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最方便的jiāo通工具是地下铁路。
喜欢孩子,但不喜生孩子。
曾经有人批评他人缘坏。
曾在英国留学四年。
除了写作之外,有一盘小生意。
时常说的话──“谁理呢”,“jiāo稿必需准时”,“一分天才,九分努力”,“失败乃悲伤之母”等等……都叫人回味半晌。换句话说,他值得佩服。
而且他很斯文,稿子里的人物都是上流的,从来不含huáng色意味。
我并没有什么私心,想霸占他或是什么的,我只是想见他,与他好好说上几句话。
“照片,至少可以给我一张照片。”
大嫂说:“好,我同你问问看。”
稍后她说:“莫天地说他没有照片。”
“我不相信。”
“他又不是电影明星,不方便把照片送人。”
我叹息。
真是固执有xing格的一个人。
“替我的书签名。”
大哥大叫一声,“你烦不烦,有完没有?”
我吐吐舌头。
我特地买了一套莫天地的新书,叫他签上下款。
三十多本书,重得不得了,我托大嫂抬了去。
足足过了一个月才抬回来,虽然时间上久了一点,但是我仍然心满意足。
他的字很普通,并不见特色,但我仍然珍惜。
上面写着:查小利指正,莫天地。与一个日子。
这是最好的纪念品。
我心向往之,希望从此他对我的名字会有记忆。
我把签名与朋友共赏,他们都说:这是非常难得的,因为莫天地根本不来这一套。
“并且,”他们说:“他好像要转行了。”
“什么?”我如听到晴天霹雳,“转行?转行做什么?”
“做生意。”
“他做什么生意?”
“你不知道?人家一向有设计师文凭,转行做设计。”
“什么?那他不再写小说了?”
“现在他的产品已经减少很多。”
“那以后怎么办?”我失望的说:“我看什么?”
“你可以看诺贝尔奖得主的文章呀!”
“我不要看,如果我要学习,我会到大学进修,我并不要做一个伟人,再说,写诺贝尔的或许是伟人,看的又算什么呢?我一拿起那种书籍,马上打瞌睡。”
“太没出息了。”
“对,让我做一个没有出息的人吧。”我笑,“快告诉我莫天地设计的是什么?”
“室内装修。”
啊。
他那么喜欢白色,所设计的屋子一定是全白的,优雅的,美丽的,背山面海。
大嫂说:“小利,所以说你不懂事,替人家搅设计是要尊重主顾的意思,你以为是自己住?即使客人要一个鸳鸯七彩的卧室,天花板镶镜子,也只好替他们做。”
我紧握拳头,“不会的,莫天地不是这样的人,他不会接这样的工作来做。”
大嫂既好气又好笑,“对,莫天地连饭都不要吃,他是得了道的神仙。”
“不,他不会为五斗米而折腰。”
“他既然是人,就离不了俗例。”
“不!”我很伤感。
见他们把他传得这样,我不相信这些话,我可以肯定莫天地在任何环境之内都是超然的。
他们不应破坏他的形像。
人要吃饭是事实,但吃多少穿多少是注定的,我相信莫天地会很妥当地处理生活上的细节。
但是为什么莫小姐还不帮我安排见一见莫天地呢?
唉,我都不好意思再催了。
大嫂知qíng识趣的问:“怎么,莫小姐还没同你联络?”
我摇摇头。
“莫天地听说到欧洲去了。”
“是吗?为什么报上没断稿?”
“他一向很有职业道德,存稿很多,三两个月根本不成问题。”
“啊,原来是这样。他到欧洲什么地方去?不是康城吧?几乎每个人都跑到康城影展去了,回来写了一大堆杂记,一下子又说看到了大岛渚不然就瞥见大卫宝儿的影子,仿佛这些外国人都是一见发财,他们如拣了金子仙,真小家子气得叫人伤心。”
“仿佛去的是希腊,我不清楚。”
“什么时候回来?”
