qíng:“白痴。”
“白痴的意思是……不要?”
“要啦!笨龙!”罗兰受不了地大喊,递出汲满的茶杯,“喏!”巴哈姆斯高兴地接过,结果喝得太急,烫痛了舌头:“呜噗!”
见状,金发青年仰天翻了个白眼。
他这一生有两次彻底呆掉的经历。一次是三岁那年被这头笨龙死缠烂打认了gān爹;另一次是十二岁时,被一群自称神明的家伙拉去填三缺一的空打麻将,还被压着头和他们搓土成香,结为义兄妹,让他小小年纪就大彻大悟——什么伟大的神诋,高贵的龙族,全是骗鬼的!比来比去还是人类最正经!(注:这两段经历在罗兰的回忆篇《huáng金之章》里,但正文后面也会慢慢jiāo待)
“要不要点心?”
“要!罗兰,我今天感到扎姆卡特的气息。”
罗兰愣了愣:“血龙王尚在人世?”巴哈姆斯一边嚼绿豆糕一边点头,“我也很惊讶,所以用远视魔法看了看,原来他在麦先家门口踢馆闹事,身边跟着四个人类。奇怪的是他的脸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眼睛好像也瞎了。”
“那四个人类,是不是一个长得很像男孩的黑发少女,一脸贪吃相的棕发剑士,一个面无表qíng的少年和一个红发的女佣兵?”
“对对,你怎么知道?”
“他们是血魔的童子军。”罗兰微笑着啜了口茶,“原来如此,难怪血魔qiáng得那般离谱,魔界宰相和血龙王的融合体,想不qiáng都难。”
巴哈姆斯愣了好半晌才想通前因后果,他没有好奇维烈和扎姆卡特为何变成一个人,平平淡淡就接受了这桩怪事,因为他自己的际遇也很离奇,换作从前的他,绝想不到有一天他会抛弃龙王的高傲,心甘qíng愿待在一个人类身边,照顾他,看着他成长,甚至与他共享生命。
罗兰奇道:“巴哈姆斯,你们三首龙不是从小一块儿长大的好朋友,那gān嘛不过去劝劝架,再聊会儿天,不要老是像小孩子似地粘着我。”
黑龙王又拿起一块绿豆糕塞进嘴里,咀嚼道:“我和麦先,扎姆卡特早就没什么好聊的了,过去是因为我们只有彼此,才整天在一起,现在我们都找到独属自己的宝物,当然就一拍两散。”
“血龙王和银龙王也有了gān儿子和gān女儿?”罗兰很惊讶。
“不,是有了qíng人和老婆。”
“……他们比你正常。”
“才不!”巴哈姆斯愤慨地跳起来,“一定要有平等的恋爱对象才叫正常?我就是不把你当恋人看,但我还是很喜欢很喜欢你,可以为你做任何事!这种感qíng有哪里比不上所谓的‘爱qíng’了?何况扎姆卡特那家伙还是个同xing恋,我这个你口中的‘恋童癖’不比他好!?”
“好好,我知道我知道,你冷静点。”罗兰用安抚小狗的动作安抚bào走的义父,他现在知道三首龙除了银龙王全是心理变态,“我没说你不好,相反,我也很喜欢你。”这是实话,虽然他老骂这个义父是脑子塞满豆腐渣的笨龙,但二十七年的感qíng终究不是假的;何况从三岁签订共生契约到十岁,巴哈姆斯一直住在他心里,后来也和他寸步不离,可说是全世界最了解他的人。
黑龙王转怒为喜,开心地蹭着他的手掌心,像头真正的大狗。
看到他的样子,金发青年也忍不住微微而笑,一向冰冷的蓝眸浮起罕见的温qíng。
“罗兰,你今年还是不回迷雾森林吗?”
“回去……做什么?”
“看望那头你亲自接生的小独角shòu呗。”巴哈姆斯舔着十指的糕屑,“还有你师父,那票花痴神——对了,他们每年都会来你这里胡闹一晚,那就不用了;但莫西菲斯……”
“我已经不能接近莫西菲斯了。”
罗兰抽回手,沉沉叹息,“以前我每次打完猎,就算没沾到血,它也不肯靠近我,除非我把全身上下擦得一gān二净,才能抱住它。这就是独角shòu,全世界最纯洁的生物。而现在的我,即使洗得脱层皮,也去不掉渗入骨髓的肮脏和污秽,我不想它沾上血腥和尸臭,也不想被它用嫌恶陌生的眼光看待,所以不如不见。”
巴哈姆斯望着他掩不住的哀伤神qíng,叹了口气:“你是这么想的吗。”罗兰轻笑一声,瞅着他的黑眸:“巴哈姆斯,你是个傻爸爸,所以在你眼里,小孩永远是天真无邪,善良可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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