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嫁了人,这个人是我老板。
嫁了多久了?怎么认识这有钱老头子的?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不会放她走了。
她没有提出以前见过我,我们三个人坐在一桌吃饭。我暗暗留心着她,她嘴角凝笑,晓得我在留心她。这就够了。我不觉得卑鄙,我早十五年就认得她,那时候我的老板不晓得跟谁在”起呢。
她穿了一件旗袍,宽身的绣花旗袍,头发梳在脑后。并没有多老,但是皮肤变了一种颜色,在柔和的灯光下,看上去像一座瓷像似的。她一本正经的捧着饭碗,拿着一副银筷子吃饭,这么文静,这么贤淑,我莞尔了。她的丈夫知道她的真面目冯?
这顿饭吃得不寂寞。
玫瑰手上戴着一只灿烂的大钻戒,她的手指甲修得很好。她不画画了?她真的修心养xing了?
不,不,她是不会老的,像她这样的人,是不会老的。
饭后我们闲聊,她丈夫去听一个长途电话,留下我与他在书房里喝茶。
我试探的说:“很久没有见面了。”
她一愕,很柔和的问:“我们见过面吗?”好像真的一样。
我笑,她忘了?但不要紧,至少我现在吸引她,这就够了,但我得提醒她,我早在十多年前,就把她放在我心里,直至现在。
我低声叫她:“玫瑰阿姨?”
她眼睛里闪过复杂的神qíng,她想起来了,一幕一幕,完全想起来了。
她微笑,浓眉如昔,眼神如昔,“呀,你是小家明。”她停了一停,再说:“我老了。”但是口气一点也不遗憾。
我摇摇头,“你没有老。”我说。
“刚才一见,我只道在哪里碰着过,只是想不起来,你不怪我?”她问,问得那么缓柔的、腻xing的。
“我永远不会怪你。”我说。
我拿起我的拔兰地杯子,走到她身边去,站在她面前,她仰起头,带点迷惑的看着我。我几乎可以嗅到她的发香,我整个人有种溶化了的感觉,溶在她皮肤的磁白里。
我等了这么久。
她终于说:“你长得很漂亮,家明,有时候孩子大得真快。”她嘴角闪看无法泯灭的野气。她丈夫没有办法制服她,我很明白。
我探下身子,吻了她的脸。我不觉得我是第一次吻她,我好像已经在印象里物过她无数次了。
这一次我不会让她走。
我在她身畔轻轻的再说一次──
“玫瑰阿姨。”
这是我第四次见她,但是我得到了她。我知道我终于得到了她。暮
自qiáng一回来就说:“快,丹朱,把那间书房收拾出来,明天晚上弄一桌好菜,我有个朋友从美国回来,我要留他在这里好好的享受一个星期!”说完之后,他笑了。
我默默看他一眼,“为什么到现在才告诉我?”
他笑,“早说了,你不会答应。”
“你倒是很晓得我的脾气,”我笑,“怎么见得现在我就会答应了呢?去年一年内,你已经来过三个美国同学了,而且的确好好的享受了才回去。”
“丹朱,你这次会答应的,是不是?”他问我。
“当然答应。”我凝视着他:“我嫁了给你,生为你家人,死为你家鬼。”
自qiáng很高兴,他总是有法子高兴起来的,他没有注意到我的语气上的不悦,他倒了一杯小小的拔兰地,一直握在手心中晃呀晃的。
他说:“我这个朋友不同。”
“怎么不同?”我淡然问。
“他廿四岁,是原子物理学家,年纪轻轻就做了助教,嘿!在什么学校?在MIT!CIT一直要抢他过去,但是他喜欢马里兰,就是不肯去加州,很为中国人争面子吧?”自qiáng神气得有点幼稚,好像他是那个同学似的,很光荣的样子。我笑了。
“他就快升正式教授了。”
“那倒是很伟大的成就。”我加上一句。
“说不定学校会给他一个DSC,他有几篇论文,写得真无懈可击!你说!你说!这样的朋友,怎么可以被他住到酉店去?”
“是的,当然不可以,说不定他身上落下金元宝来,便宜了酒店侍役,岂非可惜?当然要把他留在我们家。”
自qiáng再笨也听出来了,他的脸一沉:“丹朱,你常常这样,动不动就扫我的兴。”
“对不起。”我微笑,“不过我会把房间收拾号,你几时把他带来?”