“我总不好意思天天去打听。”
唉。
“小利,也许真的闻名不如见面。”
“那我也得见一见,好死了这条心。”
“这就不对了,就算他的外表不如你想像中的那么好,你也不应该失望,小说管小说,人是人。”
我说:“庸俗浅见的人写不出好小说。”
“那就是了,你应当放心了?”
我就是不放心。
我完全不明白为什么我会为一个陌生人这样挂心。
但是莫天地不是陌生人,我认识他已经有十多年,他的思路发展我完全可以掌握得到。
我们这些有诚意的读者,全是他的知己。
不不,绝对不是陌生人。
有时候做梦,见到莫小姐带我到一座白色的大厦去,装修得美奂美轮,一进门,看见屋主人,却是一个又矮又胖,神qíng猥琐的秃头男人,上上下下的打量我,垂涎yù滴的样子,而自称是莫天地。
我吓得自梦中惊醒,一身大汗,我的天,吓死我。
所以我认为我非得见一次莫天地不可。
“见到他如何?追求他?”大哥问。
“自然不。”我说:“看,我都同你说过,这不是个人qíngyù问题,我早已申明,他是我的偶像,见一见他,可以了结我个人的心愿。”
“还不是两个眼睛一管鼻子一张嘴巴,为什么你那么宠他?”
“嘿,越说越浑。”
我不出声。
终于有一日,大嫂说:“你是不是想看莫天地的照片?”
“怎么?你有吗?”
“有莫小姐与他合照的一张,来。”她打开手袋,取出照片递给我。
我抢过来看。
照片很小,普士卡尺寸,莫天地的头部只有指甲大小,但他既不胖也不矮,也不是秃头。
文如其人,非常俊逸,穿白衬衫深色粗布裤,外表比真实年龄年青,我真真正正的放下了心。
我得意洋洋的想:自己的眼光真不错,永远是城里最好的。他不丢我的脸,有些人喜欢的作家打扮如风尘中人。
“这照片送给我?”
“你真走火入魔,几时这么的为一个人疯狂?”大哥说:“将来谈恋爱也这么着,才叫人担心。”
“啊,那你可以放心,谁耐烦为恋爱付出那么大的代价?”
“别嘴晌。”
“在别的事上,我的头脑是很清醒的。”
“但愿如此,哈利路亚。”
我也忍不住笑了。
如果真的见到莫天地,不知怎么办才好,盼望那么久的事终成事实,反高cháo的滋味一定不好受。
这样想来,反而心平气和起来。
但世事往往出人意表,越是求越是没有,无心栽柳柳成荫。
莫小姐忽然来通知:“下星期六可有空?我兄弟与我有个约会,你也一起来吧。”
我抓着电话,心头有莫名的欣喜,不知如何作答。
“喂喂?”
“有空,怎么样都有空。”
“我再同你联络。”她说。
我高兴极了,本来早有约会,统统都推掉,给小朋友骂个半死。人嘛,当然都如此,那里有好处往哪里去,识事务者为俊杰。
我磨拳擦掌,为星期六见我的偶像作出准备。
穿什么衣服?当然是白色。
带什么礼物去?又不能送他花束,那么选一些糕点。男人多数不爱吃甜腻的东西,怎么办好?
买水果吧,水果最好。
我心忐忑。
化驻不要太浓,他讨厌化浓妆的女人,在小说中时常讥笑那些女人的面孔像日本能剧的面具。
发型?梳我平日梳的大辫子好了。千万不要松洒出来,像那种小明星小歌星。
一切斟议好了,我出去买衣服。
迷你裙?不。大蓬裙?不。露背装?不。两截裙?不。最好是一件头略为直身的细麻布衣裳,小圆领,一个颜色,无花无边,简单幽雅的那种。
这类无花款的裙子是极贵的。
结果我没有挑白色,我选了件米色的裙子,胸前一排抽纱花。
白色大耀眼了,我想,还是米色清慡。顺道配了双平跟凉鞋,不穿丝袜,晒成棕色的小腿上看去也过得去。我用一只不大不小的半旧织皮手袋,整个人就准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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