“明天下班,我去机场接他回来。”自qiáng又笑了。
他是一个没有机心的人,有时候就是这一点可爱。
我说:“一顿好好的饭菜,一间收拾好的客房,是不是?”
“是!”自qiáng过来,亲了我一下。
第二天早上,他上班去了。
我特别早起。坐在chuáng上想了很久。
然后我去买了菜,洗了菜,切好了,安排妥了,放在冰箱里。这花了我足足一个上午。然后我打电话到士多店去叫了汽水、苹果酒、香烟。
自qiáng是不抽样的。凡是有客,香烟得另买。
我把地方收拾了一下,自qiáng对这个很注重,平常家里怎么样发毛出虫,他是不动手的,一有客来,他便会说:“丹朱,浴缸最好再擦一擦。”“丹朱,窗帘要换了。”四年的婚姻,使我变成一个熟悉他xing子的老妈子。
然后我把一张不错的折叠chuáng拿出来,铺好,换上新的被单枕套。被单上有很好的太阳香,大概上次洗的时候,刚巧有太阳吧?
我抱住枕头在那张chuáng上坐了很久。
做男人真是简单。书中自有huáng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只要稍微有点志气才智,闯一闯,命运就在掌握之中。所以这些博士回来,吃香得发疯似的,女孩子见了命都不要了,只要是“博士”,姓甚名谁,脸长面短都不要紧。
我笑了,自qiáng也是博士。
现在他这个伟大朋友,回来大概也是娶老婆的吧?通常不出六个星期,便会有一个幸运的女孩子跟了去美国。
然后我想起我还没有吃饭。
我赶到厨房,用水淘了点隔夜饭,挑点酱瓜吃了半碗。
自qiáng一直说:“四年来、永远是九十四磅,一个安士也没有增加过,亏我还是念营养学的呢,老婆这么瘦,简直拿不出去。”
有时候我会反问:“你要拿我出去gān什么?跳脱衣舞?”
于是,他的脸又沉了下来,说我讽刺他。
他是一个奇怪的人,
假如真的有人问我为什么要嫁给他,我也答不上来。
谁也答不上来。
一位六十四岁的老先生问我:“丹朱!为什么我会发了一个我不爱的妻子?”他是我的国画老师。他年纪那么大了,也答不上来。我是他的“爱徒”,所以他会问我这种问题。
我只吃得下半碗饭,我想起我为客人买回来的花还扔在一旁,连忙放下饭碗。今天没有好花,我只挑到一大把金盏革与雏jú,我把它们拣起来,cha在一只奶白色的方盆里。我学过一点cha花。
我什么都学过一点。
因为我小时候从未想过,我会嫁给一个像汪自qiáng这样的人。汪自qiáng没有不对,不过如果我早一点晓得我会嫁给他──我除了学吃,就什么都不必学了。很讽刺的一件事。
门铃响了。
送汽水的,我想。
我连忙挽起头发,夹好了才去开门,总不能把小〓~死,我这样的面huáng肌瘦,又蓬头散发。
门一开,我就傻了。门外不站着什么送货小厮我一看就知道是那个MIT的教授,他衣冠楚楚的站在门外,只提一个小箱子。自qiáng忘了说一样:他身高六尺,有一头浓厚而长的髻发,英俊得叫人吃惊。
“我叫王家明,这里姓汪?”他问。
“是,你早到了。”我说。
“是的,你是──”
“自qiáng的老妈子。”我只好笑,“请进。”
“汪太太。”他也笑了,但他只是动了动嘴角。
我有点手足无措,这是我的毛病,从小我碰见英俊的男人,总是会手足无措。
“我打电话给自qiáng。”我结结巴巴的说。
“不要客气。”他的表qíng有点同qíng。
他是应该同qíng我的,我这个鬼样子,厨房里还有半碗泡饭。我叹一口气。
“你要喝什么?”我问。
“冰水。”他答。
“你舒坦一下,我马上替你拿来。”我说。
我奔进房间,拨通了自qiáng公可的电话,一边用梳子梳头,我说:“他来了,你那个教授!”
“他早到了?”
“是的,请你别这么轻描淡写可好?我现在该怎么办?你早点回来行不行?”我怒问。
“我在开会。”自qiáng说:“你招呼他一个钟头,他是个好人。”
他挂了电话。他就是这样。
我在房里把头发辫成一条辫子,然后我出去倒了一杯冰水,加上了很多冰,递给他。
“不要客气。”我说:“自qiáng一小时内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